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主干道两侧电子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
2014-02-15 09:43:13 来源: 沈阳日报 【打印】【关闭】
主干道两侧电子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 新修订的《沈阳市户外电子屏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实施。2月14日,市城建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 《规定》对户外电子屏的管理有了明确的限制: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封闭广场和步行街除外)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不得播放活动画面,原则上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大于等于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户外电子显示屏每天播放时间应为7∶00至22∶00(商业步行街内除外),不得播放音频,不得影响办公、经营、生产和居民生活。(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