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吴刚副市长:
您好!我们是市政府招商引资的重点企业绿地集团开发位于梓山湖新城绿地梓湾项目A6地块高层精装商品房的业主,绿地梓湾号称200亿战略布局立华中首个世界级康养标杆的神盘,2020年10月9号通知业主前去收房,居然是这样的:
1,货价不实,2000元/平米的装修标准,实际几百元;
2,未按规划图建设,绿化严重缩水,绿化带成了停车位;
3,擅自更改户型结构,未按图施工,新房和宣传图不一致;
4,偷工减料,房子质量低劣。渗漏,墙面开裂、空鼓,地板不平,踢脚线劣质纸板,阳台窗户歪斜,地漏堵塞,防水不到位,燃气表裸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突出;
5,虚假宣传,套路业主买养老房,实为一般普通住宅,宣传相关配套设施均未落实建设。
此外,还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业主权益,合同成了预先精心设计的陷阱,多条霸王条款欺诈业主血汗钱。
我们先后通过电话12345、现场质疑、网络问政平台、书面邮寄等方式投诉此事,但是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敷衍和推诿。我们依法信访,最后转办至住建局依然是敷衍和推诿。我们曾向住建局纪检组办公室投递实名举报材料,却石沉大海。我们也通过市政府网站给您写信,通过人民网给市府市委领导留言,均未有结果。四处投诉无门,苦不堪言,实属无奈之下,致此公开信。
根据我们查询的项目工程资料和市住建局提供给我们的相关文件,发现咸宁市住建局和质量监督站对于绿地梓湾项目的监管和行政审批上存在重大失职不作为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开发商违规预售的情况毫无监管 装聋作哑
经查询,咸宁绿地梓湾国际康养度假区一期A6地块工程项目施工一标段许可证编号4212011807040107-SX-002,发证日期2018年7月6日,且高层1
#、2# 、3
#、5# 号楼预售许可证日期为2018年7月11日,但是多位业主在这之前就已经签约购房。五证不齐全开发商就在违规预售房屋,业主投诉,开发科却是各种推脱,装聋作哑。直到2020年11月24日,事情包不住了,对绿地开出一张行政处罚书,但并没有主动去调查,而仅仅就对3户投诉草草结案,对绿地罚款1900元,完全就是走个形式。
二、竣工验收问题颇多 强制验收合格并备案 乱作为
从住建局提供的竣工验收相关资料表显示,2020年10月5日项目竣工,10月9日完成备案。但是在10月5日质量监督站下了整改通知单,然而10月9日并没有进行现场复验直接就盖章验收备案了。另外,咸宁市住建局在2020年9月24日开具了编号咸建消验备凭字[2020]第032号“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凭证”,时至今日地下车库都未交付使用,消防是如何通过验收的?并且消防备案是需要提交工程竣工报告,9月24日收到的竣工验收报告是穿越来的?
10月28日,住建局领导亲自前往绿地梓湾现场核实房屋相关问题。确系存在大批量质量问题、房屋结构改变、燃气完全隐患以及现场还有房屋装修都未完工的事实。并且在开发商提供的竣工验收方案里,就有现场查看的房屋在合格名单里。我们现场质问这样的房子如何验收合格的?领导哑口无言。当晚,住建局领导承诺给绿地一个月时间整改,整改不到位撤销备案,最后却成了一句空话,未秉公执法,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
三、不合格的房子验收合格 质量监督管理站玩忽职守
交付的房子大小问题不断,交房前没有任何通知与变更公示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结构,这样也能通过备案?不按图纸施工,用材劣质,还未收房就出现开关炸裂、地板泡水,部分户型因为尺寸改变影响厨房进出自由,因为阳台尺寸改变严重影响采光,还有水电隐蔽工程等等。2020年10月底住建局提供的验收报告上有很多地方可以看出问题,漏洞百出。验收过程没有一项一项现场认真查验,就马虎通过,业主发现问题后,又挖空心思补救。严重失职,没有把好质量关。问题浮现出来,依然还在玩忽职守。
四、工作不严实 调查如儿戏 沆瀣一气
2021年7月19日,业主再次就房屋问题来到市住建局。建工处任奇科长表示会对业主投诉的相关问题尽快调查并进行公示。7月23日,业主查阅了在绿地梓湾物业处公示的内容,完全是在应付推卸责任,调查不实、不透明、无调查人员签字、无调查结果,我们对公示内容充满质疑。
一、时隔10个月,房屋质量问题依然未整改到位;绿化缩水;房屋测绘报告作假;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以及承诺一个月整改不到位撤销备案等等。这些问题,真的只是瑕疵么?
二、就88㎡户型结构改变,去年与今年的调查结果前后矛盾,工作如此不严实,调查如儿戏,未履职尽责,居然还拿装修补充协议免责条款说事,这是为了推卸责任还是沆瀣一气?
开发商在梓湾项目建设、营销、交付等方面屡屡违规,并且把不合格的房子强行交付给业主,这是铁打的事实。住建局在竣工验收审批上存在重大违规行为,不但没有依法依规内部追责问责,还消极处理业主诉求,没有正视自身问题,敷衍搪塞应付,隐瞒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