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跟客户公司(以下简称SB)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首付款他们已经付了,然后项目也顺利完成,合同上写的是项目结束当天付款,但是SB有点问题就延后了一下我们也同意了,可是当初跟我们联系签合同的那个SB的员工离职了,并且找不到人,SB公司的人就说这个员工当时带了一笔现金出去,但是无法确认是否已经把尾款付了,所以不给我们付尾款。
1.合同实施的地方是北京,他们是广东的,我们可否在北京起诉?
2.这样的起诉书受理之后是什么流程?
1.合同实施的地方是北京,他们是广东的,我们可否在北京起诉?
2.这样的起诉书受理之后是什么流程?