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即“生命”是为自己而存在的,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以及能活得更好。这样的理由似乎总算比较正确了,但是却有一个更大的悲剧,那就是我们这个宇宙的年龄。世界终将毁灭,我们这些渺小的生命也会被一同带走(也许在世界毁灭之前我们就已经不再了)。意思也就是说,我们的“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这个目标最终也不可能实现,更别提什么“活的更好”了。难道我们要再一次失去存在的意义?有人提出质疑,说,重在过程,而不是结果。但是我们存在的过程再精彩,给谁看呢?除了生命就是非生命,我不认为非生命具有欣赏的能力。那么是给生命体——我们自己吗?是不是只要无愧于自己,活出一个精彩的自我就可以了呢?我当然是不赞同这样的观点的,
评:很显然作者并不认同这样的观点,因为宇宙的必然毁灭性,个体的永久存在是不可能完成的。从作者的论证中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中的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目的的必然实现性,也就是作者认为所有实现不了的目的都是没有意义的,这显然不符合目的的定义。同样也可以看出作者是在生活中必然是一个极端自负的人。但是我对于生命的意义的理解恰好就非常类似这个观点,我认为生命体存在的意义以及行为的趋势都是为了本体能够存在以及继续存在下去。人类所有的行为都符合这个定义,从最基本的吃饭穿衣到一般的赚取更多的权、名、利在到更复杂的舍身取义、自杀等等都严格地符合上述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