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津义弘吧 关注:127贴子:1,129
  • 6回复贴,共1

岛津军《出兵琉球之军众法度条款》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给百度


IP属地:北京1楼2012-11-06 15:17回复
    庆长十三年( 1608 年) 九月,岛津家久再次派遣大慈寺龙云、广西寺雪岑,还有岛原宗安与琉球进行最后的谈判。 但是琉球对两位使僧采取了出乎意料的严厉态度,最后谈判以失败告终。因此岛津家久更加坚定了出兵的意志。萨摩方面于庆长十四( 1609) 年二月再次向琉球派遣使者。并由岛津义弘发出了无异于是最后通牒的一封书信,对琉球进行了最终的警告,但琉球仍没有按岛津氏的要求行动,并且对于德川家康要求的聘礼问题迟迟不予回应。琉球同岛津家族的最后交涉决裂,萨摩最终确定进攻琉球。《出兵琉球之军众法度条款》就是在萨摩藩决意出兵琉球的背景下颁布。


    IP属地:北京2楼2012-11-06 15:19
    回复
      二、《出兵琉球之军众法度条款》的内容
      该法度原文总共二十条,前十三条对即将出兵琉球军队的军规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后七条对需动员的军众数、军粮以及军备情况进行了规定。
      ( 一) 法度的前十三条
      ( 1) 出兵琉球的所有兵众必须遵守该条款; ( 2)慎重对待吵架、打架现象。假如遇到此现象,不能私自解决,需报告上级; ( 3) 禁止持枪的士兵出现以打击野兽、飞禽等以娱乐为目的的浪费弹药的行为出现; ( 4) 军众上下船只行动要统一,不能无组织、无纪律; ( 5) 上级不能置下级士兵的性命于不顾; ( 6)禁止随意离开所属组织,加入其它组织; ( 7) 对落入我军手中的各岛百姓不能施以暴行; ( 8) 禁止毁坏宫殿、寺庙; ( 9) 在战争期间,不需要等待会合友军的船只,士兵需以积极杀敌为首要任务; ( 10) 禁止拆散毁坏经典和书籍; ( 11) 禁止杀害无辜者,禁止对被征服地的百姓施暴; ( 12) 禁止抢夺百姓,禁止把当地居民当作俘虏拐走; ( 13) 必须在观测好是顺风的情况下出兵,不能冒进。


      IP属地:北京3楼2012-11-06 15:21
      回复
        ( 二) 法度的后七条
        ( 1) 法度规定萨摩出兵琉球的全军团应征集的总知行是四十万二千一百八十石。预计征集出兵琉球的军队人数为一千五百人; ( 2) 剩下的三十二万七千石由分散在全国的民众共同征集,一共征集到银两共一百零七贯九百目; ( 3) 出兵琉球的兵众的兵粮为一千零七十五石; ( 4) 军众方每拥有三百石的知行地的应征集一挺铁炮,总共征集到铁炮七百三十四挺、弹药三万七千二百放; ( 5) 军役方每拥有二百石的知行地的应征集一张弓,总共征集到弓一百一十七张; ( 6) 军役方征集锹三百九十七具; ( 7)军役方征集岩樟三百八十九


        IP属地:北京4楼2012-11-06 15:23
        回复
          其实打琉球纯属欺负人。。


          5楼2012-11-10 13:3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