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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跟你分手之后一直不敢打飞机,我怕一高潮,眼前出现的全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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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拿起拖把捣了捣地板,警告楼下。我看着他一声不吭地敲完地板又接了一盆水泼到楼下,然后躺到床上。
突然发现我对于这家伙的感情经历一点都不了解。他对于自己过去的经历,比自己小弟弟的尺寸还要保密。
我所唯一知道的,是他在上了大学之前,也曾有过一个女孩,也曾离他而去。看来那个晚上,老凯真的喝多了。那天在操场旁边的看台上喝了半晚上的啤酒和风。二十二岁的我们看着空荡荡的操场,却满眼都是在一切开始时,自己十八岁的影子。两个没素质的家伙把所有捏瘪的啤酒罐子都丢到下面的塑胶跑道上,风从大裤衩的一个裤腿里灌进去,又从另一个出来,那是一种无论在过去还是将来都再也不会有的感觉。我颠三倒四地告诉他我和刘可在一起时做的事情,快乐的、悲伤的、美好的、傻不吧唧的、没皮没脸的,甚至爱做的。一遍又一遍,傻必一样。
他大着舌头地讲着一个名叫王燕或王小燕的女孩的事情。断断续续,也许他曾告诉过我故事完整的开始和结局,也许没有。问题是除了这个不敢被确定的名字之外,我忘了他当晚说的所有事情。其实不仅仅是事后忘记,在我们喝完回来的时候,我也忘了他提醒我带上放在脚边的手机这件事。那个陪了我三年多的手机,和那个陪了我三年的女人一样。离我而去,悄无声息。
我也爬上床——我自己的床。和他脚对脚躺了下来。夜幕慢慢降临,宿舍里暗了下去。楼下的妹子那里又传来我大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虽然火候差了了一些,仍然成功勾起了我再往楼下泼一盆水的欲望。在我以为老凯睡着了也闭上眼睛打算睡去的时候,他突然问我,你是因为失去她才难过,还是因为她跟了一个可以给她当爹的老家伙才难过?



IP属地:上海16楼2012-10-2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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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一个好问题。
    有区别吗?”我问他。
    前者是因为爱,后者,只是不甘心。如果是因为不甘心,就不要去挽回什么了,因为那是她自己的选择。如果是因为前者……”他顿了一下,“那也算了吧……她都能放弃你了,你还有什么放不下。”
    所有临近结束前的的时光,总是最快的,比如人垂死之时,比如分手炮那会,比如大四。
    而当你有了另外一件需要为之奔波忙碌绞尽脑汁的事情,也便顾不上上一件悲伤了。而这,就是遗忘的意义。
    只是在闲下来的间隙里,总会有恍然若梦的错觉,会莫名地想起她笑时弯起的眼睛,想起有一年我们吵架之后她在学校门口的站台上等我,车来车往下着大雨,她抿紧嘴唇,裙摆飞扬。想起一个凌晨,在如家的床上,我被尿憋醒,看着她枕着我的胳膊,那么用力地搂紧我,窗外是这个城市孤单昏暗的灯光。而那一刻,我是真的真的,想和她,地老天荒。
    


