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据说,一个人年轻的时候,若遇到一个对的人谈一场恋爱的话,那么,不管这场恋爱结局如何,这对于他后来的人生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或许,他看待世界的眼光都会变得宽容起来,对于这个世界所持有的看法也不至于偏激或极端。
这话,我信。“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抱过如此美好的愿望?自《诗经》以降,几千年下来,人类的天性从未改变过,这也是人的基本情感需求,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两个人相遇的地点,最好在蔓草繁密的旷野,是露水很重的清晨,阳光初起,柠檬黄的光线刺得人不得不眯起双眼,就在睁眼的刹那,一个女孩的身影布满视野——— 她远远走来,是邻村的一个女孩,她挽一只竹篮,走着走着,两人就在小路交叉处遇上了。四目相对之时,便决定了彼此一生的选择。其实,爱情不过是瞬间的事情,一刹即是永恒。就这么着,两个人在心里相互把对方确定下来。埋于心底多年的愿望在一个露水微凉的清晨实现了。我喜欢“邂逅相遇,与子偕臧”这样的句子,分明有了呼应,是一颗心对于另一颗心的暖意,不再辗转,便轻易地过渡到“与子偕臧”的局面。爱情,有时就是这么容易地获得。
我愿意把这首诗里两个人相遇的时间定位在初冬,漫山遍野的蔓草几欲枯黄,北风将要大面积地刮过,但寒霜尚未铺满大地,冰凉的夜露使得赶早的女孩穿起了稍厚的衣衫,但,即便是厚重的衣衫,也遮蔽不了她的清嘉婉媚——— 那人想着,就是她了,正是符合内心所愿的女孩啊。人不期而遇,情也不期而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