爱情吧 关注:5,991,139贴子:86,710,115

回复:【朝思暮想】我想以第三人称写自己的故事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他们分了,他们继续聊天,他们颤抖着打字,他们都在哭,他们打字都变得很慢,他们怕自己说错了话……


来自手机贴吧79楼2012-09-13 18:43
回复
    她说,陪她一起去的还有一位高富帅……这都是他们的爸爸安排的……去了也许他们就会在一起了……


    来自手机贴吧80楼2012-09-13 18:44
    回复
      他说,祝你们幸福


      来自手机贴吧81楼2012-09-13 18:45
      回复
        他去删除微信的聊天记录,系统删除,花了一个多小时……他去改情侣网名,一切关于情侣的好像都没有了,他一直哭,为她哭,原来他真的很爱很爱她……可是他俩注定不能在一起……


        来自手机贴吧82楼2012-09-13 18:48
        回复
          哭了多久,他忘了,只记得哭着哭着就睡着了,没有梦,三点多他又醒了……又开始哭,镜中的他很狼狈,他在想明天去学校怎么办……


          来自手机贴吧83楼2012-09-13 18:50
          回复
            早上醒来……他去了那个他们在一起的那个群,她叫暮想,他叫朝思,是他们的马甲,他说,他分了……一个叫糯米的女孩子,出现了。


            来自手机贴吧84楼2012-09-13 18:52
            回复
              糯米安慰他,逗他笑,他在听那首暮想最爱的歌《如果遇见你》陈翔唱的,他跟着唱,哭了,又哭了,他继续唱直到泣不成声……


              来自手机贴吧85楼2012-09-13 18:53
              回复
                糯米是个好孩子,他认了她做妹妹,那是他第一个认得妹妹……糯米有男朋友,最近关系也不是很好,后来也分了


                来自手机贴吧86楼2012-09-13 18:55
                回复
                  他去了学校,他一直低着头,到了学校便趴着,想到她就会哭,但是他不让别人发现,但是最后还是被同桌发现了,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他说朝思真蠢既然喜欢就应该无忧无虑的在一起。


                  来自手机贴吧87楼2012-09-13 18:57
                  回复
                    他说就算只剩两个月又怎样,就算她去国外又怎样,爱她就要坚持,那个高富帅又怎样?她爱的是你,不是高富帅。


                    来自手机贴吧88楼2012-09-13 18:59
                    回复
                      他懂了,他要挽回,突然一下子感觉不那么伤心了,豁然开朗的感觉让他不在哭泣……


                      来自手机贴吧89楼2012-09-13 19:00
                      回复
                        中午,他回家了,赶紧拿起手机,联系到她,她说她和高富帅已经成为男女朋友了……他说他爱她,她说谢谢你,她说她已经不爱他了,他相信了她……


                        来自手机贴吧90楼2012-09-13 19:04
                        回复
                          同桌说他傻,说她骗他感情,糯米也这样说她……他只是装着应和,其实心里依旧相信,她没有骗他……只是不想说出来,因为他们会说他**……


                          来自手机贴吧91楼2012-09-13 19:07
                          收起回复
                            那些天他让自己忙碌着,他找到了安小拽……


                            来自手机贴吧92楼2012-09-13 19:08
                            回复
                              安小拽在那个星期天发过一条说说“头发短了,颜色也变了,闵晨晖,答应我好好对她,好吗?”那天下午他哭了,因为这条说说,他可以读出那里面的伤感……


                              来自手机贴吧93楼2012-09-13 19: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