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平舆县蓝天学校买的房子已经入住一年多了,现在政府整治建筑市场处罚蓝天学校,学校却把罚款分摊给我们,不交钱就停水停电,我们去县委反映情况,又遭到威胁....."近日,河南省平舆县市民李女士向记者打来投诉电话如是说。
据了解,河南省平舆县蓝天学校占地面积80余亩、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是集幼儿园、小学、初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学校,多次被评为"县优秀民办学校"、"市级办学先进单位"、"省级办学先进单位"等。如此规模庞大的学校,为何遭到投诉和引起群体**事情呢?想必其中或有不为人知的隐情?
被罚款业主:不交钱强制停水停电
12月14日,天气阴沉,室外温度已至零下三四度。在平舆县,几位当事人争相表述着自己所遭遇的一切。
一位业主拿着自己的协议书说:"2011年,我花了15万多元买了一套平舆县蓝天学校开发的房子,协议书上第三款明确写着'无论市场建材价格涨落,集资房价不变'。我按协议规定早已付清了房款,如今又要求每平方米补交500元,这样一来我还得交5万多元,我觉得太不合理了!"
记者在这份"平舆蓝天学校教师公寓集资协议书"上看到,第五款规定:"集资款交付方式:首付为集资款的60%,余款交钥匙时付清。2011年春节前一次交清,优惠3%。"
记者问几位当事人:"既然是老师集资,你们不是该校的老师为什么能买到房子?"
一位中年男子解释说:"老师集资是一种说法,其实是变相开发商品房。老师集资只不过一二十户,其他人交钱就卖!"
这位男子叹口气又接着说:"当初想着蓝天学校办得也不错,孩子上学方便,谁知住了一年多还得交这么多钱。因为有争议,前两天还停了我们的水和电,强迫我们去交钱。"
记者询问几位当事人校方要求再次交钱的原因,李女士抢先说道:"蓝天学校建的房子啥手续都没有,这次平舆县搞违法违规建筑清查整顿,查到了蓝天学校,对其开发的违规房子进行处罚。我们县里好多家开发商都交了罚款,学校却让我们交钱。12月3日贴的通知,12月11日就停了我们两天的水和电。我们在平舆县**局向马县长反映情况后,才通了水电。校方扬言道,'就是抓起来坐牢,这个钱也得你们交。'我们几十家住户准备向县委王书记反映情况,今天没有见到王书记。"
学校:不交钱无息退款收房
在平舆县蓝天学校南门,当事人指着临街一大排黄颜色楼房告诉记者,“这就是我们居住的地方,学校里面还有两栋,一共百十户。你看墙上的通知,如果我们钱交不上来,他们不光是停水停电,还要无息退钱把房子收回。这样一来,我们的损失更大了。”
在通知上,记者看到:“本公寓所有住房户须于2012年10日前将应补款项交清,逾期不交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到时候给大家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经双方协商无果,将按退房处理,学校将如数无息退还集资款,并将房屋产权收回。”
一位当事人说,“我们咨询过律师,律师指出,该校的房屋集资是非法变相开发,政府处罚他们,业主不应该来补交这个钱。如果无息退款收房则是违约行为。”
国土部门:处罚过 找领导后又盖了起来
“既然政府现在清查违法违规建筑处罚学校,那说明蓝天学校开发的这些房屋肯定不合法。那为什么房子能建起来呢?现在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却得不到保护,当初为什么没有相关单位过问和依法监管呢?”一位当事人提出质疑说。
针对群众的质疑,记者来到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其它情况他们不知道。记者拨通了土地监察大队李队长的电话,李队长向记者解释说:“蓝天学校私自改变了土地用途,这次县里搞整顿已对其进行处罚,要求他们补办手续。”
记者问:“当初建房时国土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李队长说:“我们对学校的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他们又去找领导,就又盖起来了。”记者追问当时如何处罚、找的是哪位领导时,李队长推说不知情。
在平舆县住建局,记者见到了主抓纪检工作的万书记。他向记者表示,相关领导均不在,他对任何事情都不清楚。
记者在县住建局一楼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谈起对平舆县蓝天学校处罚的原因时说:“蓝天学校是属于用教育用地集资建房,没任何手续,改变土地性质,这次肯定要受到处罚。”
至于罚款该不该业主分摊,他说道:“他们协议上好像是集资建房,不是房屋买卖,该不该由业主交,说不了。”
记者为近一步了解事情真相,拨通了平舆县住建局监察大队杜队长的电话,杜队长告诉记者说:“蓝天学校集资建房我不清楚,至于为何受到处罚,你问两违办(音)。”
在平舆县**局领导信息公示栏内,记者看到负责国土城建工作的朱副县长电话。当记者拨通电话时,对方一个女性声音告知记者不是朱县长,当记者核实并没打错再次拨通该电话时,一直无人接听。
这次清查行动中,平舆县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办公室处罚了一些违规违法建筑。那么当初这些违规违法建筑为何能堂而皇之地建起呢?这些违法违规现象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这些违法违规建筑的建设到头来损害的是群众利益,那么,谁又是这些始作俑者呢?记者将追踪报道,揭开其神秘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