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今日偶读《中国艳史》,方知中晚唐著名诗人杜牧与湖洲名妓张好好有过一段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然书中所言过简,读罢意犹未尽,心下怅然,索性放飞自己的思绪,任想象如脱缰野马般自由驰骋……
1、能不能再为我跳一支舞
“杜郎,是你么?真的是你么?”她痴痴的看着他,他依旧是玉面星眸,却比先前消瘦了许多,两鬓已微微泛白,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终也逃不过岁月之轮的碾轧。
“好好,是我,我来了,来看你了。你怎么哭了?你这般伤心叫我如何舍得下你?好好不哭,我喜欢看你笑,那对小酒窝可不是用来盛泪的,快点笑一个给我看。”他也痴痴的看着她,这个让自己钟爱一生的女子,她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只是眼里有太深太深的愁怨和伤痛,这些愁怨和伤痛都是他带给她的,这一生,恐是无法替她抚平了,来生吧。
“你又要走吗?要去哪里?带上好好一起去吧,好好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她噙着泪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人生最苦是离别,这种苦她已尝够了,这一回,无论如何也要跟定他,决不放手。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永远留下来陪着我的好好。现在可以笑了吧?好久没看到好好笑了,快把小酒窝露出来,让我闻闻上次唇封的酒还在不在?”他轻轻捧起这张梨花带雨的脸,无限爱怜的吻了下去,她的回应是那么热烈,那么缠绵,象一根藤紧紧缠绕着他,似要嵌到他的身体里去,她,还是当年那个为爱痴狂的小丫头,一点都没变。
“好好,能不能再为我跳一支舞?你我初见时跳的那支,还记得吗?”
“记得,当然记得,永远永远都会记得。”
2、柳堤初见,十年之约
阳春三月,杨柳岸徐风轻送,桃花盛开,摇落满地的缤纷。扎着一对羊角辫的女孩,蹲在桃树下,将花瓣一片一片捡起,放到精致的荷包里,不时深深的吸上一口,绽放出纯洁明净的笑容,还有一对迷人的小酒窝。
“你是张好好吧?”白衣翩翩的少年,蹲在她面前,手不停的替她捡花瓣,眼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你认得我我却不认得你呢?”她歪着头,满是惊讶的看着他,视线与他的交会后却又慌忙低下头,红了双颊。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两个好字,一是不施粉黛自然好,二是能歌善舞才艺好,所以好字重叠,对吗?”张好好在湖州的名气很大,他慕名已久,一直无缘得见,乍见这丽质少女,直觉便告诉他,她就是张好好。
她不语,头压得更低,脸也更红了,就象这满树的桃花,但这羞答答的美态却又比花略胜三分。
“在下杜牧,今日得见好好姑娘,真是荣幸之至。”他起身作揖。
“你是杜牧?杜牧是这个样子的吗?”她读过杜牧的诗,最喜《七夕》这首: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在她的想象中,但凡有学问有才识的人都应该是上了年纪的人,可他如此年轻,却说自己就是赫赫有名的杜牧,这不得不令她怀疑。
“哦,那依姑娘之意,杜牧该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他强忍住笑,装作很认真的样子问。
“我想他应该蓄着山羊胡须,头发差不多全白了,哦,胡子应该也白了,总之,是很仙风道骨的样子,绝不是你这样的。”她想问题的样子好可爱,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乌黑发亮的大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似要溢出水来。
“哦,我知道了,是不是这个样子?”他将右手拇指和小指翘起,支在下巴下,然后又故意咳嗽了几声。
她很大声的笑了,露出光洁如贝的皓齿,还有那对能醉死人的酒窝,她的笑容是那么纯真无邪,让他的心有被春风拂过的感觉,暖暖的,酥酥的。
“好好,能不能为我跳一支舞呢?”
