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四岁怎么了。年龄和音乐没关系,越是青春越深刻,你又怎么敢肯定你对R.D的感悟和理解比他们多?喜欢radiohead时我也很小,也十三四岁的样子吧?那时候从一个大朋友那里翻到一本音像书:《穿过骨头抚摸你》,非常感兴趣的样子,于是把书中附带的磁带借来了(那时真的磁带盛行),在神马都不懂,没有贴吧没查乐评的情况下第一次接触了摇滚,之后反复聆听那些神人神曲,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最后只有两个:radiohead的“meeting in the aisle”,以及Pj harvey的“wind”。这二位都迷离、晦涩、有魔力,吸引我迫不及待的走近。之后开始有意无意关注他们的消息,去书店、音像店买他们的专辑。 说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表达:他十四也好,她喜欢孙燕姿也好,他列不出RD优点也好,他偶尔在贴吧装一下也好…无论如何,他们都被radiohead打动过,哪怕只是一首歌。他们在radiohead的聚集地有评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