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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记》by 南康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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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未完结的时候,请勿插队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2-11-09 11:44回复
    先占个座。好了,发吧。


    2楼2012-11-09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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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是头猪,工作不到一年胖了二十几斤,喝凉水都长肉。大学时瘦瘦高高的身材严重变形,小肚腩也出来了。
        逼着他减肥,他不愿意,总说男人胖一点才有威严。我说:“我最喜欢大学你瘦瘦的,行动时如弱柳扶风,一走路身上九道弯,千娇百媚,春天在你身上拴根绳都能当风筝放。现在呢,一走路身上肉直颤,每天晚上一翻身床就咯吱咯吱响。你再不减肥,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总有一天你会胀得像气球,然后就飘走。”他哈哈一笑,左耳听右耳冒,掐掐我的脸说减肥是自虐。
        我吓唬他要分手,他一边看足球一边哼哼哈哈地说:“分吧分吧,东西和钱都归你,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走的时候别忘了带上我就行。”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2-11-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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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到底在我的铁血政治下开始减肥,每顿只准吃两碗。为了安抚他,我也陪着一起减,由原来两碗减到一碗半。他吃得快,我吃得慢,往往我一碗没吃完,他已经吃完了自己的配给。每到这个时候,他就坐在桌旁,一边敲饭碗一边瞪大眼睛看着我吃,不说话。害得我食不下咽,心中充满罪恶感,只好将自己的饭拨出来一半,他一边说你怎么办一边吃得飞快,吃完了再瞪大眼睛看着我,只好又拨给他一半。
          一星期后验收成果,我基本无变化,他长了二斤。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12-11-0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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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了刺激,我决定每天只准他吃两顿,晚饭没他的份(中午他在公司食堂吃),老公见我狠了心,也不坐在桌子旁看我吃了。坐在客厅里用他的破锣嗓子凄凄惨惨地唱:“小白菜啊,地里黄啊……”害得我一口饭全卡在嗓子里。
            半夜醒过来,老公不在身边,听到客厅里有动静出去看,只见老公蹲在冰箱前就着冰箱里的灯喀嚓喀嚓地啃苹果,一只手还拿着个西红柿,都是他不怎么爱吃的水果。看见我出来,他不好意思一笑,说:“吵醒你了?”
            我心里酸酸的,拿过西红柿放回冰箱里,给他煮了碗面,看着他狼吞虎咽地吃完。
            减肥计划不得不终止,按老公的话说就是他还在发育饿不得。


          来自手机贴吧5楼2012-11-09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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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在公司里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回到家就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呆呆的,往沙发里一萎,两眼无光、神游物外。我常常挑准了这个机会欺负他。
              有一天,他照旧坐在沙发里,我拿出一付牌说:“我们来玩二十一点,打耳光的,我做庄。”
              “什么?”
              “二十一点。就是每人发牌,然后比谁的点数大。”我发给自己两张牌,又给他两张。一翻,我十七,他十。我解释说:“现在我的点数大,我可以打你耳光。”然后我挑出三张牌,左右开弓,给了他两耳光。
              老公还是傻傻地“噢”了一声。
              我心里暗笑,又每人发两张,这次还是我大。我把牌收回去,再发,这次平点。我说:“现在点数一样,庄家赢。”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
              老公兴趣上来了,问:“那我什么时候能打你?”
              我发牌,这次他终于赢了。我指导他说:“现在你的点大,你就可以打我了,就像这样。”然后又给了他两个耳光,问:“会了吗?”
              “会了。”
              “会了就好,以后再玩吧。我去做饭了。”
              往厨房走时回头看看,老公在那里咬牙切齿。


