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整督函〔2007〕46号关于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彝良县许家院煤矿损坏洛泽河村部分村民房屋等问题的函
云南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21日,国家**局《群众反映》第13期刊登“违规采矿贻害无穷”一文,反映有的地方私挖滥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其中涉及你省的有一件。彝良县洛泽河镇洛泽河村谭国富等30人联名来信反映,该镇许家院煤矿常年在该村周边放炮采掘煤炭,致使20余户村民住房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等问题。对此,国务院领导同志作出了重要批示。现将《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转你办,请尽快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应依法严肃处理。请于2007年8月3日前将查处结果报送我办。附件:《群众反映》第13期相关材料和群众来信(复印件)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TOP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