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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偷情。我已经偷情五个月了。从早春二月开始,到现在的夏至,每周两次,通常是周二晚上和周五下午。有过两次意外。一次是在周一晚上,还有一次周五未遂。一月四周,四五二十;一周两次,二十乘以二再减去一。总共偷了三十九次。这种算法比较粗糙,也不是很公道。偷一次并不等于做一次,做才是实质性的有效的偷。做的次数我没有精确统计过,三十九次偷中大概发生了四十几次做。这时,我结婚刚好半年。
赵小军,男,原籍不详,三十二、三岁,中等身材,相貌一般,平头,无体臭,穿耐克运动鞋,喜灰色、蓝色等深色毛衣,用资生堂出品的洗发香波和浴液,薄荷味儿高露洁牙膏,在某饭店某套公寓式的办公室里办公。
他用意大利咖啡壶煮哥伦比亚咖啡,放两块方糖。他不看书,买政治经济文化类的杂志报纸。他的电视一直开着,只有图像没有声音。他抽红万宝路,喝威士忌等烈酒,感冒时像欧洲老年绅士一样,用叠得齐整的方手帕擤鼻涕。
CD机里放着一些怪音乐,弥撒味的女高音合唱。两个房间。外间大些,两张办公桌,一张靠窗另一张靠墙。靠墙的那张空着,靠窗的那张摆置着一台旧型号的电脑和硕大的传真机。两个单人沙发,沙发布是浅褐色的,印着米色花纹。窗帘用的是同一种布。里间小些,顺着墙围着一圈沙发,长的、带拐角的那种。地毯的质量不错,密实而柔软。卫生间符合三星饭店的标准,明亮的大镜子经常被弥漫开来的水汽罩得白茫茫的。马桶冲水状况良好。手纸洁白细腻,有印花。
每次我眨着忽闪的眼睛问上几个问题。这家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那边的情形不对么?为什么那张桌子空着?他耐心细致地一一作答。每次我点点头说懂了。一家美国公司…市场调查有误…驻京办事处…没什么事儿干…原来有个女秘书…全部撤走又不甘心…留守经理…伺机行事…“像《地下》。”“什么?”“没什么。”我浅浅一笑。我们俩的对话就像牛和鱼在聊天,不紧不慢,不温不火。忙吗,最近。忙,你呢,你怎么样。还行吧。咖啡?好。几块糖?不要糖。你该加糖,你该胖一点。咖啡喝到四分之三处,一般我们就开始做了。
赵小军是我婚姻生活的稳定剂,就像一袋饼干得配一袋干燥剂。要是没有这些成分不明的化学颗粒,饼干们就要粘在一起发霉变质。这是个简单的道理,可惜我刚刚明白,浪费了从前的许多的时光。在婚姻生活之前我过的是同居生活,那可真是一段混乱不堪的日子。幸亏半年前冯城和我有所领悟,我们终于结了婚。之后,很快,赵小军及时地出现了。
每到周二周五,赵小军都会打来一个电话。我是赵小军。哎,你好。你怎么样?挺好的,你呢?我挺好,有空吗?来我这儿坐坐?好。然后我去他的住处。然后我们面对面坐在沙发上。
我们各喝一杯滴滴香浓的咖啡,各自点上一根烟。我们斯文地聊两句,一根烟抽完了,他坐到我坐在沙发上的我的腿上,有时咕囔着说声我想你,有时什么都不说。我们经常就在外间的地毯上干了,偶尔他抱我到里屋的长沙发上。沙发前方,一条瘦长的玻璃茶几的左上角一直零散地摊着十几张结婚宴的照片。十几分钟或半个小时以后,他说你先去洗?我就去洗。我洗的时候,他开始打电话办公。我裹着浴巾出来,经过他的身边去穿衣服。他有时伸手摸一摸我路过的身体,有时专心地打电话。我等他进浴室后开始穿衣服。最后,我衣冠楚楚地继续喝剩下的四分之一咖啡,他裹着浴巾出来,给我们俩都点根烟。我说,给我讲点好玩儿的事儿吧。他说,真想去外地。你陪我去么?抽完烟一般我就走了。他送我到门口。他说他真想多点时间,“下次我们好好聊聊。路上小心。” 


1楼2012-11-13 08:41回复
