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班11号:
今天我做了一件极不应该的事情。由于卷子最后一题的第二小题不理解,所以就拿了3号同学的错题订正抄了一遍,而借口竟然是冠冕堂皇的“借来看一看”。
事后还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我,就这么把本子交给了老师,交上去的时候,我也有些后怕,又有些后悔。可事情已经做出来了,那么覆水难收的道理我也懂了。即使再后悔,也不能回到那两三个小时之前。被曹老师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我已经将这事在脑子里反思了好几遍,但是当事实摆在眼前,老师批评的言语化成现实之后,我才彻彻底底明白,人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天做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千百遍想过如何对不起老师,对不起朋友,对不起家长之后,才深刻地意识到最对不起的是自己。学习是在为自己的未来铺路,而不是为了学习,不要了未来。作为一个人,或者再说细点,作为一个学生,我又将剩下什么呢?抄作业的行为是不对的,毕竟抄来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只有真正弄明白,弄懂了,才能算是有价值的。
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我更应该向古人学习,学习那种不懂就问的精神。“再也不要怀揣着一份侥幸心理,去无情地打碎老师对你的期望了好吗?”,我对自己说,“你一定会有未来!”
以上,又让曹老师您看了一份冗长的“反思”,伤眼了。一定再没有下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