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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上次的那个哲理讨论之证明篇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上次聊到【从我身上分离下来的细胞还算不算一个生命】【生命体与意识体】 的区别,其中有人跟本王说这是常识问题。
本王就说,那你试证明1+1吧,因为这也是常识。(提醒注意,这里并没有任何讽刺,这只是给了一个这个帖子出现的理由)不过后来经某大神点破,这确实是哥德巴赫猜想。
刚刚碰巧又看见吧里看见有人发帖论证对1+1=2的看法,所以~~~
本着世界友好的心态,本王来揭示一下如何证明1+1=2好啦
但是要注意的是:1+1跟1+1=2是有区别的噢,不要两者等同~~~
证明:demonstratation:1+1=2:



1楼2012-11-25 22:21回复


    2楼2012-11-25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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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玛,最近大家伙的兴趣都放到各种zz贴上面去了么…………
      算了,分到手了,每日一水,防止被抽~~~嘿嘿,闪~~~


      3楼2012-11-25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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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2-11-25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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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啊……你的证明不论……就凭一句“那你试证明1+1吧,因为这也是常识。(提醒注意,这里并没有任何讽刺,这只是给了一个这个帖子出现的理由)不过后来经某大神点破,这确实是哥德巴赫猜想。”就说明你很不懂数学……


          IP属地:天津5楼2012-11-2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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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哥德巴赫猜想……
            这个问题是德国数学家哥德巴赫(C.Goldbach,1690-1764)于1742年6月7日在给大数学家欧拉的信中提出的,所以被称作哥德巴赫猜想(Goldbach Conjecture)。
            今日常见的猜想陈述为欧拉的版本,即任一大于2的偶数都可写成两个素数之和,亦称为“强哥德巴赫猜想”或“关于偶数的哥德巴赫猜想”。
            从关于偶数的哥德巴赫猜想,可推出:   任一大于7的奇数都可写成三个质数之和   的猜想。
            后者称为“弱哥德巴赫猜想”或“关于奇数的哥德巴赫猜想”。


            IP属地:天津6楼2012-11-2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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