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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我的耳朵,没有带来你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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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海南1楼2012-10-26 16:48回复
    一看到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
    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他俩一向说得来,却渐渐感到在大庭广众之下有说有笑,在两人回家的路上反而没话可说了。两人默默地走,路显得分外长,只有脚步声,真是一种甜蜜的尴尬呀!
    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她担心而又期待地预感到他这天要表示些什么了。在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他呢?竟然像傻子一样一动不动,任她把雪打在身上,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她打着打着,忽然停住了,呆呆看了他片刻,忽然扑到他身上。她感到,有种火烫般的激情透过他身上厚厚的雪传到她身上。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击她的心?
    现在她老了。她那一双曾经蹦蹦跳跳、分外有劲的腿,如今僵硬而无力。常年的风湿病使她的膝总往前屈着,雨雪天气里就隐隐作痛;此刻在雪地里,她每一步踩下去都是颤巍巍的,每一步抬起来都十分费力。一不小心,她滑倒了,多亏地上是又厚又软的雪。她把手插进雪里,撑住地面,艰难地爬起来,就在这一瞬间,她又想起另一桩往事——
    啊!那时他俩刚刚结婚,一天晚上去平安影院看卓别林的《摩登时代》。散场出来时外面一片白,雪正下着。那时他们正陶醉在新婚的快乐里。瞧那风里飞舞的雪花,也好像在给他们助兴,满地的白雪如同他们的心境那样纯净明快。他们走着,又说又笑,接着高兴地跑起来。但她脚下一滑,跌倒在雪地里。他跑过来伸给她一只手,要拉她起来。她却一打他的手:
    “去,谁要你来拉!”
    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虽然老头儿也老而无力了,一只手拉不动她,要用一双手才能把她拉起来。那也好!总比孤孤单单一个人好。她想到楼上邻居李老头,文化大**初期老伴被折磨死了。尽管有个女儿婚后还同他住在一起,但平时女儿、女婿都上班,家里只剩李老头一人。星期天女儿、女婿带着孩子出去玩,家里依旧剩李老头一人——年轻人和老年人总是有距离的。年轻人应该和年轻人在一起玩,老人得有老人伴。
    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两人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的事。在那道德沦丧的岁月里,他也没丢弃自己奉行的做人原则。她还喜欢老头儿的性格——真正的男子气派,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粗线条使他更富有男子气……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如果她的生活里真丢了老头儿,会变成什么样子?多少年来,尽管老头儿夜里如雷一般的鼾声常常把她吵醒,但只要老头儿出差在外,身边没有鼾声,她反而睡不着觉,仿佛世界空了一大半……
    她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多小时,大概快十点钟了,街上已经没什么人了,老头儿仍不见,雪却稀稀落落下小了。她的两脚在雪地里冻得生疼,膝盖更疼,步子都迈不动了,只有先回去,看看老头儿是否已经回家了。
    她往家里走。快到家时,她远远看见自己家的灯亮着,有两块橘黄色的窗形的光投在屋外的雪地上。她的心怦地一跳:
    “是不是老头儿回来了?”
    她又想,是她刚才临出家门时慌慌张张忘记关灯了,还是老头儿回家后打开的灯?
    走到家门口,她发现有一串清晰的脚印从西边而来,一直拐向她家楼前的台阶前。这是老头儿的吧?
    她走到这脚印前弯下腰仔细地看,却怎么也辨认不出那是不是老头儿的脚印。
    “天呀!”她想,“我真糊涂,跟他生活一辈子,怎么连他的脚印都认不出来呢?”