    IP属地:上海17楼2012-10-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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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6 11: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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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她,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吧。
      哪怕,将来的她会嗤之以鼻地看待那个年轻到还相信爱情的自己。
      自那天以后,我再没跟老凯提起过刘可这个名字。
      在周围同学在考研还是工作的死循环里纠结时,我和老凯仿佛来自另一个平行宇宙的人,每一天都在食堂宿舍和艾泽拉斯大陆三点一线里,淡定走位,冷静放大,精确补刀。
      我以为一切都会像我想那样,用这个慵懒销魂的zi势义无反顾地向前,直到我挥霍掉这最后一点还有自由的时光,然后离开这里,忘掉那个名字,还有这段蒙尘的岁月。
      可是,世界总会在你正经起来的时候,露出它贱兮兮的丑恶嘴脸。
      我收到了一条刘可的短信。
      她说,要见我,在她对我说再见的地方。
      我从没奢望过会有所谓逆袭出现,因为就算有这样的机会,作为屌丝,也要担着一个喜当爹的风险。
      可是我还是想去见见她,只因为,我想再见见她而已。
      此时,琼花开的正好,距离我毕业的那天,还有一个多月时间。
      十五号楼并不太远,哪怕我穿着人字拖也并没有走太久。
      寝室楼下,傍晚七点,夜幕即将来临,的确是个适合裸奔或者偷情的好辰光,就是不知道这次,我做不做的成主演。
      我习惯性地提前半个小时到了约会的地点,可是她已经等在那里了。我远远地看着她站在那盏坏掉的路灯下面,和三年以前第一次和我约会时一样的眉眼。却再也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女孩。
      她穿着一条素色的百褶连衣裙,比以前胖了一点。依旧那般安静而又美好,可我只是一直在想这五月天的风并没有想象的那般温暖。
      我抬头看了看停在她不远处的那辆车。它完美地给出了提前来到和不惧寒冷的理由。
      毕竟,人字拖总是快不过四个轮子的卡宴。而温度,并不是挡风玻璃需要考虑的理由。
      其实这样看来,她的选择并没有错,虽然别人会说她又找了一个爹,可至少现在,我爹加上我也给不了她这样的条件,可以只用去考虑怎样貌美如花。
      我往车边探了探头,想要打量一下那个抢走我女朋友的老家伙是老当益壮还是濒临死亡。
      她看着我衣服上美特斯邦威丑陋的logo。说,不用看了,我自己开车来的。
      我想,她也一定在心里默念了这个牌子的头两个字母了吧,MB......MB。
      如此真切地说出了我此刻的心声。
      你还在记恨我吗?她轻声地问,却侧过头去不愿意看我的眼睛。
      我顺着她看的方向看过去,那里的最后一丝晚霞湮灭在灰色的楼群里。
      应该还有一些吧,我说着,低下头。
      她背靠着的路灯从我刚走进这所大学时候起就是坏的,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优良传统会一直保持,直到我离开。
      可也许算是这所大学人性化的地方吧。毕竟,所有的小情侣,都需要一个昏暗到看不清彼此的地方,来做一些事情,去在一起,或者分开。
      我努力地阻止自己抬起头,不去看她抿紧的嘴唇,也不去想那些曾经和她嘴唇有关的事情。
      可是,我失败了。
      降临的夜幕,并不能阻止那些和她以及她的嘴唇有关的记忆,鲜活起来。
      


      IP属地:上海18楼2012-10-21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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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自己夹着人字拖暴露在空气中的大脚趾和她脚上精致的白色小牛皮鞋,突然有种报复社会的冲动。
        “你是想问我,曾经爱过你吗?还是要我这样问你?”我抬起头,看着她的软软地飘在风里的头发,问她。
        我设想过她对于我的这句话的一万个反应和回答,可是,生活就意义就在于它并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故事。
        因为这不科学。
        也因为,她的回答是,“陪我去次医院吧。”
        起因和结果其实并不要再多说什么的。
        绿帽子和喜当爹......好吧。我突然只是很想笑罢了,在这样此刻讨论一个生命去留,本该严肃或伤悲的时候。
        “我没有告诉老乔,他已经两个星期没有回家了,外面兴许是又有了,再知道我怀孕的话......”
        我看着她涌上泪的眼睛,突然很可怜所有和她从事一样职业的女孩。虽然,更可怜的是我自己。
        她还在小声解释着什么,可我只是抬头看着她头发上那个在昏暗的夜色里依旧闪着光的璀璨发卡,默默地听着。
        它一定很贵吧,比我曾经送给她的那个小猫发卡贵的多了。虽然那只小猫发卡是个925银镶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廉价货,早就被她丢到垃圾桶里,可我还是更喜欢它。
        我一遍又一遍地想起她打来电话跟我说分开的那天晚上,她说吴鹤我再也不要见到你了,我再也不要见到你。还有她在挂掉电话前的刹那,嗓子里没压好的啜泣。
        想起第一次带她去学校旁边的汉庭的那天晚上,闻到的她头发和身上的味道。还和现在一样。
        也许,这是现在她身上唯一没有改变的地方。
        “好吧”,我说,“我知道要做什么,明天中午,图书馆门口等我,我骑车载你去,记得别穿裙子了,预报有雨。”
        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原来是那么的没出息。看着她脸颊旁边没擦净的眼泪和她钱夹上还留着的另外一半爱心小屋,我所有想好的问候她家族谱系的脏话,一个字都说不出。
        可这也是第一次,我如此地厌恶她。
        


