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在违法记分分值调整的同时,依据《四川省实施办法》的相关具体规定,一些“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也将发生变化。 其中,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包括闯红灯的情况在内),由现在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200元罚款。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由现在的“处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调整为处200元罚款。此外,“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上网、查看与发送短信”,与行驶时利用手持电话拨打与接听电话或观看电视等行为,面临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飙车等特别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经指正仍不改的将被罚款50元。电动自行车超速罚款50元。同时,临时违法停车的处罚额度由原来的100~150元罚款下降为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