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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瓯海第一高级中学第三套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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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
第一章 遵守国家法律 维护公共利益
第一条 本吧禁止下列话题的讨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百度贴吧用户协议的;
3、可能严重危及本吧安全,不适合在本吧发表的;
4、损害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
在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发布上述内容的,删除原文,情节较轻的,封禁发文id1-3天;情节严重的,封禁发文id10天。


1楼2012-11-25 11:56回复
    第二章 保护吧友各项权利 保证吧友平等讨论
    第二条 本吧保护吧友隐私。发布于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出现故意公布网友的详细资料者,或故意公布的资料足以在一定范围内可确定为特定的人或人群或事件者,并视情节封禁发文id1-3天。
    第三条 在发布于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公开个人信件及相关资料者,删除原文,并视情节封禁发文id1-3天。
    第四条 在发布于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对吧友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诽谤、恶意中伤的,删除原文,封禁发文id1天;情节严重的,封禁发文id3天。
    第五条 本吧严禁言语粗俗。在发布于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含不雅词汇(或用谐音,近似音、字表达不雅含义),他人明确表示抗议的,原文删除;情节严重的,封禁发文id1-3天。
    第六条 使用不雅id或发文签名档带有不雅内容的,初次发现的,删除原文;再次发现的,视情节封禁不雅id或发文签名档带有不雅内容的id1-3天。
    第七条 交友主题单独发布的一律删帖。爆照主题下,如回复中出现攻击楼主或楼主攻击他人或他人互相攻击等情况,删除该情况出现的所有楼层。删除后楼主依然参与攻击者,删除主题,并视情节轻重封禁所有参与id1-3天。
    第八条 文章转贴,请在标题或主题贴中的显要位置注明出处。未注明出处,或未明显注明出处,或其主题或回帖内容足以使他人相信楼主为原作者但实为楼主转帖的,若经他人发现,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由此引起的争端由发文网友自行承担。


    2楼2012-11-2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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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30 01: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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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维护贴吧阅读环境 控制吧友水贴数量


      6楼2012-11-2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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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本吧禁止发布一切具有商业性质的广告。在发布于本吧的主题或回帖中发布商业性质广告的,删除原文;情节严重的,封禁发文id1-3天。
        第十条 本吧严厉整治恶意灌水。
        恶意灌水,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党发帖、发帖器发帖及回复,纯表情发帖及占楼回复,破坏版面影响他人正常阅读和发文的发帖及回复及其它经在线吧务一致认定为无意义的发帖和回复行为。


        8楼2012-11-25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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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本吧不欢迎挑起地域争端或民族争端的文章,不欢迎地域歧视或民族歧视的文章,违者同主题删除相关文章,并封禁挑起争端者id10天。


          12楼2012-11-2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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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持瓯海第一高级中学版面秩序,营造正常、热烈的讨论氛围,在本吧现行临时吧规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的基础之上,形成此吧规。
            此吧规公布以后,原有吧规与之相抵触或不一致者,以此吧规为准。对于本吧规中未作规定而原吧规中有规定者,可以按原吧规执行。
            为了防止吧友被不必要的垃圾信息困扰,以及为保护吧友隐私考虑,留手机号,qq号时建议不要全留数字,留邮箱时建议将@改成AT或#。
            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归属百度贴吧瓯海第一高级中学吧管理团队所有。
            本吧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在本吧进行任何操作之吧友均视为已阅读过本吧规,吧务组不再接受吧友以不知情为理由的抗辩。


            15楼2012-11-2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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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16楼2012-12-0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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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吧主太勤劳了!做得好有学分吗


                17楼2014-03-01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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