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谷消协成功地调解了一起因购买的暖手袋而把手烫伤引起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1000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月20日,消费者王某某在阳谷某百货店购买一个某牌的暖手袋,价值8元,回家后按照使用说明将刚买的某牌暖手袋置于手部驱寒时,暖手袋的上半部分贴近口处突然破裂,王某某的手背、大腿有一定程度的烫伤,随即到医院进行治疗。家人多次和经销商协商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表示他们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无奈,到消协投诉。
接诉后,阳谷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分别向消费者家人和他们所认定的经销商了解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之规定,消费者应获得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相关赔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该百货店向王某某一次性支付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1000元,并加送一个新的暖手袋,然后该销售商再向生产商追偿。
在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养成保管好发票、产品售后服务卡、三包凭证等相关证据的习惯,避免日后**无据的困境,使用之前认真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