     冯城是西化的,我出门只消打声招呼,他从不多问。冯城是中式的,第三天他就帮我把家搬了过来。冯城是无微不至的,在超市不会忘记任何一种调料,白胡椒黑胡椒芥末酱桂皮粉,“再买点莲子枸?银耳,给你炖点汤补一补。”冯城是有品位的,周末他以设计师的眼光将我打扮得既前卫、性感,又合情合理。“这件衣服的颜色不太适合你,你穿深蓝色最好看。咖啡、黑、绿、灰都行。”我扔掉了好几件旧衣服。“别喝烈酒了,喝点红酒吧,养颜。”当我高声招呼侍者拿一杯JAMIS,他低声地温和地建议道。我端起了一杯红酒。“这是我的女朋友。”“你好,你好,”国际友人对我说,转过头对冯城:“她真漂亮。”“她是作家。”“噢??”友人发出赞叹。我浮起了一个永恒的微笑。
    没有任何理由证明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们高矮适中,肥瘦相宜,文化程度相当。大街小巷上众多情侣们的搭配状况令人发指,我们自豪地手挽手肩并肩,我们是难得的匹配的一对。我们有共同的记忆,我们与艺术沾边,过着小康生活。我们的身体状况在**时非常和谐一致。每天他上班后,我慢悠悠地起床,冲着电脑,慢悠悠地发呆。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这样的福的。我再没什么可抱怨。在夜里我们像打仗一样做得大汗淋漓,瘫在床上。
    你好么?当然了。你会不会骗我?永远不会。你不问我好不好吗?你不好么?好。睡吧。
    6
    那天我也许多喝了些酒,冯城也是。他一直坐在吧台红色的高凳和一名穿红色风衣的女人聊天。那女人颇有风韵地徐徐吐出一个个烟圈,不时发出浪荡却不刺耳的笑。吧台的灯光是一种明亮的戏剧化的橙色,他们的侧影和背影具有成熟的高脚杯的风情。我坐在几米远的桌子边跟一帮烂熟的朋友们厮混。我聊得很开心,觉得头晕的时候,我就站起来,拿上包,摇摇晃晃地往外走。他看见了我,对那女人急急地说了句什么,赶到我身边。“想走了?等等我去结帐。”“别呀,”我仰起头痴痴地笑,凑到他耳边说,“一定要用套哦。”
    冯城几乎是把我扔进了车。发动机的声响巨大而怪异。他一言不发,车窗外的风涌进来,我很快无比地清醒。我想解释一下我没醉,我说的是真心话。顺着冷冷的风,我真的说了出来。你别不相信我呀,我叫嚷着加上一句。
    他转过头来的眼神,像一堵墙一样坚固、漠然。你醉了。他说完便不再理我。
    我们谁也不再说话。车开得飞快,好象自己在往前跑,而我们俩都在局外。
    我们回到家,我们呆在一个房间里。沉默像一张张开的弓。我真想说出什么,空气是如此地闷。我知道我很难受,我不知道他难不难受,我也不知道难受是好还是不好。如果他这时碰一下我的手,我就会昏天黑地地和他拥抱在一起。我们其实是亲密无间的,就像一辈子已经放在了面前。对于一辈子又有什么可说的呢。我们躺在床上,隔着一条缝。我最终忍不住用手轻轻碰了碰他的头发,他那么迅速地翻身抱住了我,好象预谋已久。我们只能拼命地**,一言不发。
    7
    周明长得颇俊秀,头发半长不短,一缕缕干净地搭在额前,瘦瘦小小的,一心写实验剧本。他这样的男孩非常适合某个在欧洲某国文化处工作的某国姑娘,最佳方案是法国。我的情况略同。但我们还是相遇了,五年前在使馆区一条落叶纷飞的安静的街。我们去法国小学校看电影,与我同去的女孩林认识与他同去的男孩树,我们四个在大门口碰见。夕阳橙色的光透过细碎的叶缝,在我们脸上身上涂满温柔的光斑。我们俩没说话,听身边两个人叽叽喳喳。那时候还不怎么流行礼节性的介绍,林和树自顾自地聊着。我们俩面对面,眼睛看着别处。林转过头说走吧,树也叫他。我们四个一起走进学校里的小电影院,我和他落在后面。上楼梯时一个小男孩迎面飞快地冲下楼梯,我们各自侧身让开,眼神直愣愣地相遇了。我们仍然没说话。看电影时,林和树坐在中间,我和他分坐于两端。
