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爷蛋疼 的原帖
1. 质疑神的爱、全能、全善、公义
基督徒:大自然非常美丽,既有壮丽的山河,阳光雨水更孕育大地万物,神的爱和大能都是无量!
我 们身处的地球的确有不少壮丽山河,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往往令人叹为观止,大自然也为各种生物,塑造一个优美的环境,各种天然资源更为人类提供了有利的生活条 件,但对於一些身处第三世界的人来说,根本遥不可及。世界的万物如此奇妙造福万民,只是一个笑话,人类从古到今,一直都与大自然搏斗,台风、地震、乾旱、 病毒、火灾...为人类带来无数痛苦,令不少人痛失家园、至亲,真的惨无人道。
还有那些打著宗教旗号的战争,死了几多个无辜的人?强暴了多少妇女?残杀了多少儿童?
这些痛苦对於一些食得饱著得暖的基督徒来说根本是遥不可及,基督徒置身事外当然可以说这世界仍很美好,基督徒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感受呢?
基督徒:世界上的苦难都是从撒旦和人的罪而来呀!
但是神不是全能、全善吗?他理应有能力阻止的,而且有不少刚出生婴孩是受害者,婴孩有什麼罪呢?
神爱这些饱受痛苦的儿童吗??这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上帝又在那儿呀???
南京大屠杀,唐山大地震时,他又在那儿呀??
这些痛苦,各位基督徒又经历过未呀??
有些人一出世就又盲又聋和严重弱智,神爱他们?有些婴儿一出世便患有重病,被疾病煎熬一段长时间才离世,神爱他们?神要考验他们什麼,试炼他们什麼呢?他们有什麼罪呢?
基督徒:神或许要藉著这苦难去令其他人得到见证!
若是这样,神就是变态的虐待狂,要以一些人的极度痛苦以见证他的大能!
基督徒也会指这是人的罪,但婴孩有什麼罪呢?神不是全能、全能善的吗?难道没有较好的方法令人得到见证?
基督徒:如果一个人真的一生都没有犯过一件罪,是一定不会下地狱。任何被罚下地狱的人,也是因为他曾经犯过罪,大罪和小罪是没有分别的。
就是因为原罪?一点私心、仇恨和妒忌心?所有罪无分大小,都要换来永远的惩罚?
基督徒:神其实非常公平、公义的,因为每个人也会死,死后也需接受神的审判!
有些人一生积极避恶行善,但不信基督教就要落地狱永远受惩罚,有什麼罪要严重至永远受惩罚?一些行恶无数,杀人放火的恶徒,一句相信耶稣生前所有罪行就得到赦免,可以上天堂享永生,什麼也不需负责?
多宗绑架撕票案的主犯陈进兴在狱中信主,死便进天国享福,反而众多受害人无辜被杀后还得面对地狱的永久折磨,在这里面我看不到任何公义。
天堂和地狱都不是余生的归宿,而是永久的归宿。在地狱受苦五六十年也罢,总会过去的,永久火刑却是无止境的剧痛。这意味著其他众多不信者、异教徒一起惨嚎,还得在人前裸露那不成人形的躯体,这叫人情何以堪呢。
有些婴儿出世几个月甚至一出世就死,他们没有机会接触福音,他们也应该没做过什麼坏事吧?相信没有人认为这些婴儿要到地狱吧?那麼他们会到天国享永生吗?如果会,那麼神为何又要一些人经历很多苦难,考验仍坚定不移地信,才能到天国享永生呢?
为何有些人,什麼也不需做,就能到天国呢?有些人则要历尽考验,痛苦才能到天国?
基督徒:神给予了人有自由意志,选择接受与不接受神,选择了不接受神的人,得不到救恩绝对合理!
我不认为这是自由意志,也不认为这是选择权。当一个强盗问你要钱还是要命时,你总不会认为他是出於仁慈之心而给你选择的机会吧。信者得救,不信就得受永刑,这应该算胁迫吧!
违抗「要钱要命」的下场是无辜被杀,违抗「信或不信」的下场是永久火刑。我认为一个公义的世界里面,不应该容许有人无辜被杀,也不应该有人受永久火刑,尤其是后者的残酷性非比寻常。
1. 质疑神的爱、全能、全善、公义
基督徒:大自然非常美丽,既有壮丽的山河,阳光雨水更孕育大地万物,神的爱和大能都是无量!
