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的乐平籍的务工人员,在上海工作已经10多年了。曾经有很多次机会都可以因公出国。但因为护照办理过程却非常麻烦。
我有几个问题想问,希望得到回复:
1:国家法律规定护照相当于身份证,公民有权力拥有护照。如果景德镇因为10年以前的一个行政规定,那与国家法规是不是有抵触?
2:为什么通过旅行社可以很快的办理好??????这里面是不是有利益勾结。10多年的行政命令会不会成为权商勾结的工具?????
3、最近***后,昨天**书记的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一项是不是要执行?????以上请做答复。。 是不是要经过媒体的介入这些才会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