    后来的情景真像我们看的那场电影,一部灰蒙蒙的青春片,几个无所事事的艺术青年终日闲逛闲聊,如大家所料,反正发生了些悲剧,典型的法国知识分子小资型,大段大段的对白,对浅薄的问题进行一番深刻的思考。看完电影后我们几个就是这样的,走出影院的一路上都在评判。那会儿可真喜欢评判呀,使劲骂一些东西,再使劲捧一些东西,骂得越狠越艺术,捧得越高越证明自己有品位。那会儿我们就是这样一付艺术青年的德性,正如我和周明之间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遇见他就像遇见我的影子,遇见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们每寸肌肤都完美地契合,我躺在他怀里时他也就躺在了我的怀里。
    性、酒、早餐、大麻、音乐、电影、方便面,我们在一个十三平米的房间里过家家。这种封闭式的甜美的生活差一点把我们俩都毁掉。最腻的时刻我们还想过自杀呢,提起来真不好意思,好歹那会儿也是二十一、二岁的人了。我们在一起过了九个月,花干了所有的钱,躺在床上,手拉着手,望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有一个三片叶的吊扇,不知什么时候早已经坏了。如果我们不是这样终日躺在床上,是不会发现叶扇间挂着的那一小片蜘蛛网的。 


    6楼2012-11-1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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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我中学同学大操大办的婚礼相比,这次婚礼是一场简约的西式婚礼。
      我们是在吃完饭、到了新郎新娘包下的一处酒吧、喝了不少酒后开始吵架的。在婚宴上我们还很团结,一起微笑着捧上礼物,宜家买的台灯。在酒吧大家继续说着成箱的祝福的话,新娘的肚子被摸了一遍又一遍。光是我就摸了三遍。四个月就这么大了?想要男孩女孩?就是,女孩好。反应厉害么?取名字了么?大家谈起了住房。新娘说望京的房子不错,新郎说昌平那片环境好,新娘说太远了,有人插话说昌平风水好。什么风水,瑞典新娘露出北欧的冷笑。你不懂就是不懂,新郎替朋友插刀。我当然不懂迷信了…新娘的中文真是好。我们几个站在新人面前,有些尴尬,就微笑着。香滨来啦!有人高叫着冲过来,泡沫滋了大家一身。新郎新娘也微笑了。众人频频举杯。新郎问冯城:什么时候喝你们的喜酒呀?冯城笑而不答,我也笑而不答。旁边的人仍然紧逼:你们俩可早该接了,你们那会儿恋爱起来,跟出了大事儿似的…有那么严重吗?冯城笑咪咪地说。我最讨厌结婚了。我笑咪咪地说。身后一个女朋友掐了我一下。新娘倒没事儿,笑咪咪地说:就是,没自由啦!她幸福地吻了新郎一下。
      我看得很清楚,她的表情真的很幸福。
      你真爱他吗?我笑咪咪地问,不管冯城的眼色。
      爱呀!她再次幸福地吻了吻新郎。
      你懂什么是爱吗…我脸上依旧笑咪咪地,当我的身子被冯城一把拉走;我的声音很快淹没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其实根本就没人听见。
      我靠在酒吧二楼露台的栏杆上,我手里端着一杯烈酒。我怎么连醉都不会醉了,只是喝得手脚冰凉。我不知道冯城一直站在我身边,还是刚刚来到我身边。他提着一瓶伏尔加。
      他干脆坐在地上,我站累了,也坐在了地上。这时我们如果说句话,随便说一句什么,气氛就会恢复常态。楼下的欢声笑语就像一盆盆泼出去的脏水。我们终于什么也没说。
      漫长的一段时间。有什么东西在我胸口翻涌,和着酒精。我吐不出来。我的脑海中有一片片尖利的碎屑划过,有一瞬间清晰得像乡间夜空中的星星。
      我不爱你你不爱我***的神经病你为什么不抛弃我像我的感情一样抛弃我我为什么摆脱不了你就像摆脱不了砸在我身上的你的身体砸在我身上的我们的生活。
      白酒的味道在冷风中更加地恶心。我胸口滚动着,吐不出来。
      他轻声对着瓶子说:还要吗?