    她摇摇头,走上台阶打开楼门。当将要推开屋门时,她心里默默地念叨着:“愿我的老头儿就在屋里!”这心情只有在他们五十年前约会时才有过。
    屋门推开了,啊!老头儿正坐在桌前抽烟。地上的瓷片都被扫净了。炉火显然给老头儿捅过,呼呼烧得正旺。顿时有股甜美而温暖的气息,把她冻得发僵的身子一下子紧紧地攫住。她还看见,桌上放着两杯茶,一杯放在老头儿跟前,一杯放在桌子另一边,自然是斟给她的……老头儿见她进来,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
    在这眼皮一抬一垂之间,闪出一种羞涩、发窘、歉意的目光。这目光给她一种说不出的安慰。
    她站着,好像忽然想到什么,伸手从衣兜里摸出之前夺走的烟嘴,走过去,放在老头儿跟前。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去给空着肚子的老头儿热菜热饭,再煎上两个鸡蛋……


    IP属地:海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2-10-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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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
      三毛

      许多时候,我们早已不去回想,当每一个人来到地球上时,只是一个赤裸的婴儿,除了躯体和灵魂,上苍没有让人类带来什么身外之物。
      等到有一天,人去了,去的仍是来的样子,空空如也。这只是样子而已。事实上,死去的人,在世上总也留下了一些东西,有形的,无形的,充斥着这本来已是拥挤的空间。
      曾几何时,我们不再是婴儿,那份记忆也遥远得如同前生。回首看一看,我们普普通通地活了半生,周围已引出了多少牵绊,伸手所及,又有多少带不去的东西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缺了它们,日子便不完整。
      许多人说,身体形式都不重要,境由心造,一念之间可以一花一世界,一沙一天堂。
      这是不错的,可是在我们那么复杂拥挤的环境里,你的心灵看见过花吗?只一朵,你看见过吗?我问你的,只是一朵简单的非洲菊,你看见过吗?我甚而不问你玫瑰。
      不了,我们不再谈沙和花朵,简单的东西是最不易看见的,那么我们只看看复杂的吧!
      唉,连这个,我也不想提笔写了。
      在这样的时代里,人们崇拜神童,没有童年的儿童,才进得了那窄门。
      人类往往少年老成,青年迷茫,中年喜欢将别人的成就与自己相比较,因而觉得受挫,好不容易活到老年仍是一个没有成长的笨孩子。我们一直粗糙的活着,而人的一生,便也这样过去了。
      我们一生复杂,一生追求,总觉得幸福的遥不可企及。不知那朵花啊,那粒小小的沙子,便在你的窗台上。你那么无事忙,当然看不见了。
      对于复杂的生活,人们怨天怨地,却不肯简化。心为形役也是自然,哪一种形又使人的心被役得更自由呢?
      我们不肯放弃,我们忙了自己,还去忙别人。过分的关心,便是多管闲事,当别人拒绝我们的时候,我们受了伤害,却不知这份没趣,实在是自找的。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们往往找到一个美丽的代名词,叫做“深刻”。
      简单的人,社会也有一个形容词,说他们是笨的。一切单纯的东西,都成了不好的。
      恰好我又远离了家国。到大西洋的海岛上来过一个笨人的日子,就如过去许多年的日子一样。
      在这儿,没有大鱼大肉,没有争名夺利,没有过分的情,没有载不动的愁,没有口舌是非,更没有解不开的结。也许有其他的笨人,比我笨得复杂的,会说:你是幸运的,不是每个人都有一片大西洋的岛屿。唉,你要来吗?你忘了自己窗台上的那朵花了。怎么老是看不见呢?
