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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纪年】随笔合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祭度娘~


1楼2012-10-05 14:48回复
    无聊透顶的某人在暖夏还理不清思路的时候过来发一些其他奇奇怪怪的自己写的随笔,以后要有的话也直接扔这里了!


    2楼2012-10-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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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log.sina.com.cn/u/2355277294
      附博客地址求粉!


      3楼2012-10-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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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颜笑
        原是莺歌燕舞、姹紫嫣红的烟花三月,却被四起的烽烟划破。冲锋陷阵,手握弯月刀,骑上赤色的汗血,喊杀声震天。
        开战了,端木凛率将士一路直杀入敌方国境。若不是对方的无理取闹,这场大战本可以避免。
        记得临行前,纪知暖含着泪、点上朱砂为他跳了一支《别君曲》。翩翩舞姿,姣好身段,绝世面容。 后宫佳丽不计其数,却唯有她的眼眸是纯净如山泉。弱水三千,只取她这一瓢红颜。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初见,她端凝地站在河的一边,拈着一支彤管,低声吟着。 他在河对岸微笑:“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驾马弛过不甚宽广的小河,俯下身,赠给她荇菜两双。 就这样,两情相悦,纪知暖就随着端木凛来到了皇宫中。
        浮世尘光,陆离交错,尔虞我诈的网如阡陌延伸,厌倦皇室斗争纷纷扰扰的端木玲看透了肮脏的眼睛,也唯有知暖的眼眸能带给他莫大的安慰。 终于,敌人投降,得胜归来。捷报却换来知暖的清泪两行。
        “端木,我爱你,但是在这宫中,争夺纠纷实在是太多太多。你至今没立后,必然会引起宫中的暗潮涌动。我见过的,已太多太多。你知道么?在你浴血杀敌的时候,佳秀妹妹她……”
        知暖哽咽着,终于抑制不住泪水,伏在端木的肩头失声痛哭,“我也好想家呢,你是君王,我却是布衣出身,要是有一天我也离你而去,你一定要立庆良姐姐为后,毕竟,她已有了皇子。答应我,答应我。”
        梨花零落,这宫中唯一的素色渲染了红颜眼中的清泪。
        端木勾起她的下巴,望着那双依旧纯净却满含哀伤的眸子,吻去她的泪水:“不会的,不会的。”
        初旭东升,快马扬鞭,一身布衣。端木抱着知暖离开了冰冷的皇宫,去寻找,去开辟桃花源,只属于他们的桃花源。
        王位交给了庆良的儿子,金銮殿比不上田园乐。
        知暖感动地伏在端木胸前:“你不必为了我这样做,这样放弃你的前程。” 端木吻了吻她贴上花黄的前额:“我也早已厌倦,倒不如痛痛快快过一生,更何况……”
        端木喝马停下,柔声对知暖耳语: “倾尽天下舍纷扰,只为换你红颜笑。”


        4楼2012-10-0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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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受又抽了……说我发广告贴!!!


          5楼2012-10-0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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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怎么说呢,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看盗墓笔记,从第一部,一直到第八部。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胆大的人,所以是硬撑着看完的。
            但是,看到越后面,越是有种很微妙的,很不一样的感觉。
            我喜欢张起灵,当然最开始是觉得他实在是太厉害,是一个神一般厉害的人物,也是一个神一般神秘的人物。
            我也喜欢吴邪,因为,他有一种似曾相识的天真,不是小孩子那种天真,而是在危险重重迷雾重重的纠葛中那种最可贵最美好的天真。
            


            6楼2012-10-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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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瓶邪。
              可能是搜索张起灵却找到了瓶邪吧。
              可能是看到张起灵奋不顾身地一次又一次地去救吴邪吧。
              我也说不大清楚。


