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册化
2001年,团中央在全国率先推出“注册志愿者”概念,鼓励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一个基层团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注册登记。2006年,团中央颁行《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将志愿者注册制度推广到全社会。中国已建立了起一支管理型志愿者、骨干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相结合,专业志愿者与通用志愿者相结合,以青年为主体、覆盖各个年龄阶段,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网络志愿者注册可分两级,各组织统一注册到中国网络志愿者管理处,个人直接注册到各组织。组织注册可采取“车牌号”制度,对各组织编号管理。个人注册可分为固定注册和流动注册,固定注册适用于长期服务者,流动注册适用于即时服务者。注册采取自愿方式,对姓名、年龄、服务时间、志愿持续度严格考核,如实行志愿者基本服务时限审批制度,试用期制度,长期不提供志愿服务即可自动注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