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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文】牝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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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它绝望了,彻底绝望了。 凶猛的洪流使江面拓宽,浑浊的锈红色的江水翻卷着一尺多高的浪头,在浪与浪之间稍微平静的水面,激流回转,形成一个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洞的旋涡。它虽然会几下爬泳,但毕竟是陆地上的猛兽,水性很一般,在这样险恶的江水里,跳下去无疑是条死路,不被旋涡吞掉,也一定会被急流冲得粉身碎骨。 它只好紧紧抱住树干,任凭命运摆布。 澜沧江里,常常能见到从上游飘浮下来的被洪水连根拔起的大树和竹篷。有时,几棵树或竹纠缠在一起,枝桠搂抱,浩浩荡荡地顺江而下,像座绿色的浮岛。此刻,它就被困居在这样的浮岛上,对它来说,与其说是座浮岛,还不如说是座活动的坟墓。
湍急的江水把它栖身的这座浮岛飞速冲向下游。唉,都怪那头肚脐眼下长着麝香腺的香獐,竟然拼命从日曲卡山麓的树林逃到澜沧江边,它尾追不舍,好不容易将猎物赶进乌伊基峡谷延伸进江心的葫芦半岛,赶进一条绝路。突然,那头该死的香獐腾空一跃,跳到从岸边飘过的这座浮岛上。
它不能眼看着到口的猎物在它鼻子底下逃遁,也跟着跃上浮岛。它在高耸出水面的迷宫似的树冠间困难地钻行,逼向惊惶失措的香獐。它看见香獐蜷缩在浮岛边缘那根弯曲成S形的树杈上,背后是江水,已没有退路,眼睛里流露出惊骇、凄凉、绝望的神情。这是弱小而又善良的动物遭受劫难濒临死亡的神情,在狼的观念中,这无疑是胜利的镜子。它贪婪地一步步逼近香獐;它想先用尖利的犬齿和爪子将香獐胸膛撕开,美美饱餐一顿;它天性喜爱血腥的内脏。就在它前爪落到香獐肩胛的一瞬间,那只愚蠢而又顽固的香獐,掉头一蹿,噗通,江里冒起一股水柱。它趴在S形树杈上,流着口涎,眼睁睁望着香獐在浪谷中升沉挣扎。几条模样丑陋的江豚得意地摆动着尾鳍,在肥嫩的香獐四周游弋。它恨不得跳下江去把江豚也一口咬成两段,可惜,它没这本事。一个浪头盖过来,把香獐压入江底。它等了一会儿,再也不见香獐黄白两色毛相杂的橄榄形的脑壳露出来。便宜了那些该死的江豚,它恨得牙龈流酸水。它怎么也弄不明白,那头香獐为什么不肯老老实实被它咬断喉管喝血啖肉,而要往江里跳;任何喝澜沧江水长大的动物都知道,洪水季节的澜沧江,比两只脚行走的人还要厉害得多;被江水溺死,被江豚吃掉,难道比被它白莎吃掉滋味更好受些吗? 愚蠢而又可恶的香獐,它狠狠地诅咒道。
也许,这是头衰老而又患病的香獐;它缩紧空瘪的肚子,悻悻地想;血是苦的,肉是酸的。它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回头钻进树冠,想回岸上去。但走到浮岛的另一端,它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浮岛被一股洪流挟裹着,已远远离开江岸。也许,是它和香獐跃跳时产生一股冲力,才将浮岛推离江岸的,也许是潮水把浮岛牵拉离江岸的;鬼才晓得到底是怎么回事,反正,浮岛氽在江心,向下游疾行。它大声嚎叫起来,向它的同类,横断山脉日曲卡雪山山麓的狼群呼救。不一会儿,江隈黄沙滩上,出现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黑点,小黑点渐渐显大,它看清楚了,是它朝夕相处的伙伴。领头的是大公狼匹克。狼群沿着江岸狂奔,大公狼匹克甚至冲进江来,溅起满天水花,但立刻又被凶猛的浪头击退。