              7楼2012-10-05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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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盗墓笔记硬生生地在我印象里从恐怖小说变成了搞笑派又变成了偶像剧。
                我看到张起灵在洞里浑身是血,那只麒麟似乎要跃出来的时候,他对吴邪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我哭了。
                我看到吴邪和胖子拼死也要进张家古楼,活要见小哥人,死要见小哥尸的时候。 我哭了。
                我看到天真以为小哥死了的时候那种悲哀的淡然,双手颤栗,说,小哥这个神一样的人,怎么会死呢?你看啊,小哥他、他、 我哭了。
                我看到小哥虚弱地伸出那两根奇长的,在当时来说是救命的手指,去摸出一条路的时候, 我哭了。
                我看到吴邪小心翼翼地用公主抱把小哥给胖子,要胖子和小哥一起安全地出去的时候。 我哭了。
                我看到小哥去店里和天真告别的时候,那顿没说几句话的饭和那几句话中淡淡的忧愁。 我哭了。
                我看到天真死活不离开小哥,一定要送小哥最后一程的时候。 我哭了。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以一种很惆怅的感觉读完《盗墓笔记》。
                我不太清楚是什么感觉,我现在甚至连喜欢和爱都分不大清楚。
                只是,这种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很久很久以前有过,但是,而后一大段时间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8楼2012-10-0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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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篇是写给李炜的,但是因为太矫情了所以没敢发到主吧里去……所以就在这里发发好了。


                  10楼2012-10-0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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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炜,我叫你再晚睡!
                    李炜!
                    你又晚睡了对不对!
                    眼睛里都是血丝对不对!
                    一直处于失神状态对不对!
                    最近身体肯定很差对不对!
                    最近行程肯定很紧对不对!
                    好吧没错你的行程很紧。
                    《百变大咖秀》耗去你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我知道每次你只有24小时时间准备,很累很累。
                    况且最近一直在天上飞来飞去的。
                    没有时间休息。
                    我知道这不是借口。
                    你真的是没有时间休息。
                    我看到了君团怪兽的送机文。
                    我开始很生气的,你居然在维他命叫你的时候不理他们。
                    我真的很生气,原来那个有礼貌的先森到哪里去了呢?
                    但是,真的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你是因为太累了没有听见。
                    怪兽说你全程基本都是眯着眼睛走路的,西安小小的机场你居然没有找到托运行李的地方。
                    我很难过我没有想到你会这么累。
                    因为,在我印象里,你永远是和打了鸡血一样的精力充沛,从来没有过疲惫的时候。
                    每次都是活蹦乱跳的。
                    小夏找你拍照的时候,你很讶异地指着自己戴着口罩的脸:“这样子?”
                    怪兽听懂了,拉开了小夏。
                    我知道为什么。你从来不让自己不好的一面呈现在别人眼前。
                    脸上有一丝疲惫的痕迹都不行。
                    何况是满眼通红的血丝?
                    我记得很多关心你的人说:“李炜,你不用这么累的!”
                    维他命说:“真的!不管你什么样子我们都喜欢的!我们不是外貌协会的!”
                    但是你却淡淡一笑,说:“没事的,别替我担心,我没觉得自己很累,习惯了。”
                    李炜!
                    我叫你晚睡!
                    你知道你自己晚睡脸会肿的啊!
                    你知道你自己晚睡的话精神状态会不好的啊!
                    我知道,晚睡的你,在为着自己的梦想努力。
                    你晚睡的时候总是为了自己的工作。
                    写歌,准备表演,练习歌曲。
                    李炜!
                    我叫再你晚睡!
                    不许晚睡了听见没有!
                    我想说。
                    即使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
                    不许晚睡了,答应我,答应我们,好么?


