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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小说《在人间》开头方案之一: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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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有人问我是干什么的,我就会觉得万分狼狈,我这个平时以自信著称的人就会脸红,说话结巴起来。我羡慕那些人,他们可以说:我是瓦工。我羡慕理发师、会计和作家说起自己时直截了当,因为所有这些职业都不言自明,无需更多的解释。
————德 海因里希·伯尔《笑面人》
1、
每当别人问起我是干什么的,我总是羞于回答。因为我从十八岁走出学校,到现在三十岁了,做什么职业都没超过两年,在浑浑噩噩中虚度了十二年光阴,并且仍将虚度下去。
我是在1980年出生的。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父母在生我之前,已经生育了两个女儿,轮到我出现,终于如愿以偿的是个儿子。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又生了一个孩子,却是个女孩。于是终于不再生育。在那个贫乏的年代,贫瘠的山村,有这么多子女,也够他们操劳的。一般农村小孩长大以后,都会成为父母劳动上的帮手,但是我们却从来没有成为他们得力的帮手。想送我们上学出人头地的愿望也没有达到。我们姐弟四人都只上到初中,大且是初中毕业后就出去打工了,二姐和妹妹读到中专毕业,没有分配到工作。我初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一直期待着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直到九月初都不见踪影。我想,我的读书生涯恐怕是走到头了。



1楼2012-11-13 14:50回复
    我们班主任骆老师倒是很严厉的,据说是个老**了。两个孩子都在美国留学,现在已经定居美国了,叫他退休后就去那边。骆老师在我们上学的那年刚好退休,正准备去美国安享晚年的,由于我们班的特殊性,学校又挽留他勉为其难的带我们一下。他管理我们班的时候,就让我想起《说岳全传》里的周侗来。但第二年他还是抵挡不住大洋彼岸的诱惑,终于弃我们而去了。
    到了高二的时候,就换了一个温柔的班主任,好多学生就开始暴露出他们潜伏已的野性来。有天白天上课,我的同桌,一个帅哥,在课桌里搁了一个东西,长长的,硬硬的,一直伸过来盖住了我的书本,趁人没注意时,他褪去包在外面的白布,原来是把不锈钢砍刀,吓了我一跳。有时在课堂上,有的男孩子会突然从裤裆里掏出东西来,在那使劲的摇。还有时突然从教室外面蹿进一个上学期被开除的学生,一下子就掀翻了讲台前的桌子,匆匆离去,老师默默的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所措。
    在这样的氛围下,我也无心读书,就常常偷偷出去泡图书馆。
    县城是呈H型的。我们在H的右边,图书馆在H的左边。中间是一座跨河桥。乌江河就从桥下静静流过。从学校出来,要经过一座大桥,走到对岸,才能到图书馆。有次,我在逃着课,准备去图书馆呢,在临近桥边的街道上,碰到了我的叔父。当时很突然,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他的,于是怯生生的叫了他一声“幺爹”,就站在那里不动了,听候他发落。当时是很怕他会把我逃课的事情告诉我父母的。
    没想到他听到我喊,倒愣住了。脸上表现出害羞的神色来。他后来反复对我父母和我都讲过这件事。他说当时手头拮据,进城帮别人办事,身上也没有带多余的钱,看到侄儿了也没法表示,一直觉得很惭愧。后来据我父母说,叔父回家后特意去了我家一趟,像还债一样送钱到我家里,说是在县城里欠下我的。
    这个叔父是我父母的同胞兄弟,在父亲很小的时候,爷爷就跟奶奶离婚了。奶奶跟爷爷离婚后跟另一个爷爷生下了这个叔父。那边还有几个姑妈,我们管这个叔父叫“幺爹”,是很农村的叫法。我们后来的奶奶也生了两个叔父,就用了我们这边很城市化的叫法,叫作“二爸”、“幺爸”。


