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下面的案例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8日讯(记者 陈捷 实习生 陈晶晶/文 陶小莫/图)富婆刘女士花了28万元,向“阎锡山后人”买了一个“汉代玉杯”。她还将自己持有的1000万元股票全部卖出,准备重金投资古玩。 但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汉代玉杯”是假的,“阎锡山后人”也是假的,整件事就是一个局,只有“套中人”刘女士以为是真的。 根据古玩行业的老规矩,买到假货,只能算自己“打眼”。然而,法官说“古玩不打假”这个行规,到法院行不通。 近日,思明区的法官就举起法律利剑,打破了这一古玩行业的 “潜规则”。 “阎锡山后人” 家产几百亿? 每天,厦门的古玩市场总会出现一些试图“捡漏”的收藏爱好者。在这个充斥赝品的市场里,“捡漏者”能否买到真正的“老”东西,全凭自己的眼力。 市民刘女士也是一个收藏爱好者,她有钱,仅股市账户里就有好几千万元,还有一家自己开的贸易公司。她对收藏很感兴趣,但入行不久,不太会识别。 2010年6月的一天,刘女士在夏商周古玩城看古玩时,认识了一个“古董鉴定专家”,此人叫“闫某”,自称是“阎锡山后人”,他还有一个头衔,就是“收藏家协会副会长”。 当天晚上,他们一起吃饭,闫某还带上了自己的老婆“杨女士”。吃饭时,杨女士在一旁说,闫某家里有很多古玩,都很值钱,家产有六七百亿元,号称古董界“北怪”,他还准备在厦门开个博物馆。 闫某和杨女士看到刘女士也挺有钱,就迅速跟她扯上了关系。据了解,刘女士也是个富婆,她和老公在厦门拥有一家贸易公司,而且,仅股票账户里就有好几千万。 他们双方一拍即合。从此以后,闫某和他的“老婆”杨女士几乎天天都到刘女士公司做客。 赝品值四千 28万元卖出 他们二人还给刘女士带来了很多自称是汉代的古玩,并经常将这些古玩放在公司里。一次,闫某带来一对玉杯,介绍说是“汉代玉压手杯”,是6年前以28万元买来的,还说现在价值好几百万元。 然后,闫某装成无所谓的样子,说玉压手杯就暂时放在刘女士公司里。此后,闫某还带了好几样瓷器去刘女士公司,说都是“官窑的精品”,价值不是几百万元就是上千万元,然后,这些“价值连城”的古玩,都暂放在了刘女士公司里。 过了几天,闫某又来了。他对刘女士说最近要买一个东西缺钱,想把那对汉代玉杯原价卖给她,还说,刘女士如果过一段时间不要,随时可以还给闫某。刘女士看着满屋子摆放着闫某带来的 “古董”,又想起平日闫某的阔绰,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随后,刘女士与闫某签合同,本来是想签“汉代玉压手杯”。但是,在签合同时,闫某又说将合同里的文物改写成工艺品比较好,担心写汉代文物的话,涉嫌变卖文物,会被调查。 对这些说辞,当时刘女士没有一点怀疑,全都同意了。签完合同,刘女士立即用转账方式支付了28万元。 但是,这个所谓的“汉代玉杯”其实是一个现代工艺品,经鉴定,只值4000元。
东南网-海峡导报9月8日讯(记者 陈捷 实习生 陈晶晶/文 陶小莫/图)富婆刘女士花了28万元,向“阎锡山后人”买了一个“汉代玉杯”。她还将自己持有的1000万元股票全部卖出,准备重金投资古玩。 但是,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汉代玉杯”是假的,“阎锡山后人”也是假的,整件事就是一个局,只有“套中人”刘女士以为是真的。 根据古玩行业的老规矩,买到假货,只能算自己“打眼”。然而,法官说“古玩不打假”这个行规,到法院行不通。 近日,思明区的法官就举起法律利剑,打破了这一古玩行业的 “潜规则”。 “阎锡山后人” 家产几百亿? 每天,厦门的古玩市场总会出现一些试图“捡漏”的收藏爱好者。在这个充斥赝品的市场里,“捡漏者”能否买到真正的“老”东西,全凭自己的眼力。 市民刘女士也是一个收藏爱好者,她有钱,仅股市账户里就有好几千万元,还有一家自己开的贸易公司。她对收藏很感兴趣,但入行不久,不太会识别。 2010年6月的一天,刘女士在夏商周古玩城看古玩时,认识了一个“古董鉴定专家”,此人叫“闫某”,自称是“阎锡山后人”,他还有一个头衔,就是“收藏家协会副会长”。 当天晚上,他们一起吃饭,闫某还带上了自己的老婆“杨女士”。吃饭时,杨女士在一旁说,闫某家里有很多古玩,都很值钱,家产有六七百亿元,号称古董界“北怪”,他还准备在厦门开个博物馆。 闫某和杨女士看到刘女士也挺有钱,就迅速跟她扯上了关系。据了解,刘女士也是个富婆,她和老公在厦门拥有一家贸易公司,而且,仅股票账户里就有好几千万。 他们双方一拍即合。从此以后,闫某和他的“老婆”杨女士几乎天天都到刘女士公司做客。 赝品值四千 28万元卖出 他们二人还给刘女士带来了很多自称是汉代的古玩,并经常将这些古玩放在公司里。一次,闫某带来一对玉杯,介绍说是“汉代玉压手杯”,是6年前以28万元买来的,还说现在价值好几百万元。 然后,闫某装成无所谓的样子,说玉压手杯就暂时放在刘女士公司里。此后,闫某还带了好几样瓷器去刘女士公司,说都是“官窑的精品”,价值不是几百万元就是上千万元,然后,这些“价值连城”的古玩,都暂放在了刘女士公司里。 过了几天,闫某又来了。他对刘女士说最近要买一个东西缺钱,想把那对汉代玉杯原价卖给她,还说,刘女士如果过一段时间不要,随时可以还给闫某。刘女士看着满屋子摆放着闫某带来的 “古董”,又想起平日闫某的阔绰,也没多想就同意了。 随后,刘女士与闫某签合同,本来是想签“汉代玉压手杯”。但是,在签合同时,闫某又说将合同里的文物改写成工艺品比较好,担心写汉代文物的话,涉嫌变卖文物,会被调查。 对这些说辞,当时刘女士没有一点怀疑,全都同意了。签完合同,刘女士立即用转账方式支付了28万元。 但是,这个所谓的“汉代玉杯”其实是一个现代工艺品,经鉴定,只值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