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着和谐号向金山卫赶去。
车辆,房屋,飞鸟,铁轨旁的野草都飞速的向后奔去。
一团巨大的事物,如同被申通抛下的包裹一般掉落窗外。
我没有惊奇的伸长脖子看去,因为我绝对知道那是什么。
那是一团类似回忆的东西,庞大、沉重。
你相不相信讨厌一个人跟喜欢一个人一样没有道理?
不相信。喜雀说。
所以说你是个傻姑娘。
旅客朋友们,你们好。喇叭传来一阵沙哑的女声,听上去应该是个不大的女孩儿。
说完这一句话,喇叭顿没了声响,就像是被人猛然掐住了脖子。
我买了一瓶可乐,三四根肉串外带一根鸡腿来到海滩。
尽管看不到边,可我还是觉得跟湖没什么区别。
穿过并不是很壮观的芦苇,我站在海堤上,完全不顾脚下密密麻麻的鸟屎。
拍了照片,算是对这次出游有了一个交代。
我掏出周微雨给我的信看了起来。
你好。。。。。。哥哥。一个稚嫩的声音将我惊醒,一个小男孩拿着一只玫瑰站在我面前,哥哥。他努力的将花递给我,旁边他的妈妈,一个卖玫瑰的大婶正满脸希翼的看着我,我想说,哥哥没有要送的人,可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我还是买了。
我将花丢在可乐旁边,继续拿着信看起来,可是看了几个字就觉得压根没有心思看了。
我愤愤的合上信,将玫瑰花拿到海边,奋力的扔了出去,泥马,给老子闪的差点掉下去,一分神,玫瑰早已在海中瓦解。
当时真的没有文艺的想法,我只是在想,妈的,十块钱就这么没了。操!
这个故事从何说起?
嗯。就从四年前开始吧。
四年前,我大一。
一切的一切都从这里开始。
我爱上了一个曾经不属于我,之后也不属于我的人,让我悲哀不已的是,在跟她熟识的整整一千个日子里,她连在乎都没有在乎过我,当然也没有爱过我。
四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周微雨,当时我正在操场上踢球,我过了一个后卫,正准备下底传中,一个家伙用一个几乎是托马斯式的铲球将我放翻,不得不说这几年跟鸽子踢球还是有长进的,最起码我对铲球有了免疫。
我在空中生生的翻了个跟头,然后以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着陆。
小心!一个女生在场边大喊。
我心说,你有点延迟了。
起来一看,嘿,这不是我高中同学喜雀么?孩子怎么也考到这里啦,我还以为光我这么悲催呢。
她身边还站了个女生,披肩卷发,淡红色,皮肤白皙,身材高挑。
我冲她灿烂一笑,转身往自己位置跑去,心里特乐呵,我知道就凭我一表人材,保准让那女孩印象深刻,而且我踢球又那么帅,大家有目共睹啊。
谁?!谁拿鸡蛋丢我?!
果然,身后传来女孩和喜雀的议论声:”他是谁啊?”
” 一个**。”
”噢。我说呢。”
嘭!谁一个大脚开我脸上,顿时间我觉得一切的一切都特别灿烂,当然还有不远处站在幸灾乐祸的喜雀旁边的周微雨。
说实话,我实在不是一个擅长和女孩子搭讪的人,这点我甚至不如潘思,最起码他前几年还总算是连蒙带骗的找了个女朋友,舍弃了宝贵的处男身。
我总是有点固执的认为,搭讪是对双方内涵的一种破坏,是对日久生情的一种暴力摧残,可鸽子说,就没见过你这么闷骚的,有病是怎么着?等着姑娘找你么?这比你长个还离谱,日久生情不还得先有个日么?不搭讪怎么日?他就是这么一个三俗的人,不过事后往往证明他是对的,就好像他当时劝我离周微雨远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