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我能怎么做?予舒说,其实,喜欢一个人,无论她对你做出什么伤害,如果你确信你还爱她,就不要想这些烦恼,想办法把她留在身边,好好珍惜她。我尝试了很多次,可是她始终都不肯接受我?我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是她不喜欢我吗?可是那个时候她说的,她写的,是那么的真!可是如果她喜欢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可以那么快就遗忘的!予舒说,男生女生的思想差别就在于男生会认为如果喜欢就一定要在一起,女生却会觉得喜欢不一定得在一起!真的是这样吗?我不懂~~我曾经很多次地问我自己,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她明明并不算漂亮,明明身材不算好,她明明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明明我会在心里嫌弃她好多好多,可是我偏偏就是没办法忘记她,始终都惦着她念着她,总是想着曾经跟她的有关的一切一切,幻想着未来跟她有关的一切一切......这就是爱吗?如果是,这算什么?如果不是,这又是什么?我不知道你作为女生,是不是觉得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可是我作为一个男生,是觉得我如果真的喜欢你,那么我是一定会想要在一起的!我不是圣人,我不会什么忍痛割爱的大义之举,在我看来,所谓的“退出让你去寻找新的幸福”都是狗屁,我所唯一认同的就是让我为了你的幸福而努力,这个幸福必须是由我来创造的,不然这个幸福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予舒跟淑芬都鼓励我说“如果放不下的话就去追,希望你抓住机会,把自己的心声告诉她,不论成功与否。”可是她们却不知道,我已经没法再到她面前说出自己的心声了,我被迫说了太多绝情的话,被逼得没有了退路了!我只可以用这马甲的微博,说出我内心可能永远都没法说出的话了:“周梦瑶,我喜欢你,我爱你!如果你有一天可以看到我的这条微博,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其实你还喜欢着我,能不能主动点地告诉我,告诉我你还喜欢着我,告诉我我还是有可能给你幸福的!对你的感情,这么多年了,主动多了,真的累了,能不能,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