它趴在浮岛的树冠上不断地哀嚎,满心希望狼群能把它救出险境。但叫它伤心的是,狼群在江岸与浮岛并行地撵追了一阵后,攀上一座峭岩,不再追赶,一起蹲在地上,朝着澜沧江凄厉长嚎,声音刺耳得就像在出殡送葬。
白莎无可奈何地望着狼群离自己越来越远,最后在天空的映衬下,蹲在峭岩上的狼群像散落在蓝缎子上的几粒黑芝麻。嚎叫声也越来越小,终于消失在隆隆轰响的浪涛声中了。 它孤独在呆在浮岛上。


1楼2012-12-16 14:12回复
    日曲卡山麓终年不化的积雪固然可怕,有时一场暴风雪,冷得狼群夜里挤在一起,互相用体温取暖,冷得在皑皑雪野里凄声哀号。但是,寒冷迫使狼快追猛跑,血液沸腾,生命之火熊熊燃烧,抵御大自然的严寒。狼是冰雪精英,柔软的雪花,把全身的狼毛摩擦得浓密厚实,油光闪亮,像涂了一层彩釉。现在的这块土地,整天热气腾腾,像生活在大火炉里。狼没有汗腺,它只能张大嘴伸长舌头来散热。炎热的气候使它懒得动弹,行动明显迟钝了,紧凑的狼毛松张开来,失去了光泽。它很担心这样长久下去,它会退化成一条狗的。 狼的最大天敌不是虎豹熊象,而是太阳和火;在亘古时代,狼和狗是同宗,后来,人类靠太阳和火,还有可以和太阳媲美的人类的温情把某些狼驯化成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会融化狼的冰一样冷酷的心肠,会软化狼的铁一样坚硬的意志;太阳和火,还有人类的温情,把狗的尾巴烤软了,烤弯了,能卷得像朵菊花,这便于狗向人类摇尾乞怜。 狼的尾巴永远是竖直的。 为了避免落到狗的下场,它在背荫的山崖里找到一个阴暗潮湿的山洞。白天它躲在山洞里睡觉,太阳落山,才出来觅食。 最难忍受的是孤独。气候可以逐渐适应,但孤独却无法排遣。病好后,白莎就开始寻找自己的同伴。一连几天,它转遍了山洞周围几十座高山和所有的深箐,都没发现狼的踪迹。在山坡上放牧的牛和马,在水塘里嬉戏的鸭和鹅,都把它误认作狗,见了它既不惊慌,也不逃避。有天傍晚它经过山寨旁那块水田,迎面碰上一伙人,不仅没撵着打它,还惊叹道;“谁家养的狗,这么漂亮!” 西双版纳确实没有过狼。 它弄不明白这块丰腴的土地上为什么没有狼群。也许是惧怕太阳。其实,太阳也是可以征服的,它想。在人的脑袋里,这世界和宇宙是人的;在狼的眼睛里,这世界和宇宙是狼的;狼群应当征服一切,统治一切。 可惜,这片火热的土地上它是唯一的狼。 它太孤独了。


    3楼2012-12-1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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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芭蕉寨梭罕老爹和孙子农炳亨到小凤山来打猎。农炳亨刚考上初中,是个半大小伙子,对打猎简直入了迷。 一老一少今天运气不佳,在山里转了大半天,只打到一对斑鸠。太阳西沉了,梭罕老爹提议回家,但农炳亨央求道:“爷爷,再转道山梁吧,兴许能碰到头马鹿什么的,猎人空着手回去,多丢人哪。” 转到小凤山主峰下,农炳亨眼尖,一眼看见绿茵茵的草地上躺着两只血肉模糊的动物,他奔过去,尖叫起来:“爷爷,快来看哪,一只小狗,还有一只岩羊!” 岩羊撞在一棵大树上,脑袋开花,已经撞死了;那只小狗从悬崖上摔下来时,正巧落在凤凰树柔软的树冠上,弹了一下,落到地上,伤得不轻,但还有口气。 “多勇敢的小狗,它奋不顾身地扑向岩羊,宁肯冒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险,也不放过猎物,这才是真正的猎手呢!”