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上梢头吧 关注:56,512贴子:502,880

【八卦】郭沫若的双性恋史真心混乱,俺喜出望外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早上起床看微博,看到了这条让人喜出望外的消息……

(先别插楼啊,我贴几个链接)


1楼2012-09-15 14:55回复
    文字版:
    吾要变成励志姐 我百度了一下,更凌乱了,岂止汪君啊,还有吴弟儿、章君好几个呢,郭沫若这个渣攻……出自《我的童年》,欢迎百度//宁财神:百度了一下,居然是真的//腐烂无罪:我喜出望外!//知彻澄娘:沫若哥哥也写过“模糊地睡熟了。有人吻着我,把甜蜜的淳汁渡入我的口中,我睁开眼一看就是汪君。我真是喜出望外。”
    aawinter : “我在沪时是和沫若哥同枕睡,我是他的小弟弟,他用手腕给我做枕头,抱着我睡,并且亲吻:望你不要起醋意,我们同性的人亲亲吻是不要紧的。即如你和你的姐妹亲一万个嘴,我也不会吃醋。”——汪静之致符竹因信。
    


    2楼2012-09-15 15:00
    回复
      从《我的童年》看少年郭沫若的双重倾向
      http://bbs.gxsd.com.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4436


      4楼2012-09-15 15:16
      回复
        好吧和谐万岁。。大家还是看链接吧,我怕我太和谐被抓走……
        第二部分讲述了郭蝈蝈的初恋少年。
        第三部分是汪君~
        我贴完了,让我回微博继续围观去……


        8楼2012-09-15 15:46
        回复
          @死荫幽谷哇 


          9楼2012-09-15 15:47
          收起回复
            先按爪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09-15 16:41
            收起回复
              腐门一入深似海啊!!


              11楼2012-09-15 16:50
              收起回复

                特地去维基百科去看了看沫若哥哥,更凌乱了~~我复制过来一段。是沫若哥哥关于的众多的同居结婚的关系~~~沫若哥哥乃真的好渣好渣~~
                张琼华 1912年,沫若与张琼华(1890年-1980年)在父母的包办下结婚,五天后郭沫若离家,两人没有离异,以后68年张琼华一直守在郭沫若老家。1939年郭还乡时向还在守活寡的张琼华鞠躬表示歉意。1980年张病逝于乐山,没有留下子女。
                


                12楼2012-09-15 17:39
                回复
                  救命~~~~~我的三观!!!!!


                  14楼2012-09-15 18:05
                  收起回复
                    。。。唉
                    红甘蔗啊红甘蔗,我真是喜出望外。。。


                    15楼2012-09-15 19:05
                    收起回复
                      妈妈咪呀,我的世界观瞬间更加坚定了


                      16楼2012-09-17 15:07
                      收起回复
                        这一刻,有点凌乱


                        IP属地:辽宁17楼2012-09-17 16:07
                        收起回复
                          火钳刘明!!!!!!!!


                          18楼2012-09-17 18:20
                          收起回复
                            我觉得神马也拯救不了我那腐掉的三观了~!orz……


                            IP属地:重庆19楼2012-09-17 18:31
                            收起回复
                              郭前辈有够渣的。。。


                              IP属地:辽宁21楼2012-09-18 00: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