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861重点工程项目、阜阳市6611重点工程项目----阜阳市农机大市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将未经俊工备案的房子交付使用,阜阳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却无视法规无原则的迁就开发商。 阜阳市农机大市场项目位于致富路8号,总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为安徽省861重点工程项目、阜阳市6611重点工程项目。 这样一个重点工程,近日却被投诉以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延期交房且拒付违约金、使用霸王条款、未通过竣工备案就交房等。记者随即采访了农机大市场的执行董事包连仁和阜阳市住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颍东分局局长许存。 包连仁表示,农机大市场项目是2008年由市里招商引资过来的,建设的不是一般的商品房,而是商业性市场,房屋出售只是第一步,还要经过招商,统一开业等步骤才算正式运营。项目目前总共开发约1100户商铺,已进场800户。 对于购房户反映的问题,包连仁表示有些确实存在,但是他们也有苦衷。招商初期,市ZF承诺该项目周边将修建东三环道路和火车站东广场。他强调,我们也以为要建的,所以就这么宣传的,但阜阳市的城市规划后来又改了,市ZF对于规划问题太不严肃了,企业也很无奈。 至于逾期交房拒付违约金,包连仁解释,商户的交房时间确有推迟,公司没有支付违约金,因为没有这个说法,都是和商户经过协商和平解决的,对于有些逾期拿到房子的,公司会给予一定补助,比如赠送店铺卷闸门等等。 另外,包连仁说公司并不存在霸王条款,只是要求一定的开业率,如果商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开业,市场就会收回商铺代为招商,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收取当年房租的30%作为招商费。 谈及竣工备案的问题,包连仁一再表示,房屋的质量是合格的,但是有一个部门卡住了,所以一直没有完成竣工备案。至于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他表示不便透露。 阜阳市住建委质监局颍东分局局长许存说,农机大市场的竣工备案没有通过,在今年3月21日就已经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其房屋不得交付使用,并要求就实体质量、规划和消防方面进行整改和回复。3月29日,农机大市场对于实体质量回复完毕,但是规划和消防仍不合格,尚未回复。并强调,现在是不允许交房的,住建委质监局还要继续监督这个项目,如果有必要,就要实施处罚。 发稿前,记者致电许存,他表示,住建委质监局已经去农机大市场现场了解过,该项目的规划手续已经办理,消防尚未通过,企业承诺一个星期之内办理完毕。住建委质监局目前没有下发处罚通知单,只是不再允许交房。至于是不得继续交付还是将已交付的一并收回,他态度强硬的告诉记者:你不要玩弄文字游戏。随即挂断电话。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作为一个省重点工程,农机大市场为何会多处违规?项目负责人为何欲言又止?住建委质监局只是不允许再交房,如此宽泛的处理方式又该怎样界定?这种无原则的迁就开发商是否另有隐情? 事态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司华会 史梦琳)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作为一个省重点工程,农机大市场为何会多处违规?项目负责人为何欲言又止?住建委质监局只是不允许再交房,如此宽泛的处理方式又该怎样界定?这种无原则的迁就开发商是否另有隐情? 事态进展,我们将继续关注。(司华会 史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