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浙江温州“5-19”假运钞车骗取银行百万巨款案,昨天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天(8月8日)晚上,法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海兵、王明国、潘志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各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潘斌武因投案自首,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窝藏赃物罪判处被告人李微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海兵原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保卫部守押科驾驶员。被告人王明国、潘志龙、潘斌武均系出租车驾驶员。被告人李微君系被告人王明国的妻姐。
今年5月9日下午6时许,前4名被告人乘坐伪装的押运车,由潘海兵驾驶,前往中行温州市分行体育中心分理处,以接运营业款的名义,骗取该分理处的装有巨款的尾数箱三只,尔后逃离现场。当晚分赃后,王明国携脏款潜逃至文成县大学镇其岳父家。将分得的脏款计人民币30余万元交给被告人李微君予以藏匿。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计人民币97万余元。(李雪峰 钟轩)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潘海兵原系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保卫部守押科驾驶员。被告人王明国、潘志龙、潘斌武均系出租车驾驶员。被告人李微君系被告人王明国的妻姐。
今年5月9日下午6时许,前4名被告人乘坐伪装的押运车,由潘海兵驾驶,前往中行温州市分行体育中心分理处,以接运营业款的名义,骗取该分理处的装有巨款的尾数箱三只,尔后逃离现场。当晚分赃后,王明国携脏款潜逃至文成县大学镇其岳父家。将分得的脏款计人民币30余万元交给被告人李微君予以藏匿。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计人民币97万余元。(李雪峰 钟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