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入正题。
我叫胡耀天,我自己以第一人称陈述。
她叫张绮琪,下文以'7'来代替。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刚和前女友分手两个月,本来在一起长则半年就已经不爱她了后来又喜欢上她闺蜜。以前吵架我要分手,她用自杀威胁我,在胳膊上用玻璃划了二十多道,手腕上几个烟头。后来又骗我说自己吞药。
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学校里,愧疚和恐惧让我跟她拖了很久。
好笑的是,因为我前女友和7是闺蜜,吞药那事我还跟7以朋友的形式闹翻过脸。
11年过年的时候 还跟前女友在一起。
她在地铁站对我说:“你不是喜欢张绮琪吧。”
我:“怎么可能?!”
她:“你狂去她微博留言,然后好像跟她很熟一样。她可是我姐妹哎。”
我:“你想太多了。”然后当着她的面把7的微博关注取消了。
接下来是我跟7长达半年的绝交,不过那之前已经告诉了我一个朋友,我真正喜欢的人是7。
当然我有偷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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