    3楼2012-11-1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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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二的下学期,我们“杂排班”的同学们就开始分散到各个班去了。
      我曾经因为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是作为班上的才子一样被宠幸的。还在高一的时候,就传说我有篇散文《生命之旅》被我们骆老师看中,当时他也是文坛的一个前辈了,他以为我投出去了,他曾在班上向同学们展示过我的创作,觉得这是一个未来作家的料。这篇散文是讲我跟一个同学在初中是一起爬一座悬崖的故事,故事倒跟现在人教版初一语文课本里面那篇莫顿·亨特的《走一步,再走一步》有些相似,但那时我是没有读过这篇文章的,还是比较起来,我的比他写的更有诗意,我根本就不讲那些哲理什么的。只是写了我们当时登到山顶后的真实感受,当时饿得可以生吃野味,茹毛饮血。记得当时我的结尾是“海到无边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没想到我却把这篇散文弄丢了,结果我那位同学写同样题材的作文,得了高分,他的题目叫《登山》。从题目到内容,比我那篇逊色多了。后来我就一直写不出那么漂亮的作文来。我甚至怀疑当时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是不是抄了谁的名篇。
      在高二的时候,我做过两件惊天动地的事情。
      一件是在寝室里写小说。我睡在下铺,那时晚上11点息灯了,然后我就点蜡烛看书,写小说。一次写小说写得兴起,忘了中间伸出的那个写字台跟上铺的距离太近,而且我刚好买了一个烛台,距离就更近了。结果就是长时间的熏烤,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背上都差点烤熟了,幸亏是在冬天,下面垫了厚厚的两床棉絮,结果是被烧穿了。因为没有伤到人,我赔了他两床被子,我们私了了。但是在班上还是闹得沸沸扬扬的。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跟另一个同学,一个笔友打赌,当时是学了老舍的《茶馆》,一时记不得那个人贩子倒底是唐铁嘴还是刘麻子,结果我们打赌,谁输了谁请吃米粉。结果是我输了。这是当时校园文坛上影响很大的一件事情,一个号称四大才子这一的名人居然连这种文学常识都记不住。不禁让我们的语文老师也扼腕叹息,“看走眼了,真的是看走眼了。”我到现在都还是没记住,到底唐铁嘴是人贩子还是那个刘麻子。
      那位同学就是跟我一起登山那位,他叫强。在初中时候就同学了,当时我们都是立志要当作家的。他后来上了大学,在读大三的时候,母亲死了,他就退学回家了。现在也当建筑工人去了。
      我记得我曾经跟我们班上的学习委员——一个女生做了同桌,她英语和语文都很不错,数学差一点。我们有时会一起讨论一下外国文学之类的。有次在课堂上,我写了纸条跟她讨论一个关于德莱赛的《嘉莉妹妹》的问题,她也很快写了一张纸条回复我。那时我们还没有接触电脑,不知道互联网,更没有手机短信,连手机都没有。但那种感觉,多年以后在百度帖吧,在论坛、在微博、手机短信之类的,就感觉很相似。现在看来是一种很前卫的行为。我们当时是写在纸条上,还算很环保的。有的直接写在课堂上,靠墙的同学,直接就把粉白的墙壁作为公告板了。前后桌之间,就用这种方式交流。有次我们在一间教室的墙壁上看到这样一段文字。上面写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下面回复着“朝暮不相处,何来长久?”没有ID,没有IP地址,但我们都知道是谁跟谁在说这些话。老师发现我们在这样玩论坛后,就单独把我们叫去训话,对她讲了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开始的几天她萎靡不振,然后也把我们的座位调开了。我暗自在想,莫非她爱上了我不成?怎么感觉像失恋的样子。而我,老师则告诫说,不要把别人带坏了。你自己考不上大学不要紧,你不要害了别人。原来在他心目中,我一直就是个坏学生啊。我自己还以为自己是个才子呢。


      4楼2012-11-13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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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成绩不好,在文坛上的地位也急剧下降,人们的目光都开始瞄向高考了,我的粉丝也就越来越少,只好硬着头皮听课了。有一天正在课堂上专心听课,突然爷爷出现在教室门口,把我叫了出去,拉到一边后对我说了一句话:“屋里的牛都卖了!”
        我那时成绩已经很差了,考大学可能是没什么希望的。我听到这句话,突然觉得如此混下去简直是犯罪。于是干脆就退学了。
        后来我幺爹认为我的退学,应当归咎于家庭经济艰难的原因。他一直认为我是个可造之材,从小读书成绩就好,在我还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把他刚出生的儿子取名为王学勇了。我叫王勇,他要他学我,所以叫王学勇。后来当他的儿子上高中时,发现不能再学我了,于是就改了名字。他觉得如果我家里的经济状况但凡好一些,也不会半途而废。于是,他就更加为他那次在县城街头遇到我的那次没有作为而耿耿于怀。
        也许在他那里,还传达了我的奶奶,爸爸的亲生母亲,对我的歉意。于是,我的学生时代,就在他们的歉意中结束了。