        IP属地:上海19楼2012-10-2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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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醒来时,雨还没停,我推着三年前从一个毕业离校的学长手里一百五十块买下的自行车去图书馆等她。
          其实它很好,被我骑了那么多次,除了车蹬歪了车铃坏掉以外,从没把我撂在过路上。也从没跟我说,再也不要见到我。
          图书馆门口低年级的小朋友忙碌地来来往往,为了妹子或者为了理想。而我却站在这里,准备着做一件事,代替另一个睡了我女人的人。
          其实我们学校里最美并不是小木耳们,作为一个工科学校,我们更为盛产的是李莫愁和土肥圆。最美的,是去图书馆的路上那两排法梧桐和紫藤长廊。无数走在路上谈着人生和理想的有志青年男女们,被这美好的景色诱惑,从打算去图书馆改道去了校门外的如家,去探讨关于生命以及制造生命的伟大事业了。
          当年,我和刘可就是其中之二。
          十五分钟后,她就来了,打着一把天蓝色的伞,背着很久以前我送给她的那个双肩包。远远地叫我名字,对着我笑。看起来单纯美好,就像三年之前。
          我摇摇头,仿佛挣脱一个梦一样努力忘掉那个念头。
          我想起跟老凯在操场喝酒时,他提起王燕时候的声音里难过。虽然我怎么都想不起他说了什么。却记住了那么一个瞬间,他低头回忆一个女孩,却忘记烟头烫到了手。
          也许每个男孩的生命里都层有过这么一个梦一样抓不住的女孩吧,然后有一天你忘了她,就长成了男人。
          而现在,我也要忘记她。
          


          IP属地:上海21楼2012-10-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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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踮起脚拍了拍我的头,我冲我的车后座努了努嘴,她侧过身跳了上去,胳膊勾着我的腰,把伞朝我这边歪过来。一切,就像我们还没分开时见到我时那样。我看着她眉眼间掩着的笑,似乎忘记了这次要去的地方和那个耻辱的目的。
            好吧,并不是我太擅长演戏,是这个世界逼良为娼
            是这出戏到此刻为止,都还是值得怀念的美好。
            或许很多年以后,当我每天累的像条狗一样,却拿着养不起一条狗的薪水,在酒场的逢迎里头昏脑胀埋怨世道不公报应不爽的时候,还会想到这些吸着酸奶穿着松垮白色T恤和拖鞋晃荡在食堂到宿舍的日子。想起这个在我一无所有时跟了我三年,却最终因为我一无所有而离我而去的姑娘。
            想起她在抛弃我之后,又曾回来找过我,给我这一刻美好的时光。
            而这些,或许就值得我今天为她做这一切吧
            我先带她到医院挂上号,让她先排着队等着我。
            医院附近的商店里应该会有红糖之类的东西吧,我用力地蹬着车,一边自嘲地地想象着开卡宴踩油门的感觉,一边盘算着口袋里的钱和要买的东西。对比鲜明。
            就和此刻我在做的事情一样,一个和是她在一起的梦想,一个是喜当爹的现实。
            而这,就是世界。
            