      我伸过去我的杯子。星星闪着最后的光亮,一颗颗坠落在山后。我知道有什么东西永远地失去了,一句说不出的话或是一辈子。
      我一口干掉了一杯。这个人是世上最爱我的人啊,我差一点哭出来。我猛然扑到他怀里:我们回家吧。
      我们比平常更凶狠地**。我快承受不住剧烈的心跳,我们大声地尖叫和喘气,身体的颠簸让我终于吐了出来。我们在污迹斑斑的床单上继续**。他一声不响,好象只有操这个唯一的目的。他的汗水滴落在我眼里。我们已经不是皮肤碰着皮肤,而是骨头撞着骨头。我快散架了,快渴死了。消灭我吧,这是我唯一的念头,支撑着我快失去知觉的肉体。
      我像一张被抛在空中的轻浮的纸片,没有重量地掉在地上。一切都被抽空了。我原来觉得一个人不能为自己的命运做主,我现在想这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把你的命交出去。我微弱地怀抱着这一丝希望。他像另一张失血的纸,悄无声息地落在我身边。他的声音像我的希望一样微弱:别闹了,我们结婚吧。
      9
      我们迅速地结了婚,甚至办手续的那些繁文缛节也没能阻挡我们的决心。
      一件事情的了断原来是如此容易,和一个人消失得一样快。我飞快地给奥利威尔写了好几封信,最后都没发,只留了一句言说我结婚了。他回了一封信,一大排省略号后跟着一个词“adieu”,法语中的永别。我越发尊重结婚这个词了。在不了解这个词之前我所说的关于结婚的一切都是愚蠢的,就像我从前总是骂自己根本不认识的人。“结婚”既然被人重复使用了亿万次并且将使用更多次,肯定具有它非凡的道理。这不是由那些愤世嫉俗的人所能诋毁和改变的。它如此有效,轻易避免了我和奥利维尔之间有可能发生的婆婆妈妈。它是国际的共通的,我们尊重它就像我们必须爱护公共厕所,你一需要它就会想起它的好处。
      


      7楼2012-11-1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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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不止一次早上醒来,躺在床上想,昨天做了什么。我经常只记得前天或更早以前的事。由于我的生活不用遵守任何规章制度,星期几、几点、白天黑夜慢慢失去了实际的功用。我搞不懂为什么会有堵车、星期天的大采购、会有那些莫名其妙张灯结彩的节。我怎么可能判定昨天不是前天呢,今天早晨,我望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想起昨天不是前天因为前天我见了赵小军。前天是一个周五。现在冯城睡在我身边,这么晚还没有起床。今天是个礼拜日。
        过去的几年像一团纠缠不清的水草,仍然在浅层肮脏的海水里漂浮着腥臭味儿。一切从与冯城结婚再与赵小军偷情后才变得清晰。就像我周围的男性朋友需要小姐维持婚姻一样,一个女子只能靠偷情与丈夫建立牢靠的关系。
        去见赵小军前,我总是坦荡地洗一个澡,对着镜子精心装扮。“我出去一下。”冯城在家我就这么说。如果他问见谁我就告诉他,如果他问见他做什么我就说爱。可冯城什么也不多问。我回家后他有时会说一声:出去玩儿啦?过得好么?我照实回答:挺好,就是有点累。平心而论,我回答得比他问得真诚多了。他问的时候眼睛还盯着电脑屏幕呢。他现在成了网虫。我就去隔壁的房间躺着,休息一会儿先。
        有一天冯城睡到下午才离家。那是一个周二。我的法定偷情日。冯城在慵懒的三点钟醒过来,低柔地唤我的名字。已经是夏天了,阳光像湖水一般淌进来,平静、大方、明亮。他出门后我精疲力竭地躺在精子味四溢的床上,接到了赵小军的电话。我浑身酸痛地爬起来洗澡。我要迟到了。
        


        9楼2012-11-13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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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2-11-16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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