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离开的第三年,事与愿违。
逐渐逐渐习惯你早已身在大洋彼岸。
没有人会在我面前提起你,连我自己甚至有时也会不记得。
可是,总会有一些线索,不经意的听到你的同名同姓,你的相似模样。
起初的大惊小怪慢慢被波澜不惊所取代,你的位置也被人取代。
补习班的相识,那是个不错的男生。
我喜欢他听题时微微抬起的下巴,柔和的弧线;
握住水笔的细长手指,清秀的字迹。
连名字,我都喜欢,杨骏欤,朗朗上口,却不多见。
永远上扬的嘴角,不肯服输的个性,神经发达的运动。
记得会陪我做那些你不屑的幼稚事,极大的包容与忍让,极致的美好。
只是他会骑自行车,他会载我回家;他不喜欢散步,不喜欢我最喜欢的。
也许他很震惊,也许是我任性,那麼微小的事儿,不喜欢散步而已。
但我很坚持,我喜欢散步,从学校到家、甚至是车站都好。
我喜欢一放学,牵著自己喜欢的人,慢慢的走著,诉说今天的牢骚。
不需要指定的回覆, 哪怕没有回答,只需要看著我,坚定地牵著我,就好。
他做不到,他不是一个好的倾听者,甚至不愿做一个倾听者,他喜欢我听他说。
恐怕这才是最致命的,沟通。爱情,也许就美在这儿,事与愿违。
我的心告诉我找一个与你不一样、相反性格的男生,那或许才正确。
然而,以你作为标准,是不是意味著其实你还在影响我呢?
其实,感觉对才是最重要的,哪怕与你一样又如何,爱情嘛。
夕颜说得对,人生的路是我在走,我不需要别人懂,自己明白就好。
我明白,我不能再沉浸在你的世界,
我要为了我自己努力,我要做回最初最自然的我。
兜兜回回,三年光阴,一切回到原点。
唯一不同的是我,我长大了。
深情若是一场悲剧,必定以死来句读。
重生的人,开始面对崭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