      你不带花来,这儿仍是什么也没有的。你又何必来?你的花不在这里,你的窗,在你心里,不在大西洋啊!一个生命,不止是有了太阳、空气、水便能安然的生存,那只是最基本的。求生的欲望其实单纯,可是我们是人类,是一种贪得无厌的生物,在解决了饥饿之后,我们要求进步,有了进步之后,要求更进步,有了物质的享受之后,又要求精神的提升,我们追求幸福、快乐、和谐、富有、健康,甚而永生。
      最初的人类如同地球上漫游野地的其他动物,在大自然的环境里辛苦挣扎,只求存活。而后因为自然现象的发展,使他们组成了部落,成立了家庭。多少万年之后,国与国之间划清了界限,民与民之间,忘了彼此都只不过是人类。
      邻居和自己之间,筑起了高墙,我们居住在他人看不见的屋顶和墙内,才感到安全自在。 人又耐不住寂寞,不可能离群索居,于是我们需要社会,需要其他的人和物来建立自己的生命。我们不肯节制,不懂收敛,泛滥情感,复杂生活起居。到头来,“成功”只是“拥有”的代名词。我们变得沉重,因为担负得太多,不敢放下。
      当婴儿离开母体时,象征着一个躯体的成熟。可是婴儿不知道,他因着脱离了温暖潮湿的子宫觉得惧怕,接着在哭。人与人的分离,是自然现象,可是我们不愿。
      我们由人而来,便喜欢再回到人群里去。明知生是个体,死是个体,但是我们不肯探索自己本身的价值,我们过分看重他人在自己生命里的参与。于是,孤独不再美好,失去了他人,我们惶惑不安。
      其实,这也是自然。
      于是,人类顺其自然的受捆绑,衣食住行永无宁日的复杂,人际关系日复一日的纠缠,头脑越变越大,四肢越来越退化,健康丧失,心灵蒙尘。快乐,只是国王的新衣,只有聪明的人才看得见。
      童话里,不是每个人都看见了那件新衣,只除了一个说真话的小孩子。 我们不再怀念稻米单纯的丰美,也不认识蔬菜的清香。我们不知四肢是用来活动的,也不明白,穿衣服只是使我们免于受冻。
      灵魂,在这一切的拘束下,不再明净。感官,退化到只有五种。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感应到其他的人已经麻木的自然现象,其他的人不但不信,而且好笑。
      每一个人都说,在这个时代里,我们不再自然。每一个人又说,我们要求的只是那一点心灵的舒服,对于生命,要求的并不高。
      这是,我们同时想摘星。我们不肯舍下那么重的负担,那么多柔软又坚韧的纲,却抱怨人生的劳苦愁烦。不知自己便是住在一颗星球上,为何看不见它的光芒呢?
      这里,对于一个简单的笨人,是合适的。对不简单的笨人,就不好了。
      我只是返璞归真,感到的,也只是早晨醒来时没有那么深的计算和迷茫。
      我不吃油腻的东西,我不过饱,这使我的身体清洁。我不做不可及的梦,这使我的睡眠安恬。我不穿高跟鞋折磨我的脚,这使我的步子更加悠闲安稳。我不跟潮流走,这使我的衣服永远长新,我不耻于活动四肢,这使我健康敏捷。我避开无事时过分热络的友谊,这使我少些负担和承诺。我不多说无谓的闲言,这使我觉得清畅。我尽可能不去缅怀往事,因为来时的路不可能回头。我当心的去爱别人,因为比较不会泛滥。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
      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


      IP属地:海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2-12-1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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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青春》 宋小君

        青春,你好。
        截止到今天为止,距离第一次梦遗已经整整十二年了。早上,我从深秋的黎明中醒来,伤感得好像独自停在电线杆子上的一只傻鸟。在这十二年来,我和你坐上相反的铁皮列车,伴着迷惘、慌张、欢喜和疼痛,呼啸着飞驰而过。我离着传说中苍凉的远方越来越近,而你却离我越来越远。
        身后这座辉煌的城市,原本是我想带心爱的姑娘私奔的目的地。如今,城市更加辉煌,姑娘却失去了踪影。我也开始变了,变得懒惰,变得油滑,不再揪女同学的辫子,不再爬到树上去掏鸟蛋,也不再骑二十公里自行车只为了和心爱的人吃一顿豆浆油条。笑点越来越低,泪点和**却越来越高。以前牵牵手就能兴奋,接个吻就会高潮,现在看**就像在看主旋律的红色电影,一脸鄙夷和不相信。
        这城市的轮廓变了,风里的气味变了,姑娘的胸脯变了,小鸡鸡的大小变了,只有你没变,还好你没变。我往前走,你注视着我,这么多年,你一直是我的春药。
