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说两句装装样子证明我不是标题党,我只是怕我太容易暴露自己
好吧,本质性格比较辣一点,不能这么说,其实我还是比较冷的,我有点分裂
就是容易炸毛吧,一直都是,我妈说我神经病,会容易因为一件小事计较
喜欢鹿晗以来呢,其实我的性格真的变了很多,而这种改变是我朝我喜欢的方向进行的
人总是希望自己往越来越趋向于完美的,虽然完美这词是不存在的,但是不求最好只求更好
更何况烂性格就更要改了
喜欢的爱豆其实一直都是鹿晗这一款的,我喜欢温暖明媚的人,经常以笑容示人
所以喜欢上鹿晗的原因也特别简单,因为符合我的标准
就像我叫朋友一样,一直都崇尚性格互补这一观点,所以我的好朋友一定是能包容我坏脾气的人
鹿晗就是跟我互补的性格,好像不会生气的样子,总是闪闪发光
尽管他有很多不足,但是性格的优点可以让我忽视一切
喜欢一个人其实都是有理由的
什么日久生情,什么一见钟情,细水长流喜欢的方式总是千千万
至于我改变了什么
笑点低这是我本来就有的特色,现在就是比较会包容人,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会尽量的想不能自私,不能自私,要多为别人考虑,要保持开朗的心情
不太去计较那么多,不要太在乎别人的看法
尽管依然有很多不足,容易激动,会脑子糊了轻易说错话
不过我真觉得我有进步了,现在想来身边的人也真的很宠我,还有那些忍受我坏脾气的人真的你们以前受苦了
而且,我是在发现饭上鹿晗以后才发现,劳资原来也学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