“恩。”她娇羞的应了,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般开始舞蹈,她跳的是当时最流行的胡舞,活泼冶艳,充满了异域风情,他醉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教她学习诗词,告诉她诗与词的区别,给她讲解诗词的韵律,意境和手法,并鼓励她多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学习之余,她就为他弹曲,唱歌,跳舞。一个月的时间就在他们耳鬓厮摩两情缱绻中飞快的过去了。他接到父执的书函,督他进京赴试,他虽不舍,却还是为了功名,忍痛与她惜别。
1、能不能再为我跳一支舞
“杜郎,是你么?真的是你么?”她痴痴的看着他,他依旧是玉面星眸,却比先前消瘦了许多,两鬓已微微泛白,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终也逃不过岁月之轮的碾轧。
“好好,是我,我来了,来看你了。你怎么哭了?你这般伤心叫我如何舍得下你?好好不哭,我喜欢看你笑,那对小酒窝可不是用来盛泪的,快点笑一个给我看。”他也痴痴的看着她,这个让自己钟爱一生的女子,她还是那么年轻,那么美丽,只是眼里有太深太深的愁怨和伤痛,这些愁怨和伤痛都是他带给她的,这一生,恐是无法替她抚平了,来生吧。
“你又要走吗?要去哪里?带上好好一起去吧,好好再也不想和你分开了。”她噙着泪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人生最苦是离别,这种苦她已尝够了,这一回,无论如何也要跟定他,决不放手。
“不走了,再也不走了,永远留下来陪着我的好好。现在可以笑了吧?好久没看到好好笑了,快把小酒窝露出来,让我闻闻上次唇封的酒还在不在?”他轻轻捧起这张梨花带雨的脸,无限爱怜的吻了下去,她的回应是那么热烈,那么缠绵,象一根藤紧紧缠绕着他,似要嵌到他的身体里去,她,还是当年那个为爱痴狂的小丫头,一点都没变。
“好好,能不能再为我跳一支舞?你我初见时跳的那支,还记得吗?”
“记得,当然记得,永远永远都会记得。”
2、柳堤初见,十年之约
阳春三月,杨柳岸徐风轻送,桃花盛开,摇落满地的缤纷。扎着一对羊角辫的女孩,蹲在桃树下,将花瓣一片一片捡起,放到精致的荷包里,不时深深的吸上一口,绽放出纯洁明净的笑容,还有一对迷人的小酒窝。
“你是张好好吧?”白衣翩翩的少年,蹲在她面前,手不停的替她捡花瓣,眼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她。
“你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为什么你认得我我却不认得你呢?”她歪着头,满是惊讶的看着他,视线与他的交会后却又慌忙低下头,红了双颊。
“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两个好字,一是不施粉黛自然好,二是能歌善舞才艺好,所以好字重叠,对吗?”张好好在湖州的名气很大,他慕名已久,一直无缘得见,乍见这丽质少女,直觉便告诉他,她就是张好好。
她不语,头压得更低,脸也更红了,就象这满树的桃花,但这羞答答的美态却又比花略胜三分。
“在下杜牧,今日得见好好姑娘,真是荣幸之至。”他起身作揖。
“你是杜牧?杜牧是这个样子的吗?”她读过杜牧的诗,最喜《七夕》这首: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在她的想象中,但凡有学问有才识的人都应该是上了年纪的人,可他如此年轻,却说自己就是赫赫有名的杜牧,这不得不令她怀疑。
“哦,那依姑娘之意,杜牧该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他强忍住笑,装作很认真的样子问。
“我想他应该蓄着山羊胡须,头发差不多全白了,哦,胡子应该也白了,总之,是很仙风道骨的样子,绝不是你这样的。”她想问题的样子好可爱,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乌黑发亮的大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似要溢出水来。
“哦,我知道了,是不是这个样子?”他将右手拇指和小指翘起,支在下巴下,然后又故意咳嗽了几声。
她很大声的笑了,露出光洁如贝的皓齿,还有那对能醉死人的酒窝,她的笑容是那么纯真无邪,让他的心有被春风拂过的感觉,暖暖的,酥酥的。
“好好,能不能为我跳一支舞呢?”
“恩。”她娇羞的应了,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般开始舞蹈,她跳的是当时最流行的胡舞,活泼冶艳,充满了异域风情,他醉了。
接下来的日子,他教她学习诗词,告诉她诗与词的区别,给她讲解诗词的韵律,意境和手法,并鼓励她多读书,不断充实自己。学习之余,她就为他弹曲,唱歌,跳舞。一个月的时间就在他们耳鬓厮摩两情缱绻中飞快的过去了。他接到父执的书函,督他进京赴试,他虽不舍,却还是为了功名,忍痛与她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