        5楼2012-11-1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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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还有一个最小的弟弟,中专毕业后被分配到重庆市里上班。这件事一直是外公家的骄傲,也是我们家的骄傲,是全村人的骄傲。因为那个年代好多人连县城都没去过,而能在市里工人的,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了。所以我们全家总是以他为榜样,我们姐弟四人前赴后继的考中专,但结局却并不理想。
          也主是因为看中了爸爸的高大帅气吧,也许是因为看中了爸爸是当年少有的高中生吧,也许是因为看中了爸爸在小学教书,吃着一份国家饭吧,也许是因为我爷爷是供销社的领导,奶奶也是小学教师吧……母亲嫁给了爸爸,嫁到了我们穷山沟里。生活上却要从吃大米降到了吃玉米、吃苦荞粑、吃红薯的地步。母亲后来告诉我,她嫁给爸爸时,爸爸还在县城读高中,爷爷除了提供他一点有限的学费和生活费,其它都要靠母亲操劳来维持。爷爷家一直就住在镇上的,却留下一位老人在老家让母亲照管,那是爷爷的母亲,我的祖祖母。祖祖母生着病,没有劳动能力,但脾气却很坏。当初据说就是因为他嫌爸爸的母亲是个农民,没有工作,配不上爷爷,强令爷爷跟她离婚,把奶奶赶走了,然后跟现在的奶奶结了婚。祖祖母的生活是不能亏待的,她会跟爷爷告状,会跟乡亲们诉苦,这会让母亲在家里、在村里都抬不起头的。就算母亲怀着大姐、二姐时,家里仅有的鸡蛋,都要先照顾到祖祖母。还好,祖祖母终于在我出生那年死掉了。
          虽然后来人们提到我的祖祖母,说是她是因为一直焦急的等着我的平安降生,又害怕公社的人找到母亲的藏身之地,把怀着我的母亲带来引产,是在这极端焦虑、恐惧、担忧中过逝的。你现在多少岁,你的祖祖母就死了多少年了。但我没有见到过这位祖祖母,一点印象都没有。(关于这段故事,你们可以看我的另外一部小说《1980年记事》,或者看现成的作品,那就是莫言的《蛙》,特别是《蛙》的第二部和第三部,这在我,是印象最深刻的。)


          7楼2012-11-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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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鸡蛋,不由不想起我的童年时代的生活了。母亲说我们的童年时代的生活比他们要好过得多,但我印象中,我的童年时代的生活也是很不堪回首的。
            那时最好的营养品,一个是鸡蛋,一个是白糖,还有就是肉。另外一样我们梦寐以求的,就是大米饭。鸡蛋方面,由于祖祖母已经死掉,倒是没人跟我们争了,一般情况下,能够保证供给。白糖是很珍贵的东西,那时爷爷在供销社,还偶尔可以供给。本来外公是个养蜂的高手,但那个时候这些人都是笨蛋,都觉得蜂蜜没有折糖好吃,都纷纷用来制蜡,用来作女人们纳鞋底和做布鞋的耗材了。我们也常常会吃到蜂蜜,不过那时都忽略了,觉得没什么稀奇的。现在却要花高价都不敢保证买到真品了。
            吃肉呢,据父亲讲,一年了不起杀一百多斤的猪,一半都要无偿的上交给国家,然后最好的尾臀肉和内脏会作为父母的孝心贡献给爷爷家,给外公家当然也要有所表示。剩下的就已经不多了,多数都用来制成猪油了。到我的童年时代,好像已经不用上交给国家了,只需上一笔屠宰税,但孝心部分是少不了的。叔父姑妈们可以吃到我们家的猪肉,爷爷还每天会去食品站秤肉吃。我们家一个月轮不到吃一回肉。每回回老家,母亲都会给我们炒肉吃。而据父亲说,母亲一年到头没吃到几片肉,最多也就过年的时候吃一些吧。父亲也是这样。我的整个童年时代,对猪肉的印象都不够深刻。只知道杀猪后会有猪油吃,过年的时候热闹一阵,然后一切都像没有杀过猪一样了。而每天,倒没完没了的要喂猪,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在煤油灯下宰猪草,往往宰到1、2点钟。然后磨玉米面,背水,背柴,围绕人吃猪喂的一系列繁冗的工程,却一项也不能少。现在通了电,有电磨和猪草机,原来要做几个小时的事情,现在几分钟就可以完成了。但很多事情,却还是不能少,仍然觉得繁琐。


