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定人:管理员 胡国康 2013•01•04
永康大学生群暂行管理条例是永康大学生群为方便永康大学生交流、聚会和群管理而设定。
第一章 关于入群
第1条 永康大学生群群成员由永康在读大学生组成。
第2条 申请加入永康大学生群人员需满足永康人和在读大学生这两点条件,且应在验证信息中填明。
第3条 不满第2条暂行群管理条例者,管理员应拒绝申请,并在拒绝理由中要求申请者填写清楚申请信息。例:请填写大学所在地及来自何地。
第4条 由管理员主动加入者,也应满足第2条暂行群管理条例。
第5条 已加入永康大学生群成员应主动在群名片中修改群昵称,或提请管理员协助修改;由管理员加入永康大学生群成员,管理员有义务在群名片中修改该群成员群昵称。例:上海-李四。
第二章 关于群纪
第1条 永康大学生群是为永康在读大学生创造交流和聚会的平台,因此应遵守文明礼貌行为和拒绝扰人行为。
第2条 永康大学生群成员应注意文明用语,禁止在群中使用任何脏话及关于人身攻击用语。
第3条 永康大学生群成员应注意保持群的健康环境,禁止在群中讨论游戏和发送广告传单等垃圾信息。
第4条 永康大学生群成员可以在群中发送节假日祝福信息、公益日与公益活动公益信息。
第5条 永康大学生群成员应积极主动履行上述第二章第2条、第3条和第4条暂行群管理条例。
第三章 关于退群
第1条 永康大学生群中,因大学毕业或严重违反暂行群管理条例成员,应执行退群处置。
第2条 违反第二章第2条和第3条的成员,第一次管理员应予以口头警告处置,第二次管理员应予强制退群处置。
第3条 履行第二章第4条的成员,管理员有义务予以支持,并留存档案,留待该成员大学毕业退群考核使用。
第4条 因大学毕业而退群的成员,可以考察其档案,予以升级永康大学生元老群考评。
第5条 满足升级永康大学生元老群考评资格的成员,需提出申请,获得半数以上永康大学生群群主及群管理员通过才可予以升级永康大学生元老群。
第6条 对于违反暂行群管理条例的退群成员,群管理员应在永康大学生群中予以公告。
第7条 永康大学生群会定期清群,清群对象包括群昵称未更改成员和长期不在线成员。
永康大学生群暂行管理条例由以上三部分组成,若有疏漏,群成员可向群管理员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