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福克斯公司要求玛丽莲梦露履行他们合同中的最后一部电影《濒于崩溃》。经济原因是梦露不想拍摄这部电影的重要因素之一。1962年,福克斯公司付给伊丽莎白·泰勒100万美元(《埃及艳后》)、詹姆士·斯图尔特70万美元(每部电影)、迪安·马丁50万美元(《濒于崩溃》),而梦露的片酬还是过时的10万美元。健康原因是她拒绝的另一个理由。在梦露三次拒绝拍摄后,福克斯公司给她发来了意思明确的电报:拍摄《濒于崩溃》,否则把她送上法庭,打上10年的官司。诉讼可能会立刻葬送她的前程。迫于压力,也是在格林森医生的建议下,梦露终于答应了。格林森医生的女儿琼认为她父亲的真实意图是希望梦露尽快完成与福克斯公司的合同,摆脱这一束缚,重新开始她的事业和生活。在他的促成下,这部最终没有完成的电影,就这样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