农炳亨抬起头望望高耸在紫气祥云中的悬崖顶,赞叹道:“爷爷,我要这条小狗。” 梭罕老爹含笑点了点头。 于是,这一老一少扛着死岩羊,抱着负了伤的黑黑,回寨子去了。 半路上,一场暴雨把他们的踪迹洗刷得干干净净。 黑黑是在农炳亨的怀抱里苏醒过来的。它想起母亲白莎曾告诫过它的,两足行走的人类是狼的死敌,人捉到狼后,要剥皮抽筋的。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一跃,从农炳亨的怀里挣扎出来。 它想逃离人类。 它刚落到地上,左前爪和右后腿钻心似的疼,才跑了两步,浑身便软得像棉花,瘫倒在地。农炳亨赶紧奔过来,重新把它抱起,疼爱地说:“别害怕,小宝贝,我不会伤害你的。让我们做好朋友吧。” 它虽然听不懂人类的语言,但农炳亨温柔的语调,在它背上抚摸的深情的手,使它明白眼前这位少年对它没有敌意。 “爷爷,小狗醒了。”农炳亨欣喜地朝竹楼上叫,“快拿稀饭来呀,我来喂。” 它确实饿了,已一天没吃东西,饿得肚皮贴在脊梁上。 农炳亨把它抱在大腿上,然后用竹勺一勺一勺将稀饭喂进它嘴里。热乎乎的稀饭吞进肚去,身上立刻有一种热酥的快感。它从来没有吃过用火烧热的熟食。狼怕火。想不到火还有如此奇妙的好处,热的熟食毕竟比生肉生血可口,而且会使吃者产生一种宁静的心绪。 它一口气吞下半盆稀饭。 肚子饱了,它呜呜叫了两声,身上和腿上的伤口仍然疼得厉害。 农炳亨把从山上采撷来的金钱子、接骨风等伤药放在石碓里舂成浆糊状,然后小心翼翼地敷在它的左前爪和右后腿上,再用夹板夹住,用白纱布缠牢。奇怪,伤口的疼感立刻减轻了许多。 它冰冷的残忍的狼眼里闪过一道热光,就像冻土下的地热,冰层下的暖流。它感激地望着农炳亨,明白眼前这位少年是它的救命恩人。 “好了,该睡觉了。”农炳亨轻轻把它抱进房柱下用砖砌起来的小狗窝,“好好睡一觉,明天再见!” 狗窝里铺着一层柔软的稻草,散着着馥郁香味。又暖和又舒服,它简直要陶醉了。 它成了梭罕老爹大家庭中的成员。 梭罕老爹家是芭蕉寨西头一幢金色茅草盖顶的竹楼,楼上住人,楼下养着猪牛鸡鸭;比人还高的带刺的仙人掌筑成一道密匝匝的绿色的围墙。围墙内的动物和人都互不侵犯,和睦相处,气氛和谐。 每天上学前和放学后,农炳亨便会把它从狗窝里抱出来,抚摸它,脸蛋贴脸蛋地亲它,给它换药,还给它端来盛着热菜热饭的瓦钵。它早已习惯了农炳亨身上那股气味,远远闻到,就会条件反射似的产生一种亲切感,高兴得呜呜叫起来。 在农炳亨的悉心照料下,它伤好得很快,那天,它终于除掉腿上的夹板了,它兴奋得一溜小跑,在围墙内转了好几圈。“哎呀,爷爷,快来瞧吧,我的小宝贝伤好啦!”农炳亨高兴得大叫起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它撒开腿向站在屋檐下的农炳亨跑来,一边跑还一边摇起了尾巴;它不想摇尾巴,但控制不了自己,好像是一种自然的情感流露,是激动的情绪达到白热化的表现,是向主人表示感激、尊重、顺服,对主人讨好、献媚、邀宠最好的礼节。 这是地道的狗性。 它甚至学会了狗吠,汪汪


      9楼2012-12-1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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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86082【处理☆攻击诽谤贴子消除し负面信息】点フ⌒http://imgsrc.baidu.com/forum/pic/item/e7cd7b899e510fb377502c6ad933c895d0430c85.


