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涛:
说实话二二,我记得第一次看你的文就是同居时代,当时觉得什么“对话太多完全看不到描写好么”【原谅我这个被精致的描写完美的语句控制的人吧】“看名字想到xx台的电视剧就恶心有木有”之类的所以没看下去
我的重点是,这篇文章依旧是对话为主体,但是……写的真心不错。可能是我修养提高了,但是我认为更多的是你文笔方面的进步啊【会不会有点班门弄斧啊】
真心的,不矫情,不做作,贴近生活,故事完整,简洁明了,轻快微甜,而且完全不拖沓,这可能就是写短篇的好处吧。长篇写多了的我写什么都能扯出一堆字来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你已经懒到了一种地步……用这种方法把“love song”和“五个关键词”融合在了一起……你让老衲说什么好!说什么好!【但是看在你完成的很出色的份上身为组长我批准你如果真的不想写第二篇,真的真的一点都不想写,那可以不用写的】
而且“初恋”这个“你自己想出来的埂子”实在是太……比嵌入广告还显眼啊!
总之还是很不错的一篇文章。
我觉得最大的优点不仅仅是文字间的简洁流畅,虽然也是对话为主,但是寥寥几笔就让文章生动有趣【寥寥几笔没有任何嫌弃你写的字数少的意思】而且记忆点很深。更出色的视情节设计。在这个文章上故事被写的很完整,完全没有多余的情节,而且!!!!一点也不矫情。比起那些“一看就知道是在满脸青春痘的年纪写下的坑坑巴巴的文章”实在是好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