            8楼2012-11-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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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像长工一样,一个人在农村劳作,我既然已经所年,我既然已经没有读书了,那我就应该像别人一样,回家替母亲分担农活了。但因为我从小缺乏这方面的训练,自己费力不说,锄草的时候总把禾苗也同时锄掉了。母亲对此深感忧虑。外公外婆也责备她从小对我们太娇惯,到现在肩不能挑背不能扛。怎么办呢?母亲总是为我的出路担忧。


              10楼2012-11-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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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正当我很烦恼,妈妈犯愁,爸爸焦急的时候,爷爷传来了好消息,让我去大姑妈那里帮忙。大姑妈开了家电脑公司了。
                啊,大姑妈!大姑妈曾经是我们全家人的骄傲。我前面说过舅舅是我们家的骄傲,但他除了每次过年回家会给我们发一点糖,发过几支城里人写的圆珠笔外,不记得他还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直到我上重庆打工的时候,他们一家还住在城里较为偏僻的两间违章建筑里面。大姑妈不在市里,在地区里面,在黔江。那时在我们的地方等级概念中是这样的:村里(老家)—镇上—县城—黔江—重庆—成都—北京。成都和北京是遥不可及的,后来重庆直辖了,成都这一级就抹掉了。如果是乡里的,在村里和镇上之间,还要加个乡里。而村里这一级,也分水田之乡和穷山沟,我们就是穷山沟里的人,被水田之乡的人看不起。吃大米的总是看不起吃玉米的。舅舅在重庆,大姑妈在黔江,二姑妈在县城,小姑妈和父亲、爷爷们都在镇上,妈妈、外公他们在村里。
                


                11楼2012-11-13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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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姑妈也曾住在县城,那时我还很小,二爸、幺爸都还在上学的时候,我去那里玩过。当时大姑妈在文工团,她跳舞跳得很好,人也高大漂亮。但我现在只记得看电影了,而且是从荧幕的背后看的,一个穿着蓝色紧身裤的男子,红色的内裤穿在外面,看到我盯着他看,他就向我飞过来了,背上黄色的披巾像动的翅膀。那大概就是我今生看的第一部电影了。他们说那是《超人》。
                  


                  12楼2012-11-1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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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姑妈中间离过一次婚,后来就嫁到黔江去了。第一个姑父是摄影师,也是猎X人。我们童年时代的照片,就是他拍的,他也在我们乡下用汽QIAN打过鸟。他跟姑妈生过一个表弟,后来也去了黔江。第二个姑父是书法家,在X署上班。那时他们就已经买了房了,大姑妈做过酒店的大堂经理,也做过健身房的舞蹈教练。她每次回家老师都会给我们零用钱,还给我买过今生穿过的第一套西装——我大概就是穿着这套西装过去的。有个有钱的亲戚真好。
                    那时她已经把二爸、幺爸都带过去安了家,现在都过得不错,有房有车了。


                    13楼2012-11-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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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过去之前,大姐、二姐、小姑妈都已经过去了。大姐是过去上班,二姐在那边读中专,小姑妈是随姑父在那边创业,带着小表妹。后来小姑妈跟姑父离婚了,开始浪迹天涯,在我到重庆创业的时候,她和男朋友被烧死在广西桂林的一幢出租房里面。小姑父很伤心的痛哭一场之后,就匆匆地把刚满19岁的表妹出嫁了,那年我大概是26岁。
                      我是18岁去的黔江,大姐已经在那呆了几年,爱情、事业都无斩获,便跟着舅舅去了重庆,在那里遇到了一直追求他的同学,他们便结了婚,在重庆安定下来。二姐那时已经中专毕业回家了。就嫁在镇上。我在黔江是帮大姑妈照看网吧,拿现在的话来说是网管。他们也卖电脑,卖耗材、卖软件、承建电脑网络,我也就开始学情景交融电脑安装与维护,但一直不见有起色,而我的兴趣,也渐渐转向网页制作方面了。