        11楼2012-12-1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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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天不负苦心人,也不负苦心狼。 那天,它在沿着澜沧江边被太阳晒得灼烫的沙滩盲目而又孤寂地走着,猛然瞥见前面有一群少年脱衣裳准备游泳,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对带来的一条健壮的黑狗柔声说:“黑黑,替我们看着衣裳。”它定睛一看,这不是它朝思暮想的黑黑吗?虽然阔别半年多,黑黑已长成一条雄壮漂亮的大公狼了,但它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皱起鼻子嗅嗅 ,顺风送来亲切的狼儿的气息。它恨不得立刻奔上去和它的宝贝狼种拥抱亲吻。但那群少年使它发怵,它明白自己半残的身体绝不是他们的对手。它克制住冲动,潜伏在一块礁石后面等待最佳时机。 少年们脱光衣裳,呐喊着冲进江去。黑黑蹲在隆得像小山似的一堆衣裳后边,忠诚地尽着自己的职责。少年们游远了,还分成两个阵营,打起了水仗,江面涌起一堆堆喧嚣的浪花。 白莎从礁石后面钻出来,踬蹼着朝黑黑奔去。它流着泪,呜呜欢呼着。 黑黑竟然朝它凶猛地咆哮起来。 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呀,你认不出来了吗?你妈妈衰老了,残缺了,丑陋了,但我确确实实是你的妈妈呀! 黑黑像飓风似的把它扑倒在地,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最后一秒钟,才认出它来。立刻,黑黑孝顺地跳开了,跪卧在它面前,将脑袋伸到它腹下,呜呜叫着,表示久别重逢的激动。 白莎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泡在澜沧江里的农炳亨发现了白莎,高呼起来:“狗精来啦,狗精来啦!”那群少年齐声呐喊,奋臂划水,向岸上赶来。 白莎用狼头顶着黑黑的臀部,催促黑黑跟着自己回森林去。走吧,我是来救你出火坑的;对狼来说,人类社会就是火坑。 黑黑表现得比大姑娘上轿还忸忸怩怩,留恋地频频回首朝江中的农炳亨张望。 “黑黑,回来!快,狗精要把我的黑黑拐跑啦!”农炳亨哭丧着叫道。 黑黑发疯般地在沙滩上兜圈子。它心里矛盾极了。一边是含辛茹苦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边是恩重如山的主人,它不知该跟谁走。 没时间再磨蹭了。白莎叼着黑黑的肩胛,像押解逃犯似的把黑黑拖离沙滩,跑进森林。 它终于找回了心爱的狼种,但黑黑在澜沧江边犹犹豫豫的表现,却在它心里刻下了一道很难抹去的阴影。


          13楼2012-12-30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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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黑特别乖巧,一回到白莎身边,狼的气味立刻唤醒了沉睡半年多的记忆。它想起弟弟黄黄血淋淋的教训,不敢摇尾巴,不敢像狗那样汪汪吠叫,不敢流露出具有人性的温柔的情怀。它似乎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狼,像狼那样尾巴僵直得像把破扫帚,像狼那样发出凄厉的长嚎,像狼那样咬断猎物的喉管,撕开猎物的胸脯。 它觉得已把狗性严严实实地伪装起来了。 它觉得自己已变成一条地地道道的狼。 但白莎的感觉却并不尽然。虽然白莎经过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出黑黑暴露出半点狗的破绽,但不知为什么,它总觉得黑黑身上有一种可怕的狗性,它相信一定有的,不过是潜藏得很深罢了。唔,黑黑那双眼睛,乍一看,是狼眼,冰冷冰冷,没有半丝怜悯和温情,像十年冻土层。但它总觉得在冻土层下面,有一股炽热的火。它害怕什么时候火焰喷射,会融化冻土。 它只剩下黑黑这条宝贝狼种,它别无选择。 