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急用者外,药用植物都应在晴天晨露已干后采挖.并应根据药材的特性和下列药用部分,按不同物候期进行采集。
l.根、根茎、块茎、鳞茎:秋季植株地上部分枯萎后至第二年早春萌芽抽枝前采挖.
2。茎、茎皮:春季和夏初采收。
3。花:花蕾期(合苞待放)及初花期采收,偶 有在花芽期采收。
4.叶:花蕾期及开花盛期采收。
5.果:终熟期采收(偶有在未成熟时采收。) 质肉易腐的果实最好晨昏气温较低时采收。
6。种子:完全成熟时采收。
7。全草:通常在该植物的开花期采收。
l.根、根茎、块茎、鳞茎:秋季植株地上部分枯萎后至第二年早春萌芽抽枝前采挖.
2。茎、茎皮:春季和夏初采收。
3。花:花蕾期(合苞待放)及初花期采收,偶 有在花芽期采收。
4.叶:花蕾期及开花盛期采收。
5.果:终熟期采收(偶有在未成熟时采收。) 质肉易腐的果实最好晨昏气温较低时采收。
6。种子:完全成熟时采收。
7。全草:通常在该植物的开花期采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