                      14楼2012-11-1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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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还疯狂的爱着我的表姐——我大姨妈的女儿。那时她在我临近的一个县城读师范,还没有毕业。于是我经常给她打电话,给她写信。那时没有手机,打电话要打到他们门卫那里,经常会被他们的门卫盘问,我也觉得麻烦,就常常给她写信。为了炫耀我的电脑操作水平,我用电脑打印了一封两千多字的情书,我用拼音打字,从晚上八点多,打到了凌晨四点左右。那个时候我特别佩服打字员。他们能用电脑打印出文档来,我感到特别惊讶。就像他们惊讶于我们能把一堆零件组装成一台整机,并能熟练WINDOWS98,还能在电脑上放音乐、看电影一样。那时他们只会在老掉牙的电脑上用DOSWPS、或UCDOS之类,打印一些简单的文档罢了。他们连OFFICE都不知道。但他们能熟练操作五笔输入法,像我打的这封情书,我打完后很有成就感,如果是他们操作,最多也就20分钟就弄完了,我却用了整整八个小时。于是我开始自学五笔输入法,但还是只能每分钟打十几个字,还好多字都不会打呢。后来的兴趣就逐渐转向网络了。


                        15楼2012-11-1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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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表姐很快就拒绝了我,家里人也指责我的愚蠢行为。甚至连小我两岁的妹妹,也说那是违法的。“近亲三代禁止通婚”,那时她已经在重庆读中专学校了,她学的是中医,大概是专业上没学到什么,就懂得这个大道理,用来批评我。
                          他们哪里知道,我从初中时就开始喜欢表姐了。那时表姐跟我一个中学,她每个周末都要跟我一块到我们家的。我总是愿意陪在她身边,就这样不说话,默默的走上半个小时。一直走到家。这种感觉是谁也体会不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当时甚至希望这个世界不要出现汽车,不要出现火车,不要出现飞机,我愿意这路更加漫长,就这样一直陪着她走下去。我觉得这样就非常非常的满足,非常非常的幸福。


                          16楼2012-11-1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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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这期间我还结识了两个作家。一个是写过中篇小说《太阳真好》的阿炳,原名张炳生。还有一个据说是个诗人。记得当时我们初中语文曾提起过,说他老乡是个诗人、作家、编辑,他当时还推荐给我一本诗集,何小竹的《梦见了苹果和鱼的安》。什么破玩意?我当时只喜欢闻一多、艾青,在高中的时候在同学那里读到泰戈尔的《金色花》、《云与波》,读到他写的小说《摩诃摩耶》,又疯狂的喜欢上了泰戈尔,不过后来能列举出来的,也就这几篇。那部小说《沉船》,看着故事像“三言”、“二拍”似的中国古典小说,读过就忘了。那个什么《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听别人说的,我读的时候觉得一点感情都没有,没留下印象。后来不知是谁听了我说泰戈尔的这几首诗,就把他推荐给人民教育出版社,后来在初中课本上,就有了这篇课文,选的就是这两首诗。不过当时对诗人还真不感冒。
                            后来我离开黔江很多年后,听说他又出版了长篇小说《苍岭》,中篇小说《摩围寨》在2012年获得了少数民族的最高文学奖项“骏马奖”,是在《重庆晨报》上看到的。不过到现在,我只在他的博客上读到过他的短篇小说《桅子花开》。感觉不错。忘了介绍他的名字了,他叫何炬学,是我老乡,和我姐夫是一个家族。


                            17楼2012-11-1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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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炳大概跟我父亲是同龄人。他曾经在我们县城生活过一段时间,跟大姑妈曾经都属于文艺战线上的战友,所以也算同事,算朋友。那时他已经开始使用电脑写作了,他经常到我们那里买软盘。
                              我记得他第一次来买软盘,说要3.5寸盘,我还愣了一下。后来姑妈告诉我软盘有5寸盘和3寸盘。3.5寸软盘就是3寸盘了。——我到现在也没看到过5寸盘。但多年以后,当我在教别人电脑课时,还看到主流的教材上《存储设备》一节里讲软驱、软盘,还有5寸盘和3寸盘之分。而同学们早已经熟练的用手机当U盘存取数据了。
                              那时在报刊亭比较流行《红岩》杂志,还有像《重庆青年报》、《南方周末》、《环球时报》之类的。我就曾在《红岩》上读到过《太阳真好》这篇中篇,觉得很好。没想到后来被这篇小说的作者叫去维护电脑,就这样熟识了。当时他有个比我小10岁的女儿,他要她喊我“叔叔”,我那里敢当,我说比跟我爸爸小不了多少,比我大姑妈、大姑父大,我叫你叔叔吧。于是后来就常进出他的家门。我把这些记录在我后来的新浪博客里,后来被他女儿看到了,于是,她就成为我新浪微博的第一个好友,第一个粉丝。那已经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


                              18楼2012-11-13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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