它只有带着黑黑拼命走村串寨,去扑咬人类豢养的家畜。这种野蛮的袭击,早已超越了觅食充饥的性质,变成一种流血的戏谑,一种变态的快感,一种恶毒的报仇。它要使黑黑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彻底斩断黑黑与人类情感上的联系;它要用鲜血洗净黑黑狼的灵魂。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它相信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由于白莎疯狂地厮杀家畜,小凤山四周人类的村寨简直像蒙受了一场浩劫。十几个寨子的猎手联合起来。进山大规模围剿狗精。 那天傍晚,白莎正在洞里睡觉,猛听得洞外灌木林里传来????的声响,随即,人类所特有的一股温馨的体味飘进洞来。它急忙轻轻咬黑黑的耳朵,把黑黑从半睡眠状态中咬醒。母子两条狼躲在一块扇形的熔岩后面,紧张观望。不一会儿,明亮的洞口出现一个两足直立的人,下巴光溜溜的显得很年轻,手里端着一支猎枪。 白莎知道猎枪的威力,会闪电喷火,会发出霹雷似的轰响;人类就是凭借猎枪,降服其它野生动物的。 白莎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就在洞口,皱起眉头,使颈耸动鼻子。这位不高明的猎手,直到现在才嗅出洞内的气味有些异样么?白莎鄙夷地想,要换成狼,离洞口半里就嗅出洞里住着什么野兽、此刻在不在窝里。人类在嗅觉方面真是笨得可以。那人耸动了很久鼻子,这才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嚯,一股野狗臊味,说不定我运气好,摸到狗精窝来了。”说着,他一手端枪,一手按亮电棒,猫着腰小心翼翼朝洞内搜索。
            电棒明亮的光柱刺得白莎睁不开眼来。 看来,这位猎手一定是有意进山捕猎所谓狗精的。令白莎费解的是,他没有伙伴,也没有猎狗,也许,这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猎手,想独占鳌头,所以才只身闯荡山林的;也有可能他本来有条猎狗,不幸被蟒蛇吞吃了,或者正在生病……阿弥陀佛!狼如果会像人类那样面对无法避免的灾祸突然出现一线转机而祈祷冥冥之神的话,它白莎绝对会双手合十诵出这么一句来的。多亏是碰上了单人猎手,不然的话,它白莎还有宝贝狼种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 两条狼,对付一个不高明的猎手,那是绰绰有余的。关键是要弄掉他手中的猎枪和腰中的长刀。 寂静的山洞里叩响跫然足音。 走近了,那位该死的猎手走近了。白莎精确地从声音中判断出那位猎手离扇形的熔岩只有两步远了。便猛地从熔岩后面窜出来,以迅雷之势,扑向那支让狼心惊胆颤的猎枪。 他本来应该立即扣动扳机的,但黑暗中猛然出现的一对狼眼像绿荫荫的灯笼,把他吓懵了。仅仅是迟了半秒钟,手中的枪和电棒被一股飓风一般的力量撞得飞起来,砰地一声不知掉到哪个石旮旯里了。 白莎是用脑袋去撞猎枪的,上颚被枪筒上的准星豁出一个口子,弄得满嘴鲜血。 那位猎手惊叫了一声,转身想退出山洞,但白莎又一次凶猛地窜上去,把他扑倒在地。那位猎人一手捂住喉咙,一手去抓腰间佩带的长刀。白莎急忙叼住那位猎手的手腕,长刀咣当一声掉在地上。那位猎手趁机抓住白莎两条前腿,把它扒开,仓皇逃出洞去。 白莎知道,倘若让那位猎人活着逃走,很快便会引来狗群或人群。现在,必须用鲜血和生命捍卫狼的生存权利。于是,它颠着一条跛腿,紧跟着窜出洞去。终于在洞外那块开着五彩缤纷野花的草坪上追上猎人。 这真是一场殊死的搏斗。 白莎被铁力木砸断过腰,被捕兽铁夹夹断过腿,力气锐减。猎人赤手空拳,缺乏肉搏的经验。一人一狼打了个平手。猎人的衣裳裤子被白莎撕得稀烂,浑身皮开肉绽;白莎一只眼珠子被猎人抠瞎了,一条前腿被猎人掰断了,一只耳朵被猎人咬掉了。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也会使用牙齿这个动物最原始的武器。 它和他拥抱着在草坪打滚。野花被碾碎了,翠绿的草味上涂着斑斑驳驳的血迹。 要是黑黑此刻能扑上来帮它一把,白莎想,立刻会打破力量均衡,立刻就能把这位不高明的猎人置于死地。从洞中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那一瞬间起,它就盼望黑黑来帮忙。黑黑是它的狼儿,儿子和母亲是血脉相连的天然同盟者,黑黑来帮它,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它不断地呼唤、乞求,奇怪的是,黑黑竟然没扑上来帮它。 黑黑的表现太令它惊诧了,从山洞里跟出来,在它和他的身边腾跳扑跃,又撕又咬,但撕咬的是风,动作逼真,仿佛是在与一个无色透明的强敌厮杀。一会儿,黑黑又像受了致命伤,哀嚎呻吟,在草地上打滚。