            IP属地:上海22楼2012-10-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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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买好东西回去的时候,她正在就诊室的门口坐着,静静地看着我走过来的方向。我朝她举了举手里新买的保温壶,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努力笑了一下。
              她说“我以为,你刚才走了,就不会回来了。”然后伸过手拂了拂我头发上的水。低下头,眼泪落到我的手上。
              我想起有一年的十一长假的时候,我带着她坐火车偷偷跑去西安玩。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天晚上,我们住在火车站附近的小旅馆里,我出去买些吃的和烟,因为怕火车站附近晚上不安全,就让她自己呆在房间里等我回来。
              在我回来开了门打开灯的时候,她就一把抱住我的胳膊,那么紧,死不松开,眼泪洇在我的肩膀上。她对我说,“我总是会想,你这次离开会不会再不回来。”
              或许单亲家庭的孩子,总会缺少安全感吧。
              “可是刘可,”我低下头看着她的侧脸难过地想,“这次,是你离开再不回来。”
              我拍了拍她的背,医生叫她的号了。
              我说,别怕,我等你出来,然后我们就此别过,再不联系。
              “好吧……谢谢你”,她走进手术室,回头对我笑了一下。
              椅子很凉,坐的很不舒服,我不知道是因为裤子上的雨水没干,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段早就结束的感情,还会让我这么难过。我低下头把脸埋在手心里。
              很多曾经和她在一起的画面一个一个在我脑海里突然亮起,然后熄灭。那些我本以为早就已经忘记的东西,原来还在那里。
              好吧,我是个懦夫。
              口袋里的手机在响,可是我现在不想说话,一个字也不想说
              她跳到我背上要我背她的娇嗔语气;她买给我的包着一封信的小熊毛巾;她跟我一起去扬州,沿着盐阜路落了细碎花瓣,长到没有尽头的河廊一直走的那个温暖下午;她在我睡着时候给我画的大花脸;她唱给我听的歌,还有她在我耳边说,吴鹤我不想上学了,我要给你生个孩子的夜晚……
              记忆就像河底泛上来的气泡。倏忽出现,转瞬消失。
              等待的这半个小时,是我没曾想过的漫长。,长到,抵得过我和她曾在一起的三年多的时光。
              


              IP属地:上海23楼2012-10-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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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出来了,脸色苍白,像极了某个从噩梦中惊醒的早晨。没人开口说话,我轻轻地扶着她,慢慢走出医院,雨还没停,仿佛女人淋淋沥沥的大姨妈,死皮赖脸地盘桓不去。
                “你车停在哪?”我问她,要是她现在这个样子,我还坚持要她去坐我自行车的后座的话…….好吧,那才是真屌丝。
                “在医院北门那里,我早上把车停过来才去找的你。”她从背包里翻出车钥匙,丢给我。
                马路上熙熙攘攘,路两旁有很多的花都谢了,夏天就要来了。虽然那意味着你可以开始堂而皇之地在看大街上的女人们露大腿,可是对于大四的人来说,夏天同样,意味着分别。
                我和她,并不是仅有的悲剧。或许这样的结局也还不算最差吧,我看着街边雨里匆匆而过面目模糊的行人,又对自己撒了拙劣的安慰自己的谎。
                谁能替我想出比喜当爹再差一些的结局。
                我推着自行车跟她到了她放车的地方,把自行车扎在她卡宴的屁股后面,打开保温桶给她倒了一碗红糖炖的鸡蛋。
                “从哪弄的?”她面朝外,开着车门坐在副驾驶上,问我。
                我笑了笑,没回答。
                难道要我发告诉她这是我说了不少于她屁股下面那辆车重量的好话又给了二十块钱后,那个小饭店的老板娘才肯做的吗?
                我并不想要她感动或者感激我,在我下定决心做这一秒钟的英雄的时候。
                雨水把她的车冲的很亮,我从倒车镜里看到了一个被这辆熠熠闪光的铁家伙衬成一坨屎的自己。
                这一次,我要走的头也不回
                我看着她低下头慢慢喝完一碗,头发软软地垂在耳边。
                “好好待自己。”我还是忍不住说了这句话。哪怕,我明白她根本不稀罕这样的关心。 这一次,只是一场无可奈何的意外而已。
                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机,看着老凯的三个未接来电和一条短信。
                “你就是一个天生的屌丝命”,他在短信里说。好吧,看来最了解我的,还是我的好基友