                    11楼2012-10-05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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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墓有重开之日
                      不在乎爱情里伤痛在所难免,一个人却一个世界…… ——《Susan说》陶喆
                      最近喜欢上了黑花,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是因为花儿爷真的很美【我会被花儿爷直接打死么…】,瞎子是我喜欢的那种痞痞的类型。
                      但是提起花儿爷就真的觉得很有感触。
                      八岁接手支离破碎的解家,跟着二月红二爷学唱戏,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令人羡慕的表面光鲜,却又是那么的沉重。
                      瞎子倒也是无牵无挂一身轻松,但是,想想也是挺可怜的,如果死在一个不知名的斗里倒是真没人在乎。
                      顶多就是道上有名的黑瞎子死了,或者,根本没有人知晓。
                      看了袭家的《晴天》以后还觉得挺舒服的…毕竟是HE,但是《花魁》的话稍微有一点很难受的感觉。
                      因为,错过,真的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其实真的是BE了…
                      对于瓶邪来说的话,我真的觉得对于张起灵最好的结局就是死亡,对于吴邪的结局就是失忆,最后两人忘却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神一样的人物,但是对于那种不知名但是却又必须扛起来的责任是十分无奈的,与其被一个又一个失忆的十年折磨,还不如死了算了。
                      三叔说吴邪是整部书中最悲剧的人物,但是我倒不是这么觉得的,他虽然是处在迷雾中,而且是踏着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去追寻以血为代价的真相,倒还不如不去追寻,忘了一切,安安心心做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
                      《晴天》整部都是围绕着“墓有重开之日,人无再少之时”来写的。这倒也不是说要珍惜时间什么的。
                      墓是死的人是活的,墓迟早有一天会重新开启,因为有着土夫子的存在…
                      但是人死了,就没办法再活一次了。
                      瞎子一次又一次正确但并不是最好的方法最终把解语花和他自己都推向了生离死别的深渊。而再最后,幸好这只是墓里预见的未来,而不是真实的事实。
                      人生的岔路口有很多,每一条都会让你通向完全不一样的路,所以,宁可花多一点时间做选择也不要鲁莽,使自己的下半辈子在悔恨中度过,或,直接没有了下半辈子……
                      凡事都要思考再三,因为你没有再做一次选择的机会。
                      我想,《晴天》想要表达的就是这么个意思。
                      墓有重开之日,人无再少之时。
                      不要等到解语花凋零才发觉早已失去。
                      也不要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那个人惯坏了的时候才想起那个人已经离自己而去。
                      错过,真的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那就让相遇美好,别再错过。
                      一旦遇见,绝不放手。


                      13楼2012-10-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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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世天真
                        吴邪,一个西冷印社边古董店的小老板,优哉游哉地过着小日子,偶尔心情不爽去把小伙计王盟骂一顿解气。
                        但是,谁能想到他是长沙老九门下三家吴家的接班人呢?
                        你想不到,我想不到,其实吴邪他自己也想不到。
                        可能有很多人都想过一夜之间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或是背负着家族使命去寻找不可知秘密的人,要不就是可以有许许多多的奇异经历的人。
                        毫不例外,我也想过,你也想过,吴邪肯定也想过。
                        但是吴邪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竟然美梦成真了。
                        但,这是不是美梦,可能连他自己都不晓得。
                        我忘了他是怎么踏上盗墓这条路的,我也忘了他当初是怎么有勇气下到那漆黑阴暗又危险重重的墓穴里的。
                        我只知道,从此,他的人生变了一种模样,连他自己都看不出了。
                        从七星鲁王殿开始的探索,一步一步朝着未知而去,本想解开谜团却未曾想过会越陷愈深。 就像行走在沼泽里,每想踏出一步殊不知早已陷得更深,待到觉察时却不能挣出束缚了。
                        吴邪就是这样。
                        记得三叔死了,他伪装成吴三省的样子,带上人皮面具去伪装。
                        但是面具带多了,就摘不下来了,它长进你的肉里,刻进你的心里,你完完全全是另外一个人,变成了他人的替代品。
                        吴邪,胖子叫他天真,他真的很天真啊。
                        他自以为有能力可以扛起吴家,
                        他自以为可以保护临死的张起灵,
                        他自以为他可以像吴三省或者是吴二白那样叱咤风云,平息所有混乱骚动。
                        但是他不能,他只是吴邪,只是胖子口中的“小天真”,只是二叔三叔口中的“大侄子”,他只有那一世天真。
                        一世天真,还是一时天真?
                        一时天真,才会和三叔去倒斗,连大姑娘的手都没拉过的28岁小伙子却与血尸、禁婆、海猴子打过交道。
                        一时天真,才会不顾一切去探索他根本无力承受的秘密,为了这个“它”,见识了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死去的凄苦。
                        一时天真,才会让吴邪尝过了人生的大喜大悲,最终只落得新一轮的十年。
                        一世天真,才会在危难关头还可以开开玩笑,缓解紧张的气氛,和胖子小哥一起组成了倒斗三人组。
                        一世天真,才会在新月饭店无知地“点天灯”,大闹会场抢走鬼玺,而后又在霍秀秀家和发小小花打了一架。
                        一世天真,才会拼了命也要寻找张起灵,豁出命也要把他平安地送出张家古楼,一步一行泪,为潘子的忠心和肝胆。
                        因为吴邪就是吴邪,他终究成不了吴三省。
                        在揭下人皮面具的那一刻,放声大哭,哭出了那段日子的艰辛和压力。
                        还好,还好。
                        他还有父母的疼爱,还有可以任他欺负的王盟,他还有懂他的胖子,还有处处护着他的张起灵。
                        他还有一个十年之约要走,他要继续天真,因为还有一个人他要等,那个人也在等着他。
                        守护他一世天真的那个人。


