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在2011年12月19日在厦门市逸夫中学上初三,因学校组织,【两人三脚跳】趣味比赛活动,在大课间有老师组织练习期间,摔伤导致锁骨骨折,住院治疗前后13天,花费近两万多元,逸夫中学刚开始在学校家长会上还说学校负全责,后来又说学校没有一点责任,并且从孩子受伤到现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学校一次都没有到医院,到家探望过,也没有掂付一分钱。难道我的孩子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受伤,他们逸夫中学怎么就没有责任?
我们多次到学校要求孩子的住院治疗费用和我们陪护的孩子的务工费用,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推卸责任。现在手术过后,孩子感到左肩麻木无知觉,我们就给她去做了个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我们再次去学校讨说法,更为恶劣的是学校相关领导说,你们爱上那里告我们就去哪里告吧。。。。社会的农民工子弟们这是厦门,一个文明的厦门,一个经济特区,我女儿在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得不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今后我们外来的农民工子弟还怎么敢在厦门生活呢、??????!
我们多次到学校要求孩子的住院治疗费用和我们陪护的孩子的务工费用,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推卸责任。现在手术过后,孩子感到左肩麻木无知觉,我们就给她去做了个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九级。我们再次去学校讨说法,更为恶劣的是学校相关领导说,你们爱上那里告我们就去哪里告吧。。。。社会的农民工子弟们这是厦门,一个文明的厦门,一个经济特区,我女儿在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得不到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今后我们外来的农民工子弟还怎么敢在厦门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