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同济 王骏阳
我一直认为,对于当代中国建筑师尤其是年轻建筑师而言,所谓“现代建筑”并非远在“西方”的“他者”,而是自身建筑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然,正如我们对中国固有建筑文化遗产的认识还远不够充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一样,我们对“现代建筑”的认识也绝不能说已经完成,可以将其束之高阁。现代建筑引发的是人类历史上一场最伟大,影响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建筑**。但是,对于建筑学而言,这场**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从什么角度认识现代建筑?我们应该以怎么样的价值取向对耳熟能详的现代建筑“大师”进行阅读?简言之,我们究竟应该从他们哪里学习什么?
汤凤龙博士新近完成的《“间隔”的秩序与“事物的区分”--路易斯康》正是一部研究现代建筑大师学术专著。乍看上去,他的书名颇为晦涩,让人还没有进入阅读就已经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作者是要故弄玄虚,从概念出发进行“理论研究”吗?还是意欲以哲学观念为先导,让建筑学成为一种“人文学科”吗?这样的疑惑并非匪夷所思,因为在过去的数十年,这类论著在建筑学中似不少见,但是正如汤凤龙博士在他自己写的“丛书前言”中已经阐明的,这部在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建构--赖特,密斯和路易斯康的建筑法则》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新著与其他两部系列丛书一样,都以建筑中的“秩序”和“建造”为研究主题,换言之,作者在本书中无意对哲学概念进行移植,也无意让建筑学研究成为其他学科的附庸。相反,作者立足于建筑学本体,力求展现建筑学研究自身的逻辑和魅力。这样做不仅要求作者抛弃那些不着边际的“理论话语”,而且要求作者对建筑学基本问题具有深刻和透彻的理解,更要求作者对现代建筑大师的作品具有敏锐和细致的乐队能力。这种阅读曾经是作者博士论文最为令人印象深刻的特点之一,也在这本新著中得到了最为精到的体现。一定程度上,他让我们理解,什么是建筑学的自主研究。
“秩序”和“建造”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这个问题也许可以成为“建构”。没错自从弗兰姆普顿的《建构文化研究》得到国人关注以来,“建构”似乎就成为了中国建筑学界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概念。这个概念也曾在汤凤龙的博士论文中出现,这多少带有当时的“建构”理论“热潮”的烙印。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建构”的字眼没有在现在的系列丛书中出现。这一边变化说明了什么,它是否表明作者对建构问题的关注也随着“热潮”的消退飘散而去?还是作者更愿意摆脱概念的纠缠而去关注实质的问题?在我看来答案应该是后者。事实上,如果我们可以在更为通俗的字面意义上用“建造的诗学”来取代“建构”,那么汤凤龙博士的这个系列丛书中,“秩序”就是使“建造”转化为“建造的诗学”的关键。所谓“秩序”并没有唯一解,因而作为“建造的诗学”只表现的建筑作品也就没有唯一结果或者形式。诚如汤凤龙博士总结的,三位建筑师对“秩序”进行了自己的思考,也给出了各自不同的答案,在密斯哪里,它是“结构”,在赖特哪里他被称为“原则”,而在康哪里,他就是“秩序”。总所周知,康的建筑思想充满形而上色彩,其中既有古希腊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也有犹太神秘思想的成分。“唯物主义者”可能对之不屑一顾,我倒更愿意把他们成为“诗”。正是这样的“诗”使“建造”转化为“建造的诗学”,或者如果人们愿意,也可以转化为“建构”。他要求建筑师光柱结构,材料,节点,构造,建造等技术问题并吧自己的诗性实践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这是密斯,赖特和康以及史上一切优秀建筑的基础,也是汤凤龙博士这个系列丛书的基础。
在此,我愿意提及汤凤龙博士的这部专著中你一个引起我注意的细节。康于1920年秋进入以严格的巴黎美术学院教学方式著称的宾大建筑系学习,师从古典主义建筑学者保罗 克瑞。正是克瑞将盛行于19世纪的两种几乎完全对立的设计理论介绍给他的学生们,其一是维奥莱 勒 迪克为代表的“结构理性主义”思想,其二是迪朗以古典建筑为原型的建筑排列组合系统,而他自己在时间中则试图将两种看似对立的理念包容在一起。正如汤凤龙博士指出的,这两种价值取向也成了康日后建筑的两个最重要主题,前者赋予了康对结构体系表达的尊重,而后者赋予了其空间和形式组合的秩序。汤凤龙博士还告诉我们,在宾大的4年间,康读到了对其一生影响巨大的奥古斯汀 舒瓦齐的《建筑史》。这是一部19世纪众多建筑师论著中最有非凡意义的著作,用弗兰姆普敦《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中的话来说,他将建造视为建筑学的基础,而将所有的风格化的转换视为技术发展合乎情理的结果。
我一直认为,对于当代中国建筑师尤其是年轻建筑师而言,所谓“现代建筑”并非远在“西方”的“他者”,而是自身建筑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当然,正如我们对中国固有建筑文化遗产的认识还远不够充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一样,我们对“现代建筑”的认识也绝不能说已经完成,可以将其束之高阁。现代建筑引发的是人类历史上一场最伟大,影响最为广泛和深远的建筑**。但是,对于建筑学而言,这场**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应该从什么角度认识现代建筑?我们应该以怎么样的价值取向对耳熟能详的现代建筑“大师”进行阅读?简言之,我们究竟应该从他们哪里学习什么?