                        15楼2012-10-0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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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错过
                          世界每分每秒每时每刻都有人在错过。
                          也许是事,也许是物,也许是人。
                          正如白云错过夕阳的余晖,星辰错过夜空的深邃。
                          曾在阳台写天马行空的文字,阳光刺的眼睛生疼,记忆被切割成零落的碎片。
                          姐说:“快看那群鸟!”
                          我茫然抬头,却只看见一片无边际的蓝。
                          就这么错过了,连那羽毛甚至是氤氲都没有看见。
                          就这么错过了。
                          错过,有时迎来的是华丽的邂逅,错过不值当的人,迎来对的人。
                          曾经很怀念的人都已经离我而去,剩下的是一地碎玻璃,割伤了心,流出了比爱情还缠绵的血。
                          张小娴的文字曾有一段时间想去读,但是母亲说那并不适合我。
                          其一是我现在读不懂爱情。
                          其二是,她写的爱情,是太完美的爱情,像是一件已雕琢好的水晶,透彻、干净,没有一丝残缺或肮脏。
                          这是不可能产生,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持久的。
                          而现在,喜欢郭敬明和苏童。
                          写作的人几乎都是孤独的,特别是那些被世人认为写的是小资文字的人:
                          面朝大海,春不暖,花不开,颓然哭泣。
                          我曾错过许多,也曾悔恨许多,更多的是对回不去的曾经那份感伤和无奈。
                          一不小心,我与我的童年擦身而过,那么现在呢?
                          我该说我在青春的路上?
                          亦或是错过了最美好的年岁?
                          若我错过夕阳,我将不错过皓月。
                          若我错过皓月,我将不错过星辰。
                          若我错过我最美好的年岁,我将不错过下一个锦瑟。
                          因为错过了那些甜文,那些嘻嘻哈哈的语言,才遇见了痛到骨子里的虐文。
                          因为错过了爱画画的年纪,才遇见了音乐和文字。
                          既然错过了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入秋叶之寂然的机会,那不如就死如夏花之绚烂吧。
                          突发奇想,想做个蛋糕。
                          没有奶油,就用青芥末来裱花吧!
                          如果有奶油,也用青芥末来裱花吧!
                          反正已经错过了,就血肉模糊地前行吧!
                          反正内心苦涩,吃什么都是无味的。
                          我希望正因为错过,而让我遇见可以永不分离的你。
                          正因为错过,才有了邂逅……
                          不是么?