                IP属地:上海24楼2012-10-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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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6 1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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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旋上保温壶的盖子,和我手里握了很久的那一半爱心小屋一起,塞在她手里。
                  “如果不想留着的话,就丢了吧。”我扶起我的二手自行车,又打量了一眼那个老家伙买给她的红色卡宴。 其实,除了它的价格,我一点也不喜欢这辆车。不喜欢它从鼻子到屁股都是那副暴发户的模样。
                  雨停了,我对着身后挥了挥手,决定离开她。
                  我要回宿舍,虽然那里又小又破又拥挤,还有着老凯和我浓郁的脚臭味,可在这一刻,我是如此地想念它。我要回到那里爬上我的床,把自己放平躺舒坦,好好的睡一觉,然后睁开眼睛,开始下一天。
                  一个男人的一辈子,本也就是在不同的床之间的辗转吧。
                  在学校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念我留在家里的床,那个除了以后我老婆外被我睡的最久的家伙。在每个假期临近结束要回学校的那天晚上,躺在它身上总会想,我离开的这五个月里,没人睡它,它静静地落满灰尘,会不会很寂寞。小时候我每天睡它两次,现在我每年睡它两个月,并且总会有一天,我会离开它,睡另外的床。
                  而人生,其实总是要面对各式各样或大或小的离别的,不是么
                  我听见车门关上的声音,她在我身后说,“等一下......”
                  我没理她。虽然我知道也许她叫我并不是挽留,还可能是提醒我走错了回学校的路。
                  可是此刻我蹬着车,要的只是一个远离她的方向,趁雨刚停。
                  就要毕业了,我要去的那里,也许不是阳光普照,也许太远,也许不能影响世界和平或人类繁衍。可是,那里至少不会再有这般纠缠不清阴雨连绵的悲伤,至少至少还有老凯刀塔和我的床在那里,等着我。
                  行人和车流在后退,我骑着我的破捷安特,一直向前。360度无死角的天窗和雨后潮湿的风,很爽。
                  你有卡宴,可你只有一个天窗
                  阳光透过云层,我在小粉桥停了下来,这条的巷子在雨后安静到让我可以听得见时光远去的声音。我摸出手机打给老凯,下午一点了,该到了这厮起床吃早饭的时间。
                  然后一封信从口袋里被带了出来。
                  