            14楼2012-12-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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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很担心黑黑会变成一条疯狼。 黑黑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中不能自拔。跟着母亲从扇形熔岩后面跃出来的一瞬间,它就认出那位不高明的猎手就是它的主人农炳亨。农炳亨在与白莎拥抱翻滚时,突然叫起:“黑黑!黑黑!”主人认出它来了吗?不,主人忙着搏斗,无暇左顾右盼。主人一定是在危急关头思念起忠诚勇猛的它来了。 人类在潜意识中是渴望出现奇迹的。 白莎也在急切地叫唤着它。母亲拖着伤残的身体,一定快支持不住了,希望它能去助战。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结束农炳亨的生命。它是白莎的狼儿,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脑子里跳出农炳亨给它包扎伤口,把它搂在怀里,喂它用火烧过的热食的情景。 它只要再向前跨一步,就能轻而易举地把农炳亨救出困境。它是农炳亨精心豢养的猎狗,它有这个责任的。它能咬断自己母亲的喉管吗?白莎含辛茹苦把它养大,那芬芳的乳汁,那血脉亲情,还有为了寻找它而塌陷的腰,被铁夹子夹瘸的腿。 它无法既扮演一条忠诚的狗,同时又扮演一条孝顺的狼。 它本来就是狗和狼的结合,血液里有一半狗性,一半狼性。此刻狗性和狼性在互相搏斗,在互相噬咬。狗性和狼性把它灵魂给撕裂了。它变成一条精神分裂的狼。为了排遣那难以言状的痛苦和巨大的矛盾,它只能跟风、跟空气、跟臆想的无形的对手拼杀。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搏斗。白莎和农炳亨谁也没法占上风,谁也没法把对方置于死地。夕阳西坠,如血的残阳给草地涂上一层凄艳的色彩。 终于,它和他都精疲力竭了,又僵持了一会儿,不约而同地松了手。它卧在地上,连站立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农炳亨像喝醉酒似的,摇摇晃晃站起来,跌跌撞撞向山垭走去,他的腿软得像棉花,走几步便咕咚屈膝跪倒在地。挣扎着站起来再走。他被一个强烈的求生念头支配着,要逃离这座陌生的、恐怖的、死亡的、属于狗精的山崖。 要是让他走出山崖,便会引来成群的猎人和成群的猎狗。 要是它白莎还有一点力气,它会不顾一切与他纠缠到死的。可惜……它呜呜哀号起来,并用乞求的眼光看着黑黑。狼儿,求你了,追上去,扑上去,你能轻而易举把他咬死的。你刚才的一切软弱便能得到宽宥和原谅,你便超越血统和遗传成为真正的狼种。 追上去,为了你,为了我,为了那个黑色的幽灵般的狼的理想,追上去,扑上去! 黑黑追上去了。不,这不像是在追。追击应当全身肌肉绷紧,腹部收缩,步履沉稳有力,快速加飞,尖利的狼牙冲射出一股阴森森的寒气。可此时的黑黑,步子轻快,粉红色的舌头拖得老长,浑身肌肉松弛,腹部下坠,好像是在为消食而散步溜达。 黑黑追到那位猎人身后,没有扑,也没有咬,而是突然摇起了尾巴;那条蓬松而僵直的狼尾巴,玩魔术似的突然变成狗尾巴了,摇得那么娴熟,那么麻利,绝不亚于哈巴狗的尾巴,要不是它白莎亲眼看见,是绝不会相信的。“汪!”黑黑发出一声地道的狗吠声。 那位猎人神志恍惚,也许没听见狗叫,也许听见了还以为是一种幻觉,他没回头望一眼,走出山洼,走进一片野芭蕉林。 黑黑紧跟在那人的脚后,不住地摇尾,不住地柔声吠叫,像是在欢送一位英雄。 这是对狼的嘲弄,对狼的亵渎。 暮霭垂临,山林一片灰暗,天的尽头,刚才还有几抹红霞,此刻也消褪了,露了一片虚幻的苍白。 