                          16楼2012-10-0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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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世空灵
                            在写这篇文的时候脑海里闪现出一句话:“宿命牢不可破,我站在原地孤身等候。”
                            很抱歉这么迟动笔,因为最开始就是想写小哥的,但是一时间竟不知从何下笔,微微一回想,心底却开始泛酸。
                            张起灵太过于强大,他在墓里的身手好到诡异,是神一般的存在。
                            超乎常理的功夫,超乎常人的心理素质。
                            太过于强大,太过于悲哀。
                            我没有看《藏海花》,我不清楚张起灵到底是有着怎样的经历,但我只是感到心酸,很痛苦,拼了命地抑制住落泪的冲动。
                            有人对张起灵评价过这样一句话,我很赞同。他就像是从一个不知名的墓里苏醒的孩子,他一出生就背负着沉重,巨大的秘密和使命,他孤身一人去守护,去探求。
                            深蓝色连帽衫,黑金古刀,必不可少,也只有这些。
                            寂寞相随,没有亲人,没有羁绊,没有泪水,没有感伤。
                            小哥在墓里,便是希望。记得他在张家古楼里被误认为死了的时候吴邪快崩溃了,因为神一般的张起灵竟然折在斗里了。
                            我看的心一颤,泪水夺眶而出。
                            小哥说,他只就想活下去的人。
                            对于放弃希望的懦弱的人,张起灵是不屑的。
                            他说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拥有的只有现在,他在乎的也只有现在。
                            过去的已成云烟,未来遥不可及,只有当下才是最为真实的。
                            在墓里的每一秒钟都可能预示着不同的结果,张起灵需要迅速作出判断,选择最正确的路。 可能它不是最正确的,但是却是对众人最好的。
                            张起灵是沉默的,他不说废话,他不笑。
                            但这并不代表他内心不会起波澜,不代表他就是一具机器。
                            他有血有肉有担当,只是从不流露罢了。
                            他只是深深地埋葬在心底,烧成灰。
                            经常性的失忆应该是张家人的通病,但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忘掉所有痛苦的回忆,重新开始。
                            但这又何尝不是一件最无奈,最悲凉的事?
                            即使忘却了一切,却也卸不下那沉重的使命,它牢牢地扎根在你的脑海里,它流淌在你的血液里,它融入了你的每一个骨髓,它牵动着你的每一根神经,至死也忘不掉。
                            记得小哥的宝血,任何时候一旦有危难就割开手背用血驱除秽物。
                            我不知道小哥疼不疼,肯定疼的吧。
                            但是再疼也比不上内心的空漠和寂寥。
                            末世日后,落魄苍穹,天地日月齐黯。其间一人,萧瑟孤身,身背古刀,名唤黑金。落晖如血,啾啾寒鸦,麒麟转世,起世空灵。
                            若是这般,你可愿?你可要?
                            一直认为,小哥在盗墓笔记里最好的结局便是忘却一切,忘却所有的所有。
                            挣脱一切,不用再去被束缚,不用再孤单,不用再来承受这么大的凄凉。
                            起灵,Kylin,麒麟,上古神兽。
                            生命永恒,宿绊永恒,悲怆永恒。
                            不能哭泣,不能懦弱,只能做领路者,即使伤痕累累却不得回头。
                            其实,我有一个永远不能实现的奢望。
                            愿,陪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殇。
                            张起灵,对不起我无法再写下去,我想,有些情愫是不能用文字表达的吧。
                            我只求下辈子,你不要再做张起灵了。
                            好么?
                            末世日后,落魄苍穹,天地日月齐黯。其间一人,萧瑟孤身,身背古刀,名唤黑金。落晖如血,啾啾寒鸦,麒麟转世,起世空灵。 若其消殒,务必告之:切莫挂念,且饮忘川。三生石上缘,宿命不轮回。红线成圈,下世安宁。


                            17楼2012-10-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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