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吏五帝三王传政乙第三
【帝王所以安国家行政教,其在良吏乎?言必博广以取也。】
政曰:民者,贤不肖之杖也。贤不肖皆具焉。
【贤者,徳行之名。不肖者,顽嚚之谓。夫贤与不肖见於行,此二者同出於性而异名。皆杖於最灵各有定分矣。天下之广,黎庶之众,贤与不肖自皆具焉。】
故贤人得贤,不肖人休焉。
【言贤者,不自求进而材为时须,王者必任贤人所以得也。不肖者,非自求退而行无所取,不登政事是以休废也。】
杖能侧焉,
【有过人之智,必矜其能,恃能矜智,必违道。轻躁所至危僻,故曰杖能侧焉。】
忠信饰焉,
【懐尽忠之节,必修於道。修身贵真履行务实由於正路,礼义仁信以文饰其身也。故曰忠信饰焉。】
民者积愚也。
【冥然无知,愚之谓也。】
虽愚,明主撰吏焉,必使民兴焉。
【言明主推心於人以取良吏,而不独任也。】
士民与之,明上举之。
【得於众心,善於政事,上所以举用之也。】
士民苦之,明上去之。
【如苦人者,贤愚之间,政既不与,所以斥去之也。】
故王者取吏,不忘必使民唱然后和。
【人主总羣谋以观众知,明以探风声察於下,言以求得失,取贤人以宣政化,推已取贤,唯圣者能之。】
民者,吏之程也。
【程,法式也。知之在下,是故取吏之法式,察之於众庶人者若之也。】
察吏於民,然后随。
【人与之,主举之。人若之,主去之。此随之也。】
政曰:民者,至卑也。
【极卑下也。】
而使之取吏焉,必取所爱。
【圣主不违人以独用也。】
故十人爱之,则十人之吏也。百人爱之,则百人之吏也。千人爱之,则千人之吏也。万人爱之,则万人之吏也。
【自此已上,皆言人之情好之,徳行各有所爱,乐之多少殊别也。】
故万人之吏,撰卿相矣。
【人爱之多,则必堪为政事。赫赫师尹,民具尔瞻,主之所拔,不可失贤也。】
卿相者,诸侯之丞也。
【卿相者,人主之杖,故为诸侯之丞也。】
故封侯之土秩出焉。
【贤者得之,列土封疆,得自家臣,故曰秩出焉。】
卿相者,侯之本也。
【政之兴亡在於卿相,得贤者和辑,失贤者妬散,故为侯之职在卿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