白莎仍然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木然凝视着北方,凝视着遥远的日曲卡山麓。它的视线仿佛穿透重重山峦,望见了强大的狼群在皑皑雪野奔驰;不,没有狼群,只有弥漫着死亡气息的白雪。白得真干净。 奇怪的是,此刻白莎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平静。狂怒已冷却,像一座冰山压在灵魂上。它狼的理想幻灭了,一颗火热的狼心沉沦了,破碎了。过去的一切就像做了一场梦。现在梦醒了。 黑黑终于停止了狗的把戏,恢复了狼的面目,尾巴又变得像扫帚似的拖在地上,来到它面前,像狼那样呜咽着,眼睛里明亮的热情也隐匿起来了,泛出一片狼的残忍和冰凉。 现在,白莎再也不会相信黑黑是条狼了。其实,它早就看出黑黑狼的外表下流露出来的狗的破绽,它是爱子心切,看见了当作没看见,自己欺骗了自己。唔,自食其果,一枚苦涩的果子。 黑黑讨好地在它身边兜着圈。 它凛然地卧在草丛中。一只眼珠被猎人抠了出来,悬吊在眼眶外。狼血已凝固,痛感已消失,变得麻木。 天空变成铅灰色,沉重的夜色压得山峰扭曲变形,像巨大的狰狞的怪兽。 漫长的黑夜又要开始了。 也许是要表示一种慰问,也许是要表示一点依恋,黑黑依偎在它身边,下巴在它额眉间摩挲着,毛茸茸的脖颈完全暴露在它的狼嘴下;它尖利的狼牙已触摸到黑黑那根突凸颤动的喉管了;喉管里血液在滑动,那不是狼血,那纯粹是狗血!猛然间,白莎狠劲一合狼嘴,黑黑的喉管发出一声断裂的脆响,腥热的血浆喷射出来。黑黑痛苦地呻吟一声,踢蹬翻滚,垂死挣扎;白莎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死死咬住黑黑的喉管不放,直到黑黑四肢僵冷……小凤山静谧的夜里,响起了凄厉的狼嚎,一声比一声悠长,一声比一声哀怨,整整嚎了一夜,嚎得整个森林??惶惶。黎明前,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狼嚎才逐渐衰竭。 翌日清晨,农炳亨引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和一群威风凛凛的猎狗,来到勐罕森林那个隐秘的山洞前,只见一条黑狗被咬断喉管倒在一片早已凝固的血泊中;那条戕害了无数生灵的狗精则面朝北方,卧在草丛中,仅有的那只狼眼瞪得溜圆,神情凄凉而绝望。农炳亨害怕有诈,朝狗精的脑袋上开了一枪,半个脑壳被炸飞了,但没淌一滴血。它一腔狼血早已停止了流动。 狗精就是狼。 母狼死了,唯一的狼种也死了,西双版纳没有狼了。西双版纳本来就是一块炎热的土地,和平的土地,没有狼的土地。


              15楼2012-12-3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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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要这本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2-2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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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狼灰满


                  17楼2015-04-0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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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2016年6月半到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6-06-1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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