                  IP属地:上海25楼2012-10-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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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毕业的这段时间,他愈发显得沉默寡言起来,统计起来,一般每一天只说两种字,一个是不打dota时候的“吃”,另一个是打dota时候说的“草”。
                    我真的,很不想承认和他属于同一种生物
                    可是,居然真的会有悍不畏死的女孩喜欢这样的别具一格的人类。
                    当然不是王燕,只是一个图书馆遇见的普通女孩。
                    一个大一的,有着明显第二性征,会脸红,会看着老凯两天没刮的胡子却依旧腼腆地笑,会羞涩地叫他学长,然后说我可以认识你吗?这样的彪悍的女孩。
                    好吧,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还敢斗胆去泡大四的老男人,我终于可以把二的没边这个词还给老凯了。
                    其实这家伙也很诧异,在从图书馆被搭讪回来的那天晚上。他路过教育超市买了块镜子,罕见地没有打上五个小时dota。
                    在熄了灯,爬上床,我接近睡着的时候,老凯突然问我,
                    “我没刮胡子的时候,真的很像三十岁吗?”
                    “当然不是。”我迷迷糊糊地说,“至少四十岁吧,应该。”
                    然后我就感觉脑袋上被人砸了一下。
                    可是不管怎么样,无论是老凯失足跌入,还是女孩有心栽花,一个星期后,他们成了。
                    其实这是没有悬念的事情,哪怕明知时日不多,可是如果有那么一个女孩,有温柔的笑靥,愿意叫你起床,陪你吃饭,告诉你今天有雨,哪怕你打球很烂也还看你而不是别人,对你好,而且会跟你说,我喜欢你。你会怎么做?
                    老凯虽然猥琐,可是不傻。
                    只是,没有人看好他们,现实从没告诉过你人定胜天,那是书上说的,而且,只活在那里。
                    这剩下的三十天,也许就是他们最后的美好时光。
                    我只是在想,这么短的时间,够不够如家出现一张被老凯和这个女孩睡过的床?
                    我曾严肃地问过老凯这个事关人命的重要问题。
                    可这孙子只是纠正我“她叫陶苗苗,不叫那小妞。”然后被我用拖鞋一顿猛打。
                    只是,在老凯有了陶苗苗之后,我就成了一个人。
                    我曾严肃地问过老凯这个事关人命的重要问题。
                    可这孙子只是纠正我“她叫陶苗苗,不叫那小妞。”然后被我用拖鞋一顿猛打。
                    只是,在老凯有了陶苗苗之后,我就成了一个人。
                    感觉就像,回到了刚失去刘可的那段时间。
                    刘可在那天之后给我发过一次短信,她告诉我,她的老乔重新找了一个大二的女孩。
                    十万块钱便是她跟了那个老家伙大半年的补偿。
                    我并再去没有安慰她,而她在那时也不过只是需要一个倾诉的人罢了。她有她的世界,我也会有我的。有些事情,错过的,终究也就错过了,回不去的并不是只有时光。
                    


                    IP属地:上海27楼2012-10-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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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依旧没有想象中大仇得报的舒爽。
                      毕竟谁都有过那么一段相信爱情的时光,三分黑有,八分粉也有,屌丝或者高帅富。此时的陶苗苗和曾经刘可,都曾在那样一个傻兮兮的年代,为另外一个血缘上和己无关的人啜泣、微笑。辗转反侧。然后,在忘却和记住一些事一些人以后。长大,再不提起。
                      我曾无数次在心里揣测刘可离开我的理由,因为我并不相信会有生下来就把钱看得比爱情更重的人,我不懂她为何会像老凯用影魔时放空炮那般果断干脆地离开我,在她最爱我的时候。
                      无解。也许这便是理由。人心永远是这世界上最难以拿捏的东西。
                      其实我很羡慕老凯,哪怕我不明白王燕和他的不愉快的过去。可是在一个人对爱情心灰意冷的时候,有人对你说,我喜欢你。这便是幸福。
                      所以,为了弥补因为他的幸福而造成我的不爽,我每天的早饭都包在了他身上。
                      反正他一次都没买过。连他自己的,都是可爱的陶苗苗同学带到宿舍里来。第一次,我需要歌唱一下党的政策好,让我在大四换了一个男女混居的宿舍,
                      唯一不爽的是,每次当我要跟老凯探讨一下,让他“深入”了解小苗苗这个话题时,总会被他用看煞笔的白眼翻一下。
                      时日无多,很多同学已经离开,到拿毕业证的时候再回来。
                      我和老凯决定赖到学校赶着我们滚蛋那天。可他是因为陶同学,我是因为什么,因为老凯刘可这些旧友古人,还是因为自己消磨在此的一千多个日夜?
                      我也不知道。
                      


                      IP属地:上海28楼2012-10-2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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