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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7号晚在人民路被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撞伤,报警后**让我先去医院治疗,双方电动车都用拖车拖走!去医院看伤的时候肇事者说身上没带钱,还是我自己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过我让对方写了欠条给我,后与肇事者约定3天后去医院进行复查,如果伤势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就去**大队把事情了结了。
可是出了医院的第二天联系肇事者就不接电话了,知道现在也没联系的上,中间本人自己去**大队处理事故,**大队说要双方当事人都到场才能处理,如果一直联系不上另一方当事人的话要等几天才能把事故认定书给我,我想问问当家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队让我去法院起诉他,可是起诉费用由是一笔。我该怎么办??


1楼2012-11-24 22:23回复
    我想问医药费多少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2-11-2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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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撞的,还有他是不是全职。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去起诉。胜诉的话费用可以由对方承担


      4楼2012-11-26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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