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低保户老孙(化名)一时起贪念,从超市牵走价值150元的东西,结果被超市保安扣住。保安以“这种行为如果报警将被拘留”为由,让老孙掏1500元“私了”。老孙考虑到老母正在医院住院及女儿正在读高中,就同意了这种做法。事后,郁闷的老孙向邻居讲述了经历。
10月17日,其邻居刘先生给沈阳晚报记者打来电话:老孙盗窃行为固然可恨,但超市有什么资格对其处以10倍的罚款?这种行为算不算敲诈?
偷150元东西超市私罚1500元
45岁的低保户老孙离异后和母亲、女儿生活在一起。因为母亲常年患病需要有人照顾,老孙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在苏家屯区打打零工,每月收入1200元左右,艰难维持生活。10月16日晚,天气骤变,下起了小雨,老孙想到住院的母亲膝盖怕冷,需要一副护膝,而读高中的女儿生活用品早就没了,也等着购买。老孙翻了翻空空的钱袋,懊恼不已。这时,老孙突然想到一个电视剧中的偷窃情节,心中产生一种强烈的侥幸心理。随后,老孙迅速在夹克里面缝上两个空袋,骑自行车来到家附近的大润发超市。
在选购完所需物品后,老孙绕过收银台直接走了出去。没想到,老孙偷窃行为早已被超市监控。随后,老孙被超市保安拦住并扭送到超市的防损部。据老孙陈述,当时4名工作人员将他团团围住,一名自称是防损部负责人的中年男士大声斥责道,“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吧,你知道你偷了东西售货员得赔不?”老孙自知理亏,低头不语。
这时,其中一人说,“你想咋样吧,你的这种行为如果报了警,你就得拘留,至少得5天。如果不想报警,按照超市的规定,偷一赔十,你掏1500元咱们这事就算了。”老孙吓得手直发抖,心想,老母亲正在医院住院,还等着自己去照顾,女儿正在读高中,如果自己“进去”,女儿将无法做人。最后,老孙选择了10倍罚款,并在超市提供的一张调解单上签字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