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结果并没有那么坏
果真如此的话,那整个故事只会令人厌恶的流畅。幸运的是,在高谭市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而有意思的是,虽然最终决策相 同,但两艘船上的人做出决策的过程却截然不同。
在载有罪犯的船上,这个决策的过程是发散的,即任意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只要从警卫那里抢得引爆器,他(们)不必征求其他罪犯的意见就会按下按钮(只要他决心这样做)。虽然船上武装警卫有着独裁地位和维持独裁的力量,但随着时间慢慢逼近 deadline,他们的权利也会逐渐下放。很明显的,这种分散的决策过程会放大个人的作用,从这个角度说,这条船上的人会更倾向于选择存活下来——也就是炸飞另一条船。
与此同时,另一条船上的决策过程则理性许多。市民们遵循多数代表全体的道理,选择通过投票的方法做出最后决定。最终的结果是 3:1 ,大多数人同意按下引爆器。奇怪的是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去执行。市民们是理智的,一方面他们做出一个符合大多数人利益(或者说意愿)的决定,一方面也没有哪个人愿意成为刽子手。
到这里我们知道,两条船上的人本都该选择炸掉另一条船,但他们都没有选择这样做。究其原因,道德的约束在这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在这里我们将这种约束定义为“道德”,可能与传统的道德的精确定义略有出入 )。因此,在这场博弈中,如果不考虑道德这个参量,未免过于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