            来自手机贴吧6楼2012-11-0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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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次谈起人与人之间的缘份,我说:“真可怕,你生在陕西长在甘肃,我生在辽宁长在内蒙,相隔了几千里。中国有十三亿人口,而我们竟然考入同一所大学,住同一个宿舍。算一算,机率小得吓人,万一哪里出一点错,我就遇不到你了。”这么一说,便觉得生命中多了点玄学的味道。冥冥中是不是有一种神秘难解的力量指引着我们,两个圆在某一点交错,我们便相遇。或者,一切都只是偶然。
                老公推推我脑袋,笑我爱胡思乱想。自己也想了想,然后不在意地说:“就是没有你,我也会遇上别人,说不定他比你还好。”
                “啪”的一声,感伤感恩的气氛荡然无存。我垂头丧气地瞪着他,人家本来还在那里感动莫名,准备拼了命也要维护这份感情的说。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11-0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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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老公也有感性的时候,出现的机率和哈雷慧星差不多。
                  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彼此间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那种吸引,却矜持着、恐惧着,不敢向前跨出一步。偶尔一个眼神交汇,心中波涛汹涌,脸上却还是若无其事。
                  放寒假,他回家我留校。
                  接过几次电话,语气也是淡淡的,两个人拿着话筒发呆,不知说什么好,也舍不得放下。
                  寒假结束,我在午夜出去接他,没有公交,没有中巴,舍不得打车,于是走了两个多小时,将近三十里去火车站。
                  看见他从出站口向我走来,忽然觉得很害羞,笑笑不说话。怕被他看见脸上的红晕,就一直将头扭了四十五度,给他一个后脑勺。
                  老公也讪讪的,勉强说了几句,结结巴巴,辞不达意。打车回学校,黑暗里,他忽然伸过手在我头上抚了一下,低声说道:“小毛孩,想我了没?”
                  一瞬间,眼眶发酸,既想哭又想笑。
                  半夜两点,空无一人的大街,三十里路,冷风,一切都值得。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12-11-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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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书很杂,言情推理、玄幻纪实、耽美情色,来者不拒。就连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旧的社会小说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从《儒林外史》到《官场现形记》以及后来归到社会小说名下的种种纪录体,结构松散,散漫到一个地步,连主题也不统一,闲聊似地随便讲给别人听。用老公的话说就是“专看垃圾”。
                    我经常向他推荐,为他讲解这本书哪里写得有新意、哪里是老旧的桥段。老公像大多数男生一样,对于太敏感细腻的东西不屑一顾,对琼瑶更是敬谢不敏。
                    我也不喜欢,自认很有包容力,但对琼瑶的小说就是读不进去,嫌她的故事太不食人间烟火,天真得令人发指。可是有一句话还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不会再错过。”文艺腔到让人觉得矫情,初初读到时,牙齿发冷头皮发麻。
                    遇到老公以后才明白,这种心态确实是有的,被琼瑶写砸了。
                    归纳起来不外乎四个字:相见恨晚。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2-11-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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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六月,和老公去了他的家乡——天水,以同学的身份。
                      一下火车,便对这个城市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亲切感。蓝天、土地、人流、高楼,仿佛都沾染着老公的气息。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市。
                      可是心中也有种莫名的嫉妒。我们二十岁相遇,之前的日子便是空白,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我。
                      他的欢笑、眼泪、成功、失败,都由别人来见证,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嫉妒。
                      如果能再早些相遇那该多好!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11-0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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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谈到死亡。
                        现在的日子,年青力壮,每天活蹦乱跳,迫不及待去见识新的人新的事物。死亡,仍是太遥远的事。
                        偶而也会想到五十年后的情景,两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互相扶持相依为命,也满期待。老年不可爱,但可以做个可爱的老年人。
                        对我来说,死亡最大的威胁还是:人死如灯灭,无知无觉,我还没看够老公呢。我不怕死,但我怕死了后再不能像这样爱他。
                        于是我对老公说:”我们要一起活到很老很老,老得走不动。然后我们换上干净衣服,手牵手躺在床上,我说‘死吧’,我们就一起死了。”
                        老公吻了我一下,没说话,不知道他愿不愿意。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11-0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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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九年,坐在南下的火车上,为初次离家而兴奋不已。大学在我心中是辽远而神秘的,仿佛一座圣殿。
                           入学后有几天空闲,利用这段时间走遍了全校每一个角落。只在中午和晚上留在宿舍。那时的我自闭而孤僻,不知道怎么应对陌生人,便永远绷着一张脸。
                           隐约间听到老公是另外一个班级,也没兴趣去深究,要到半个月后才知道:原来他是二班,因为学校的疏忽而安排在了这个宿舍。
                           还记得老公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欠我二十块钱。”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11-09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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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因为写这篇文,最近常常在回想。这才发现,原本以为已经遗忘的许多细节,都在头脑中慢慢浮现。
                             入学后第三天,电信公司派人来装电话,201的,一百六十块,每人分摊二十,正巧我不在,老公便先替我付了。
                             这件事、这句话其实并无深意。若不是今天和老公在一起,绝不会还记得。但是隔了这么久再回头看,倒是让人印象深刻。
                             对老公说:“第一次说话就是向我要债,真是现实。”
                             可老公已经不记得了。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2-11-0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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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这人异常慢热,与人从陌生到熟悉向来要花费很长时间。而且最不擅长记别人的长相,见过面,心里有个大概印象,下一次见就会发现这个人怎么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曾经对同学抱怨说:“每次见英语老师都觉得她和上次不一样,整个一百变金钢。”
                              只是再怎么不擅长,朝夕相对以后,还是轻易就能在心底描绘出老公的一张脸。
                              短碎发,脸有点长,有很多痘痘和坑坑洼洼,霰弹枪打过似的。小眼睛,一边双一边单,鼻子不高不低,大嘴大下巴。
                              只能说不丑,老公这样评价自己。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12-11-0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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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朝夕相对,不是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腻在一起。真的是只有“朝”“夕”而已。
                                二十四小时,九个小时上班,一个小时坐车,八个小时睡觉,再扣除一些杂七杂八,真正相对的时间不足四个小时,很短。
                                聊聊天,看电视,逛街,很快就没了,心中还是幸福得别无所求。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11-0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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