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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汉语新词语研究   
【内容摘要】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现有文化已不能满足人类的需求,新词新语随之产生,词汇的发展日益丰富和扩大.新词新语的产生既是对语言的继承又是对语言的创造,它使语言旧有的形式得以生存的同时,又添加了新的内容,使新词新语更富有生命力,更富有时代的特征.本文研究的就是新词新语.本文研究新词新语从修辞方面入手,从新词新语的现状,修辞方式构成的新词的意义,由比喻,借代,访拟构成的新词的情况和其他修辞方式构成的情况这几方面进行探讨.研究这一类词语既能反映时代的特征,又具有社会学的意义,又能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深化.研究由修辞构成的新词新语就是要寻找其规律,预测其走向趋势,引导正确理解和使用祖国文字促进语言规范标准化.
【关键词】
新词因语现状 比喻 借代 仿拟
     
    新词新语就好象是反映现实的一面镜子,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经常出现.自改革开放以来,外国文化蜂拥而至,与我国民族的文化互相碰撞,彼此互相交融.互相渗透,产生了一大批反映时代变革的新词新语.比如说交通工具有"轿的""摩的"等新词语,这反映了一个现代文明的发展,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但在改革开放以后,计划经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型,市场经济竞争激烈,导致了有的工厂倒闭,有的企业破产,于是出现了如今社会上老百姓说的最多的一个词"下岗".国家为了照顾一些下岗职工,减轻贫困家庭负担,安排一些职位给下岗职工,于是,又出现了"上岗"一词.有的下岗职工凭借自己的一些额外的技能,也能在社会上得到一职半位,也能走上"上岗"之路.研究这种新词具有语言学的意义.语言同我们的社会生活联系密切,反映生活也最为迅速.如"绿色工程""绿色产业""绿色事业""白衣天使""套餐"等系列词反映了修辞构词的灵活性.形象性.系统性.研究这类由修辞构成的新词要找其规律,预测其发展趋势,能够正确理解和使用中国文字,促进语言规范标准化.
    
    一 新词语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尽管新词语研究已经步步深入,但怎样给新词语下定义仍然是一个摆在众多语言学者面前的难题。综合学者们的看法我们不妨先定义如下:新词语是指一个新创造的或从其他语言中、从方言中,古语词和行业语中借用过来的词语,也指一个产生了新语义,新用法的固有词语。在这里“新”与“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新”有一定的时限性,随着时间的流逝,社会不断发展,语言系统不断变化,词汇系统也不可避免的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曾经的新词语可以进入基本词汇或者消亡不用,这样便变成了旧词语;而一些消亡不用的旧词语也会被重新启用,并被赋予新义而踏入新词语的行列。为了研究新词语的一些规律和趋势我们在此把曾经一度是新词语的词语也作为研究对象。 
新词语,顾名思义必须要新,所谓“新”指的是所表达的意思是新的,或者词语的构成形式是新的,独特的。此外,新词语的确定还要符合以下几个原则: 
    1、必要性原则 新词语的产生和发展必须要有实际表达的需要,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不需要的词语或者说不被大多数人需要的词语不能进入共同语的新词语行列。新词语是为反映新事物、新概念而形成的,如果词汇系统中没有恰切表达这些新事物、新概念的固有词语,就要创造和吸收新词语以适应社会需要。如果已有的汉语旧词语完全可以表达清楚相应的意思,新词语还不如旧词语贴切,那么这个所谓的“新词语”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不能算做新词语了。新词语与旧词语之间有无区别特征是检验新词语有无必要存在下去的重要因素。新词语或是指称新事物、新现象:如“太空棉、网吧、矿泉水、果冻、棒冰、练歌房、贺岁片、商品房”;或是为了语言的简便,使用的方便而把某些短语简化、缩略:如“三讲、十大、彩电、洁具”等;或是渗透了特殊的修辞效果而成为不同于原义的新词语:如“剃光头、红眼病、蛇头、菜篮子”等;再或是在汉语与其他语言接触的过程中,其他语言侵入汉语内部,影响汉语词汇,使汉语积极或消极地引进一些外来词或仿照外语中的词创造新词语:如“汉堡包、英特网、MTV、E-mail、伊妹儿、软件、硬件”等。 



1楼2007-06-06 16:04回复
        2、明确性原则 新词语表达的意义必须明确,易懂,使其能够被大多数人了解、接受,这样新词语才能得以广泛传播,在汉语中扎根。如“小气候、团拜会、三资、外资”等新词语之所以能够在现代汉语中扎根无不是因为它们一看就懂,易于掌握。如果有些新出现的词语表义含混不清,古怪离奇,就难以避免地被冠以生造词之名而被汉语词汇系统淘汰。如:“生救:生产自救。”“酒缶:酒和罐头。”等词语,它们表义不明确,令人费解,自然受到人们的排斥,不能存在下去。 
        3、稳定性原则 新词语只有经过相对的稳定才能有得到社会承认的可能性。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词语的流通度,如果一个新出现的词语经常出现在流通面广、流通强度大、有权威性的报刊中,它便更容易被大众接受,在取得公众普遍认可后,变得相对稳定,从而有可能成为共同语的新词语。如“炒鱿鱼、AA制、知名度、发烧友”等新词语产生之初流通广泛,在社会上得到普遍应用,因而获得稳定性,成了新词语。那些昙花一现的词语,往往只在极为有限的领域、区域内的人理解、接受,缺乏普遍性,稳定性,不能算做新词语。如:有人仿照“文化、无聊、大众化、内战”等词语创造了“武化、有聊、小众化、外战”等词语,这些都只能算是偶发的词语,能接受的人很少,因此,稳定性很差,很难算作新词语,只能作为现代汉语潜在的词汇成分。 
        4、规范性原则 我们所说的新词语都是被普通话吸收进来的词语,普通话是全民承认的合乎规范的标准语。不合乎标准,不规范的词语不利于现代汉语的纯洁发展,会引起大众的排斥。当然,语言规范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它会根据语言的各种变异不断自我调整,使其符合语言事实,这样便会允许一些例外的存在。但是我们并不能因为这些例外的存在而否定规范性原则对于语言的约束调节作用。 
        5、习惯性原则 语言本身是约定俗成的产物,因此新词语还必须符合社会的表达习惯。例如:随着广东新产品对全国市场的占领,“电饭煲”这种产品似乎已经无人不知,但“煲”是一个方言用语,在普通话中没有,汉语排斥“煲”这个语素,因而“电饭煲”并不符合普通话的构词规范。与“煲”表义相同的是“锅”,“锅”是汉语构词的常用语素,为指称“电饭煲”这种新产品,普通话就创造了“电饭锅”这一新词语。与其类似的是“电热毯”,起初人们多用“电热褥”,由于在现代汉语中“褥”很少用做偏正式合成词的中心成分,一般习惯于用“褥子”做偏正式合成词的中心成分,因而出现了“电褥子”;又由于与“褥”意义相近的“毯”多做偏正式合成词的中心成分,所以普通话中又出现了符合汉语构词习惯的“电热毯”。另外,习惯性原则还指要符合社会文化习惯、大众的心理认知习惯等。 
        以上就总结论述了界定新词语的几条具体原则,各种原则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我们可以用它们规范新词语,因此这些原则对于语言的规范,词汇系统的规范化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2楼2007-06-06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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