汤凤龙博士新近完成的《“间隔”的秩序与“事物的区分”--路易斯康》正是一部研究现代建筑大师学术专著。乍看上去,他的书名颇为晦涩,让人还没有进入阅读就已经有些云里雾里的感觉。作者是要故弄玄虚,从概念出发进行“理论研究”吗?还是意欲以哲学观念为先导,让建筑学成为一种“人文学科”吗?这样的疑惑并非匪夷所思,因为在过去的数十年,这类论著在建筑学中似不少见,但是正如汤凤龙博士在他自己写的“丛书前言”中已经阐明的,这部在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建构--赖特,密斯和路易斯康的建筑法则》基础上修改完善而成的新著与其他两部系列丛书一样,都以建筑中的“秩序”和“建造”为研究主题,换言之,作者在本书中无意对哲学概念进行移植,也无意让建筑学研究成为其他学科的附庸。相反,作者立足于建筑学本体,力求展现建筑学研究自身的逻辑和魅力。这样做不仅要求作者抛弃那些不着边际的“理论话语”,而且要求作者对建筑学基本问题具有深刻和透彻的理解,更要求作者对现代建筑大师的作品具有敏锐和细致的乐队能力。这种阅读曾经是作者博士论文最为令人印象深刻的特点之一,也在这本新著中得到了最为精到的体现。一定程度上,他让我们理解,什么是建筑学的自主研究。
“秩序”和“建造”是同一个问题的两面,这个问题也许可以成为“建构”。没错自从弗兰姆普顿的《建构文化研究》得到国人关注以来,“建构”似乎就成为了中国建筑学界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概念。这个概念也曾在汤凤龙的博士论文中出现,这多少带有当时的“建构”理论“热潮”的烙印。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建构”的字眼没有在现在的系列丛书中出现。这一边变化说明了什么,它是否表明作者对建构问题的关注也随着“热潮”的消退飘散而去?还是作者更愿意摆脱概念的纠缠而去关注实质的问题?在我看来答案应该是后者。事实上,如果我们可以在更为通俗的字面意义上用“建造的诗学”来取代“建构”,那么汤凤龙博士的这个系列丛书中,“秩序”就是使“建造”转化为“建造的诗学”的关键。所谓“秩序”并没有唯一解,因而作为“建造的诗学”只表现的建筑作品也就没有唯一结果或者形式。诚如汤凤龙博士总结的,三位建筑师对“秩序”进行了自己的思考,也给出了各自不同的答案,在密斯哪里,它是“结构”,在赖特哪里他被称为“原则”,而在康哪里,他就是“秩序”。总所周知,康的建筑思想充满形而上色彩,其中既有古希腊柏拉图主义的影响,也有犹太神秘思想的成分。“唯物主义者”可能对之不屑一顾,我倒更愿意把他们成为“诗”。正是这样的“诗”使“建造”转化为“建造的诗学”,或者如果人们愿意,也可以转化为“建构”。他要求建筑师光柱结构,材料,节点,构造,建造等技术问题并吧自己的诗性实践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这是密斯,赖特和康以及史上一切优秀建筑的基础,也是汤凤龙博士这个系列丛书的基础。
在此,我愿意提及汤凤龙博士的这部专著中你一个引起我注意的细节。康于1920年秋进入以严格的巴黎美术学院教学方式著称的宾大建筑系学习,师从古典主义建筑学者保罗 克瑞。正是克瑞将盛行于19世纪的两种几乎完全对立的设计理论介绍给他的学生们,其一是维奥莱 勒 迪克为代表的“结构理性主义”思想,其二是迪朗以古典建筑为原型的建筑排列组合系统,而他自己在时间中则试图将两种看似对立的理念包容在一起。正如汤凤龙博士指出的,这两种价值取向也成了康日后建筑的两个最重要主题,前者赋予了康对结构体系表达的尊重,而后者赋予了其空间和形式组合的秩序。汤凤龙博士还告诉我们,在宾大的4年间,康读到了对其一生影响巨大的奥古斯汀 舒瓦齐的《建筑史》。这是一部19世纪众多建筑师论著中最有非凡意义的著作,用弗兰姆普敦《现代建筑——一部批判的历史》中的话来说,他将建造视为建筑学的基础,而将所有的风格化的转换视为技术发展合乎情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