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两次抚养费的事情,包括我单位领导亲自给前夫打电话(我们单位领导对我很好,我在单位人缘不错,大家是出于好心帮我)要求前夫对孩子好一些,前夫都百般抵赖,甚至开始给我算钱,几乎连结婚的时候我在他家吃顿饭都要算钱。说我们有共同负债,我们结婚时的份子钱(我们只收自己同学的,亲戚的、公婆同事朋友的全部被公婆拿走,公婆收了9万多,我们两个只收了一万的样子。满月酒我们收了9000,公婆收了10万多)。包括我娘家妈妈给的压箱底钱和这一万九,我离婚的时候拿走了三万七。车房、以及所有东西全归前夫。前夫开始说,这三万七不应该给我,因为他现在给别人随份子,这三万七应该全归他,所有他现在给别人随份子,我应该把这个钱给他钱,因为他说这算共同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