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偏失公允,目无法纪
借改革名做独断事。2012年6月29日,宁夏联通公司副总经理任志国调任银川分公司总经理。并按照彭胜军的指示大搞改革。提出对现有县区、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全体解聘,而后重新竞聘上岗。人事改革的名义是好,但在任志国的操作下,上演了许多闹剧:一是通知面试的名单中,笔试成绩排在前面的没有获得面试资格,而笔试成绩排在末位的却率先获得了面试资格。二是人员岗位确定后的公示中,短短一天时间三次更换结果,且榜榜不同。三是被作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笔试、口试实行全程录像监控的摄像机,自始至终处于关闭状态。于7月25日组织的第二轮招聘更是洋相百出,任志国通过书面正式行文的形式,通知包括监察室在内的5个职能部门的经理、副经理参与招聘。结果8月1日员工参与竞聘的,紧接着于8月2日又发出通知说撤销监察室。直到8月3日区公司企发部才发出关于同意银川分公司撤销监察室的批复。这中间疑点重重,招聘通知在前,撤销部门在后,区公司企发部的批复在最后。员工纷纷耻笑说:“他们的鼻涕倒流啊?”(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监察室的成立和撤销都应报上级分公司党委研究,报上一级监察部门知晓的,而这些过程均被省略)
借民主意弄独裁权。2012年9月27日上午,银川分公司组织工会代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主要是讨论通过《效能提升管理办法》,这次会议的全部过程极不规范:一是与会的员工代表应参会60人,而这60人不是选出来的工会代表,多是各部门经理临时指定的,那些真正具备职工代表资格的同志,却因为公司没有通知而未能出席。二是当银川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汪为琳宣读完《员工效能提升管理办法》后,现场60人中只有9人举手同意。主持人对此表决结果非常不满,于是让在场员工重新表决,第二轮举手表决时,有15人举手赞成, 13人弃权,22人反对,现场计票人员将这13票弃权票也计为赞成票,并称3名工作人员也视为投赞成票(这3名工作人员中有1人不是工会代表),由此统计票数为31票,过半数,并宣布通过了此《管理办法》,引得会场一片嘘声。三是作为副总的朱赟在会后马上找个别员工谈话,质问员工为什么在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不举手同意通过《绩效提升管理办法》,并威胁员工这将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人力资源部经理汪为琳还带着部门员工分赴各县区逐一质问参加选举的员工:那天都谁投了反对票?你投了什么票?你为什么要投反对票?这个《管理办法》其实不是针对你们的(《管理办法》不是针对大家的,那又是针对谁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