我 们身处的地球的确有不少壮丽山河,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往往令人叹为观止,大自然也为各种生物,塑造一个优美的环境,各种天然资源更为人类提供了有利的生活条 件,但对於一些身处第三世界的人来说,根本遥不可及。世界的万物如此奇妙造福万民,只是一个笑话,人类从古到今,一直都与大自然搏斗,台风、地震、乾旱、 病毒、火灾...为人类带来无数痛苦,令不少人痛失家园、至亲,真的惨无人道。
还有那些打著宗教旗号的战争,死了几多个无辜的人?强暴了多少妇女?残杀了多少儿童?
这些痛苦对於一些食得饱著得暖的基督徒来说根本是遥不可及,基督徒置身事外当然可以说这世界仍很美好,基督徒有没有想过他们的感受呢?
基督徒:世界上的苦难都是从撒旦和人的罪而来呀!
但是神不是全能、全善吗?他理应有能力阻止的,而且有不少刚出生婴孩是受害者,婴孩有什麼罪呢?
神爱这些饱受痛苦的儿童吗??这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上帝又在那儿呀???
南京大屠杀,唐山大地震时,他又在那儿呀??
这些痛苦,各位基督徒又经历过未呀??
有些人一出世就又盲又聋和严重弱智,神爱他们?有些婴儿一出世便患有重病,被疾病煎熬一段长时间才离世,神爱他们?神要考验他们什麼,试炼他们什麼呢?他们有什麼罪呢?
基督徒:神或许要藉著这苦难去令其他人得到见证!
若是这样,神就是变态的虐待狂,要以一些人的极度痛苦以见证他的大能!
基督徒也会指这是人的罪,但婴孩有什麼罪呢?神不是全能、全能善的吗?难道没有较好的方法令人得到见证?
基督徒:如果一个人真的一生都没有犯过一件罪,是一定不会下地狱。任何被罚下地狱的人,也是因为他曾经犯过罪,大罪和小罪是没有分别的。
就是因为原罪?一点私心、仇恨和妒忌心?所有罪无分大小,都要换来永远的惩罚?
基督徒:神其实非常公平、公义的,因为每个人也会死,死后也需接受神的审判!
有些人一生积极避恶行善,但不信基督教就要落地狱永远受惩罚,有什麼罪要严重至永远受惩罚?一些行恶无数,杀人放火的恶徒,一句相信耶稣生前所有罪行就得到赦免,可以上天堂享永生,什麼也不需负责?
多宗绑架撕票案的主犯陈进兴在狱中信主,死便进天国享福,反而众多受害人无辜被杀后还得面对地狱的永久折磨,在这里面我看不到任何公义。
天堂和地狱都不是余生的归宿,而是永久的归宿。在地狱受苦五六十年也罢,总会过去的,永久火刑却是无止境的剧痛。这意味著其他众多不信者、异教徒一起惨嚎,还得在人前裸露那不成人形的躯体,这叫人情何以堪呢。
有些婴儿出世几个月甚至一出世就死,他们没有机会接触福音,他们也应该没做过什麼坏事吧?相信没有人认为这些婴儿要到地狱吧?那麼他们会到天国享永生吗?如果会,那麼神为何又要一些人经历很多苦难,考验仍坚定不移地信,才能到天国享永生呢?
为何有些人,什麼也不需做,就能到天国呢?有些人则要历尽考验,痛苦才能到天国?
基督徒:神给予了人有自由意志,选择接受与不接受神,选择了不接受神的人,得不到救恩绝对合理!
我不认为这是自由意志,也不认为这是选择权。当一个强盗问你要钱还是要命时,你总不会认为他是出於仁慈之心而给你选择的机会吧。信者得救,不信就得受永刑,这应该算胁迫吧!
违抗「要钱要命」的下场是无辜被杀,违抗「信或不信」的下场是永久火刑。我认为一个公义的世界里面,不应该容许有人无辜被杀,也不应该有人受永久火刑,尤其是后者的残酷性非比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