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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叶渡文学社。】_________________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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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能加入一个社团,不能同时加入两个社团。家族,组合,党派…除外。(一旦发现一人两社,立马清人!)
2. 在作者简介和作品简介前面加上【桃叶渡文学社。】(没有加社标的,第一次进行提醒,第二次罚款200阅读币,第三次直接清人。)
3. 社员不得随便将总群群号告诉别人,可以告之审核群群号。(发现第一次,口头提醒;发现第二次,罚款200阅读币,发现第三次,清人。)
4. 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私人活动。
5. 可以接受退群。但不可以不告而别(如有特殊理由必须退群,请和社长或者副社联络,直接退的拉入黑名单。)
6. 社员服从安排,遵从社规。
7. 自觉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名誉,不作出有损社团利益,影响社团名誉的行为。
8. 对于三个月不出现的,无作为的社员。不服从管理的,不遵守社规的将由管理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将直接从社团里除名。
9. 不接受任何做客,友社,以及社团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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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规就到这里啦,请大家自觉遵守社规,服从管理。
接下来,就是大家的签约时间啦!
你爱桃叶渡么?你爱桃叶渡吗?你爱桃叶渡么?
爱,爱。爱?爱!!!爱就马上行动吧!
用行动遵守社规,用心爱护这个家!
来吧,亲爱的们,在下面写上你们的笔名,跟咱家【桃叶渡文学社。】盖戳领证相亲相爱一辈子吧!


1楼2012-11-22 19:06回复
    羽果果


    2楼2012-11-22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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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小渗。


      4楼2012-11-2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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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卡尹


        5楼2012-11-22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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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弥箬


          6楼2012-11-2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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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染薰衣。。啊唔。。。爱叶渡


            7楼2012-11-2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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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悲不欢


              8楼2012-11-22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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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侑茔子/柚子


                9楼2012-11-22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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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韶。


                  10楼2012-11-22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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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染
                    跟签卖身契似的


                    11楼2012-11-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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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子小姐。


                      12楼2012-11-2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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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词轻蓝


                        13楼2012-11-23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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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小溪


                          15楼2012-11-2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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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钰杰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2-11-23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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