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时候,活着传说中的温暖的南方是一件残酷的事情。重点不在温暖的南方,而在传说。毕竟活着长江以南,暖风未至的地方,冷冷得不彻底,暖暖不起来,寒风瑟瑟,真正意义上的最冷的地方,那寒风才不会迎面跟刀子似的往你脸上扎,而是猥琐地无孔不入的往你衣服里钻,你穿的再厚也抵不过那股冷湿的寒气往你骨子里钻,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暖!气!
金厉旭把自己裹成了球,可是很可惜,没有一点御寒的作用。手机已经欠费停机了,懒得去充值,干脆直接当做MP3用。家里太冷,越大的房子,一个人住愈发的让人觉得冷,与其开着空调浪费电,关了空调出门去些个有点人气的地方。说起来跟得吸食人气样的,有些自我嫌恶的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啪嗒,关上灯,出门找灵感去。
金厉旭是个自由职业者,工作反正在家就可以,有的时候很多,没的时候很闲,反正不算忙,赚的两个小钱也够他一个人过日子的了。而且吧,说起来金厉旭算是一个坐家,坐在家里,不事生产,偶尔码两个字自娱自乐,有一堆人看,有一堆人喜欢,因为他良好的坑品,当然,这也跟他没有一篇长篇有关,最长的文也不过中长篇的长度,依着他的速度三四天就搞定,然后一天po上去一点,人家夸他勤快的时候,他还沾沾自喜,幸好自己有远见,没一次性发完。
他笔下的有波澜壮阔爱得死去活来的,有平平淡淡过日子的,有爱不得恨不得纠纠葛葛想死的,也算品种丰富,反正每种类型都有一票人在下面留言说喜欢,他看了那些评论,也就笑笑过了。
喜欢?喜欢什么?
华丽繁复的辞藻,跌宕曲折的剧情,还是那些不现实的爱情?
有人留言说,一看他的文字就觉得温暖有爱,总感觉作者是一个很懂得爱的人呢。
哼,不以为意的掠过,滚轮往下翻,嘴里叼着一根烟,一副死宅的样子。不记得是谁说过了,他叼着烟的样子跟这幅乖孩子的长相真是不相符。
爱是什么?
金厉旭真特么就不知道。回顾那意气风发的过去啊,特么他就谈过一次恋爱,还是被诓的,最坑爹的是,特么那人表白了才多久,关系才确定好么,人就特么跟的有人在后面死缠烂打一样火烧屁股似的就飞到了国外。
喜欢这种感情,他还没来得及细细感觉一下是什么,就被人打断了。
喜欢是什么?可以吃么?
爱又是什么?不能吃!留他何用!
好吧,这就是金厉旭对喜欢对爱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