        二十六岁生日这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你,想念和你一起爱、一起二的日子。那时候,晚上性幻想陪着入睡,早上晨勃叫我起床,对所有一切心存憧憬。钱不重要,安逸不重要,我所爱的才最重要。姑娘是图腾,世界是舞台,我是我自己的神。
        青春期做过的事,没有一样值得后悔。虽然我再也回不去了,可是我知道你在,在看着我,看着我有没有忘记小时候吹过的牛逼,有没有变成年少时我们讨厌的**。
        世界在眼前铺开,车速越来越快,窗外的景色变换,身边的朋友更迭,害怕的越来越多,相信的却越来越少。如今,毕业快三年,从小正太变成老正太,懂得了鲍鱼不是一种鱼,菊花不是一朵花。以前在大学宿舍里打飞机都不关门,现在对所有人都防备。曾经看见漂亮女孩就哆嗦,现在瞬间就能目测她们的罩杯大小和身材比例。和姑娘相处越来越游刃有余,却越来越怀念以为牵牵手就能怀孕的日子,怀念看隔靴搔痒的三级片就能跑马的夜晚,怀念可以把安全套当做气球吹的节日,怀念小时候光着屁股在打麦场扒女孩裤子的夏天……
        我知道我正坐着的这辆列车不会停下来,也不会往回开。即便我再努力装嫩也无可救药地长大了。在和世界博弈的过程中,学到了不少,丢掉了更多。
        年少时,我讨厌虚伪的人,如今我自己也说着虚伪的话,带着漂亮的面具,把自己藏起来,像个旅行箱一样被贴满各种各样的标签。有时候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都觉得陌生,不敢相信那些漂亮的谎言是我亲口说出来的。我讨厌在真心上包裹一层高密度的硬壳,从不袒露心迹,别人休想看穿。如今,自己却越来越不坦诚,越来越不柔软,那些曾经轻易击中我的东西,对我竟不再起作用。现实给了我大剂量的抗生素,让我对世界产生抗体,对那些单纯的感动从此免疫。即便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不会再轻易受伤,但这种橡皮人似的安全感对精彩的人生百害而无一利。
        我讨厌“不相信”,不相信有人约你晚上单独见面只是为了聊聊人生、看看星星、怀念怀念从前。不相信一顿晚餐只是晚餐,而不是月抛的前奏。现在,我却对身边的一切高度怀疑,像一个潜伏在敌人内部的间谍一样,被迫害妄想症,怀着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的真心。
        我害怕这样,我不要这样。
        我要像以前一样,捧着一颗真心上路,任他风刀雪剑,不撞南墙不回头。现实尽管来SM我,理想永远是最好的床伴,理想主义者可以活得更好。我要像个光着屁股在大街上奔跑的小孩一样,不在意别人的眼光,认准了我要去的方向,撒丫子就跑,哪怕输个精光。我要趁年轻,谈很多场恋爱,去更多的地方。在每一条河流上游撒尿,对所谓悲伤说操。带喜欢的人远行,在大树底下接吻,在小旅店里**。把青春给理想,精血给姑娘。跟整个世界和解,老去之前把天下看了,江山拍遍。我要努力成为我期望中的人,把该做的事都做好做完,等我老了,可以自豪地跟孩子们说起想当年。
        我要对得起我的青春。
        我所做的一切都努力,不是为了从一种生活逃到另一种生活,而是为了避免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时间在走,既然再也回不到过去,那就好好地奔向未来。我们都会改变,变得更好,或者变得更坏。但有一天,回过头看来时的路,青春正在身后注视着我们。请让她对你翘起拇指,而不是竖起中指。
        青春,我知道你一直都在,那我们永远不说再见。
        你永远的宋小君
        20121023


        IP属地:海南6楼2012-12-2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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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看到第二句的时候,我便得以肯定这不是你写的了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2-12-2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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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2-12-2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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